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8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其他法学
“近现代”是西方文化向全球稳步扩张的时代。我们该如何理解在非西方世界中随之而来的变化和进程?
(the civil code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1930-1931:xx)。
上,国籍充其量不过是一个法律范畴,一种人为的构造。国籍的“本质化” 造成的问题在于会遮蔽其它一些重要的共性。如果我们只关注国籍―― 实际上,冷战时期我们经历过这种以“国家安全”为借口的压力 ―― 那么,从事
整整一代人及其后继者们。在法律领域,支配着法庭诉讼的现代法典起初完全翻版于德国(经由日本),在逐步适应
cription)。这并不意味着对事实的密集叙述,而是指一种“阐释性的人类学”,它能够告诉我们什么是本土解释、它们自身的概念结构以及与我们的解释的差异。同样,对geertz所说的“地方性知识”(local knowledge)也不能望文生义,它不是单纯地指关于某一地方的一般知识,而是指人类学家为了让我们摆脱自身的西方现代主义前见,而对本土含义所作的解释性澄清(geertz,1973,1978;anderson,1995)。wWW.11665.com
非此即彼的选择,但是在生活经验中人们对此并不一定理会。
排他主义式的行话中,激进的文化主义创造出一个唯我独尊的世界,没有能力(甚至没有愿望)与其它类型的理论进行建设性的交流。geertz (1973,1978)的“地方性知识”和“深度描述”听起来象是在提倡一种深入的外国研究,但实际上它们最终却被赋予一种狭窄得多也特殊得多的含义,仅仅是要研究前现代时期本土社会的“概念结构”。这就几乎不可能与采取普遍主义路径的社会科学进行建设性的交流。
后期的高度意识形态化时期,诉讼率下降。然而,1980年代后期和1990年代,现代式的法庭(其模式可以直接上溯到中华民国时期)的诉讼率超过了1930年代。例如,1990年代,每年每50户家庭中就有1人涉及新式法庭诉讼(huang, 1996: 180; 这个数据是按照2百万件诉讼案件或4百万个诉讼当事人,及12亿人口或2亿户家庭推算出的)。西方式的法律和法庭再次成为几乎影响每一个
>
[13]海啸[笔名](1994)《东南纺织巨龙唐星海》,载于赵云生编《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lwfw/fxlw/falushi/119240.html
上一篇:从现代性的角度看后现代性
下一篇:当法律不足以慰藉心灵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