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锁,请呼110
日期:2023-01-08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法学理论
难道警察还兼职做开锁业务?看官莫要奇怪,周郎并没有写错。且听我道来。
这是某市公安局为了规范开锁行业的管理,出台的一项规定,如果有谁不小心将自己锁在门外,需要找人开锁,那么可以拨打110,警察将为你联系经过审批的开锁公司,并且在警察的监督下为你开锁,为此,该市公安局特意配备了几辆警车。开锁,每次费用为120元。
公安局的做法我们可以体谅到其用心良苦,现在的盗贼胆子真大,找个家里没有人的时间,直接叫开锁公司把门打开,以搬家的名义将人家的东西偷个干净。由于开锁公司/个人只想挣开锁的钱,而不问要开锁的人是不是真正的房屋主人。于是公安局出台这样的管理办法,一要严格管理开锁公司,给他们审批资质,无资质的,不能从事开锁业,二是派警察监督,让盗贼再不敢冒充房主。总之目的是一个:那就是防止盗贼以房主的名义将人家盗窃一空。
对于该管理制度,请听周郎的分析:
一、那些人需要开锁?
1、合法的人
包括:1、房主、房主的家庭成员,或者经过房主许可,需要紧急进入房主家里的人;2、还有的是公务的原因,我们暂且不管是出于国家机关的工作人的公务,还是公司的公务,也不理会这个公务是否市合法的;3、房主非常不欢迎的人,甚至有意躲避的人,譬如正在闹离婚的人,一方故意换锁以阻止他进入。这些人因为不是盗窃的,我们就通通认为他们是合法的人。
※:如果房屋是出租房,这里所说的房主是承租人。wwW.11665.cOm
2、不合法的人
其实说的就是盗贼,也就是公安局出台管理规定专门防范的对象。
二、那些情况需要开锁
1、粗心人出门,忘记带钥匙;短时间出门,门被风或其他因素带上,而且必须是家里的锁还是关门就上锁的老式锁才会出现这种情况,这种锁已经很少了。
2、丢了钥匙的人。
3、漏水、漏气等紧急情况,房主在外,需要委托好友或其他人立刻进入。
4、警察或其他机关的人因为公务原因需要进入。
5、盗贼因为偷东西的便利,需要从大门进入。
6、其他一些想不到的原因。
三、那些情况下,那些人会需要公安局提供的开锁服务
1、把自己关在外面的粗心人,被风关在外面的人,丢了钥匙的人,这些要开锁,不找警察。原因是:1、慢,因为警察还要找开锁公司,合法的开锁公司又很少,他们从多远的地方来,什么时候来,使这些人没有等待的耐心,而在楼道里做广告的开锁人,几乎即叫即到,2、费用高,找警察要120元,随便叫人只有零头,3、找警察麻烦,警察来了一定要盘问一番,检查各种证件,4、他们的目的是尽快进到自己的家里,对开锁的公司是否具有资质并没有兴趣。
2、紧急情况下,本来就很紧急,当然更没有时间去等待警察带人来开锁。往往是街坊邻居一起破门而入,把紧急情况处理了,主人不会怪罪,有什么事情大家都能说得清楚。
3、因为公务需要进入,这些人当然是不会找警察,他们是国家工作人员,又是公务在身,很牛的。
4、要盗窃的盗贼,而且需要进出大门。古人说:“贼是小人,智过君子”,他们叫人开锁,以主人搬家的名义将人家的东西全部搬走,也不是一般智慧和胆识,让他们来投罗网,怎么可能呢?
四、不按管理规定所受的处罚
制定管理规定,一般有处罚条款,不遵守规定要受到处罚的,这是公众接受管理条款约定的前提,否则谁理你的规定。周郎没有看过这个规定,就根据一般的情形默认这个规范开锁业的管理规定也有处罚条款。
合法的人开锁不应该受到处罚,盗贼并不需要处罚,自有刑法在等他。需要处罚的是公安局不认可的开锁公司或个人,他们知道他们从事的业务可能要受到处罚,但是开完锁就给钱,也就三两分钟的事情,他们来去无踪影,处罚他们,可是去那找到他们呢?
周郎有话说
该市的这个规定出台,即不受公众认可,又不能起到任何的管理作用,这个规定的制定就没有意义,是没有用的。象这样的规定在我们国家还有很多,有的是地方政府制定的,有的是国务院制定的,甚至有的是以法律形式出现的。
一项没有用的规定制定出台,制定不如不制定,因为任何一项规定都是政府权威的体现,当权威得不到体现,意味着权威的失去,如果政府没有权威性,也就失去了作为政府存在的价值。这就是稻草人效应,稻草人本来是用来规范鸟的行为,不许鸟偷吃东西的,由于不具有处罚的能力,鸟任意落在身上,反成了鸟嘲弄的对象。
作者:周郎,电子邮件:68498888@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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