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8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法学理论
「内容摘要」法学教育中应该加强以专业实习为主的实践性教育。但由于认识上的单一和功能上的求全,传统的专业实习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法学人才培养的需要,为此专业实习要完成技术路线、项目规划、内容递进、时间场地安排等各方面的转换。
指导老师相结合的“双导师制”,要对学生的思想、业务和纪律双重指导,绝对不能放任自流。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lwfw/fxlw/faxuelilun/1155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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