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8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其他法学
起诉书和公诉词是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和出庭支持公诉阶段最重要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制作、公诉词的发表,并不仅仅是文书写作的技巧性问题,它直接体现了检察机关公诉职能的范围等基础性理论问题。当前关于起诉书和公诉词如何制作尚存争议,笔者试就文书制作中的几个问题作一探讨,以利于检察机关更有效、合理地行使自己的公诉职能。
,而后视法庭上被告人的表现在公诉词中综合认定。当然,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被告人口供稳定,对其庭上不翻供比较有把握,也可以明确肯定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因为司法实践中,认罪服法的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是否肯定其认罪态度比较关注,在起诉书中实事求是地予以确认有助于促使被告人配合公诉。
(三)我国检察官的量刑建议问题
的问题,应进行论证包括驳论,对关键问题要重点论证。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而无争议,则可直接认定事实。如日本的检察实务,在检察官发表的“公诉词” (“论告”)中,就事实认定主要采用四种形式:1根据证据论证事实,既有事实、又有证据的判决型;2以陈述事实为主,把证据揉入其中,但不作专门论述的论文型;3只对重要事实、证据作分析的重点例举型;4只对争论点加以论述的争辩型。WwW.11665.coM我们可以根据实践需要分别采用不同的事实认定方式。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lwfw/fxlw/falushi/119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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