论法律正义与法律价值的辩证关系
日期:2023-01-08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其他法学
论法律正义与法律价值的辩证关系
法律正义的形成主要是由于法律无论在制定还是执行过程中都把正义作为了所坚持的一项原则,正是把正义当作了重要的价值论文联盟http://目标,法律才得以以正确的方向引导人们的行为,
约束人们的行为,改变人们的行为,从而使人民在法律正义的基础上平等公正的享受自身合法权益,使社会达到安定团结,国泰民安的状态。法律以正义为最高目标,当其真正实
施过程中,我们也能看到其正义的价值所在,换句话说,就是法律以正义为基础产生其正义价值,法律的正义价值又反作用于法律正义,将其升华为更高层次的精神和社会原则,
得以实施。法律的正义价值是判断法律自身优劣不可或缺的标准,一项正义的法律对改善人民行为,促进社会进步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一项缺乏正义的法律则可能将整个社会
引向一个阴暗面,甚至导致整个国家陷入一种严重的精神困境。法律讲求其正义价值的最大实现,有助于确保社会的民主正义与和谐发展。一、法律正义与法律价值概述(一)法
律正义的含义
法律是正义之剑,正义是法律之魂,法律和正义是密不可分,相互联系的。法律正义就是法律和正义的集合,是他们的统一体所以要想理解法律正义,首先必须先去搞清楚什
么是正义。
何为正义?一般人可能都认为自己了解这个概念。但是要是让你给“正义”下一个准确的定义的话可能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其实,一直以来,直接给“正义”下具体定
义的很少,而大多是一些作家、思想家、学者等在他们著作中谈到的对正义的理解和自己观点。wwW.11665.cOm
例如,《韩诗外传》卷五中“耳不闻学,行无正义。”、《史记.游侠列传》里“今游侠,其行虽不轨於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
以及朱德《过图门江怀朝战》诗中的“奋起援朝倡正义,雄师百万复开州。”这几句都把“正义”认为就是“公正的”、“正当的”意思。而汉代王符《潜夫论?潜叹》中“
是以范武归晋而国奸逃,华元反朝而鱼氏亡。故正义之士与邪枉之人不两立之。”和毛泽东《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中“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正义的事业是任
何敌人都攻不破的。”又把其认为是“公道正直,正确合理”的意思。总是,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不仅我国对“正义”的理解是众说纷纭,西方也有许多不同的解释和看法,例
如,法国经济学家蒲鲁曾经说:“正义、公道、自由,关于这些原理的每一项,我们的观念一向是模糊的”。确实如此,正义确实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很难能用一个具体的一种
物质形态的东西来表达或者记录下来,也更不容易用一个具体的概念来描述它。相反,法律正义往往会具备一定的成文形式或者记录载体。
法律正义包含了法律和正义两方面的内容,是把制度规范和更高层次的伦理规范二者的完美结合,它把法赋予了正义化的意义。所以不能把法律正义看作是单纯的正义,因为
正义只是道德层面上承认和保证的正义,是纯粹的正义,而法律正义则是法律认可并予以保障的法定化的一种正义。法律正义为社会正义提供了前提和保障,而法定化的正义则是
把法和正义相结合的正义。所以,当正义如果上升到了法律的层面的话,法律的形式和精神内涵都会因之而得到升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也就多了一个确定的、更便于遵循的有力
依据。(二)法律价值的含义
法律价值同样是涉及“法律”和“价值”两个方面的内容。那我们就先来看价值的具体含义。“价值”是人类对于自我发展的本质发掘、创造和创新的特定的要素主体,它包
括许多各种各样的具体的物质形态。因此,我们可以在很多领域认识到它所包含的特定的形态,比如我们经常提到的社会价值、经济学价值等等。这些价值的存在是人类在社会不
同领域发展中各种范畴性规律的本质存在。而法律价值是指在法律作为主体的人的关系中,法律对一定主体需要的满足状况以及由此所产生的人对法律性状、属性和作用的评价。
它和其他形态的价值有相似的地方,但也有自身所特有的一些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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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能把法律价值简单的看作是将法律作为一种实现工具,它也不是与法律自身性状属性、作用无关意义上的社会理想状况。它所指的是法律的存在、作用及其发展变化对
一定主题需要及其发展的是和、接近或者是一致。在作为主体的个人、社会团体、阶级、社会和国家等与作为客论文联盟http://体的法律之间,且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不止会由于法律对人们的
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调整而形成一定的社会控制关系,而且会在主体及其内在尺度的作用上,使客体更加趋向于主体或者是接近主体,并为主体的需要及其发展服务,最终形成一定
的价值关系。用法理学家张文显先生的话说,就是“法的价值具有双重性质。它一方面体现了作为主体的人类和作为客体的法律之间的需要或者是满足的对应关系,也就是法律价
值关系;另一方面它又体现出法所具有的,对主体有意义的、可以满足主体需要的功能和属性。”二、法律正义与法律价值的成因和实现(一)法律正义的成因和实现
法律正义存在于法和正义之间。所以,它既和法和正义有一定的相同性和联系性,同时又有一定的区别性。这好像是存在于法和正义之外的一种特殊形式。那么,为什么在法 和正义之间出现了这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一种特殊形式呢?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法需要把正义作为一种基本的价值目标,并为其所追求和体现,进而使之在基本
路向上达到比较理想的情况;第二,可以把正义作为检验或评判法的优、良、恶、劣的标准;第三,正义是促进法的进步性变革的重要力量,一旦正义与法相融合,就可以使法得
到与时俱进的新的活力,使法律正义得到进一步的张扬;第四,在法有缺失的情况下,正义可以起到很好地弥补作用。
那么我们如何才能实现法律正义呢?要想实现法律正义,首先必须用一定的方式将有关正义的规范在法中确定下来,再形成能体现正义的、合理的、富有理性的社会制度,特
别是要形成社会资源配置制度,来使正义充分得到彰显。而利用法律正义形式确立的以社会资源配置为主要内容的的各种社会制度,仅仅是体现或者说是实现了分配正义或社会正
义。所以,其次就是应以一定的方式在法中形成合乎正义的、合理的补偿制度和惩罚制度,且通过法的实施来实现这种正义的补偿制度和惩罚制度,以此来恢复正义,使法律正义
获得实施。最后,为了在这个意义上实现法律正义的价值,还需要建立合理的、符合理性的诉讼制度。(二)法律价值的成因和实现
如同追求经济价值、精神价值一样,正是人们对法律价值有一定的心理愿望或者是一定的要求,希望能通过法律价值来满足一些需要,认为对法律价值的研究才越来越多。因
为法律价值指的是法律的存在、作用及其发展变化对一定主体需要和其发展的适合、接近或是一致。当我们要求社会具有正义、平等的社会性状属性,并希望通过法律来实现这种
理想状态的时候,我们就必须使法律自身具有正义、平等的形状和属性。
那么怎样才能实现法律价值呢?我们首先得明白,法律价值的实现是一个实现法律主题化的过程。要想深入理解“法律价值”这个概念,就必须了解它与“法律的作用”这个
概念的关系,并正确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由于法律本身就具有很多方面的作用,比如说法律的阶级性、法律的强制性等等,这些都是能够形成法律价值的基础和形式。也正是因
为如此,所以许多时候我们容易把这几个概念混淆,分不清什么是法律价值,什么是法律的作用。就比如严存生就认为,“法律价值标志这法律与人的关系的一个范畴,这种关系
就是法律对人的意义、作用和效用,和人对这种效用的评价。”由此就可以看出来,它是把法律的作用看作是法律价值或者是法律价值的一个因素了。所以我们要避免把它们混淆
开来。又因为在法律主体化的过程中,不论是法律的研究、制定还是法律的教育、普及、执行甚至是遵守,无处不体现着主体的加之目的、利益和需求。所以,又可以说,法律价
值的实现过程就是法律“人化”的过程。三、法律正义与法律价值的辩证关系
了解完了法律正义和法律价值的意义之后,我们就可以分析它们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了。通过前面了转贴于论文联盟 http://
解,我们知道法律正义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没有一个固定的定义。但是,
法律正义的生成需要有一定的价值来作为依据,比如,法律正义可以通过自由、平等这些价值来作为具体的说明。所以我们可以认为,价值证明的对象是正义,而价值又是证明正
义的工具和手段,正义又得论文联盟http://通过价值来证明。这就阐明了法律正义与法律价值的关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要用哲学上的观点来表述这种关系的话就是
一种上位概念和下为概念的关系,但不能看作是同位的关系。人们往往对法律都会有一定的心理愿望,或者说是需要一种“正义”,虽然这些也都可以看作是法律的价值,但是它
又不同于其他的法律价值,因为它不是一种具体的法律价值,而是在具体的法律价值的基础之上进行综合之后抽象出来的价值。
法律的正义价值和作为正义标准的法律价值虽说都是价值,但它们完全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因为,正义价值是一种比作为正义价值标准的法律价值更高层次的价值。而且
法律正义和正义标准的价值根本就不是同位概念,他们是一种上、下位的关系。正义价值不排斥自由、平等、公平这些价值,还对它们有包容性。原因是,上面所说的正义理论都
是在“正义”这一概念的基础之上讨论其具体的标准问题。而所有的正义标准,所依据的价值就是自由、平等、安全、效率等。所以,正义、自由、平等等这些具体价值之间的关
系问题是抽象的。由此可以看出,法律的正义价值和作为正义标准的价值不是同位概念。因此,要彻底搞清楚他们的逻辑关系。法律以正义为最高目标,在其真正实施过程中,我们也能看到其正义的价值所在,换句话说,就是法律以正义为基础产生其正义价值,法律的正义价值又反作用与法律正义,将其升华为更高
层次的精神和社会原则,得以实施。所以我们要辩证的看待法律正义与法律价值的关系,不能但从一个方面独立的看待,必须把他们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去理解。四、结语
通过以上的论述和研究,我们知道了法律价值和法律正义的含义,并初步了解了它们是怎样产生并实现的,最后也简单的总结出了它们二者之间的关系。总之,随着现在不同
领域对它们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它们应用范围的逐渐扩大,我们必须理解并掌握它们的含义,而且必须清楚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转贴于论文联盟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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