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8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民法
随着法律人才培养的逐渐大众化,传统的教学方法逐渐难以满足教育的需求,在教学模式上尤其如此。不改进教学模式必然影响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发展,因此如何选择一种合适的教学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研讨课”教学方法的出现,方便了学生参与到具体的问题研讨之中,对于提高学生的理解分析能力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而言都是大有裨益的,对于传统教学方法而言也可谓有益补充。本文对民法教学中运用研讨课教学方法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并对其运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出应对方法,为研讨课教学方法能够更好地得到理解与运用提供方便,进而推动民法的发展。
一、研讨课教学方法概述
研讨课教学方法是由18世纪的德国教育家弗兰克提出的。该教学方法是由教师指导并遴选研讨专题,在学生进行简短报告之后双方共同参与讨论的教学形式,因此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学术分析能力和理解能力。
当前,我国的民法教学中大都仍然以教师课堂讲授的形式为主,该形式往往导致学生缺乏趣味、提不起学习精神,也难以达到对民法精神的真正理解与把握。而研讨课教学是一种教学相长的过程,能够带动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同时与教师的讨论、互动也有助于开阔学生思路,锻炼其口头表达能力与研究探索能力。其与传统授课方式的区别首先在于教学目的上,传统教学目标是让学生掌握书本知识,而研讨课目的还在于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如对细节的把握和知识的掌控;其次,教学内容有各有侧重,前者主要是照本宣科或是进行案例分析,后者却是在原有内容基础上举一反三,是一种发散思维的过程;再次,在课堂授课方面,前者重心在于教师的讲授,而后者追求的是教师与学生的互动,教师通过组织、引导调动学生以求教学相长的实现。因此,将研讨课教学方法运用到法学专业民法教学之中就显得愈加必要。
二、在民法教学中运用研讨课教学方法的必要性
将研讨课教学方法运用到法学专业的民法教学之中,是一种新的教学视角,也是对于传统教学的有益补充,对于民法教学而言其理论与现实意义重大。
1.有助于学生法律思维的形成
培养法学专业学生形成法律思维是教学的重要目的,有利于法律人按照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而研讨课的教学过程中,需要学生提前根据教师的引导进行资料的收集并进行简单的理解报告,在报告之前,学生必须理清相关的民事法律关系;在与教师的互动研讨中,可以根据具体的知识点开阔思维,了解立法意图,并可以根据实际案例进行多层面的思考,以达到学习的目的。而在这个过程中,法律思维就会逐渐形成。
2.有助于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提高
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兴趣是关键。研讨课教学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角,在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同时,极大改变了课堂教学氛围。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间的相互提问、共同探讨打破了以往照本宣科的教学方式,而在探讨中,众多思想的相互碰撞,可以让学生来主动思考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的原因以及情理与法理缘何不同等问题,甚至会有意想不到的新见解的出现,这无疑增强了学生积极学习民法的兴趣。
3.有助于推动教学方法与司法实践相结合
传统的教学方法在法律教育中的运用往往无法实现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目的,反而在很大程度上与司法实践相脱节。研讨课的教学形式要求学生提前对教学内容进行初步的理解与把握,而在师生研讨的过程中,能够结合案例分析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模拟司法情节进行知识分析和讨论,进而取得知识的进步与实践性的提高。这个过程就是对司法实践的学习,既符合教学目标要求又是培养合格法律人的重要手段。
三、法学专业民法专业研讨课教学运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撰写专题报告需注意的问题
研讨课程需要学生先进行专题的报告,因此,要特别关注在撰写专题报告过程中的一些问题。
一是专题报告的选题。由教师根据教学目标,确定选题的基本范围,引导学生根据报告主题结合自身兴趣拟定选题。在这个过程中,鼓励学生有目的地去浏览相关文献、网站来获取一手资料,教师也可以提供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选择有社会影响力的热点话题进行研究。二是做好资料收集工作。根据专题题目和侧重点广泛收集材料,通过知网、图书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著作把握方向,锻炼学生收集、整理和消化资料的能力。三是比较分析资料的研究内容,选择研究重点,形成写作思路,做好文献综述与专题大纲的准备工作。四是完成专题报告。通过理清研究思路、选择研究方法尽快完成初稿,在这个过程中,可以鼓励学生选择适时与教师进行沟通来获取写作灵感,并结合研究内容进行后期修改。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教师要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写作时间,根据教学目标,选择专题报告类型。
2.教学研讨互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由于学生个体素质差异,在专题报告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单纯念讲稿或PPT的情况,或报告内容主次不分、平淡无味。针对这些情况,要着重引导学生在专题报告中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让学生明确发言目的,清楚阐明自身观点,并加以补充论证;其次,PPT制作应主题明确、突出重点,切记简单罗列或原文照搬;再次,因为课堂时间有限,所以要把握好发言时间,做到主次有序、详略得当;第四,报告过程中要做到前后呼应、链接有序,要注意逻辑性与表达力;第五,结合专题研究,适当运用案例分析引出法律问题,做到吸引听众注意力的目的;最后,作为专题报告人,要特别主要发言过程中的言行举止,理顺思路,切忌紧张而语速过快。
教学研讨,重在研究讨论。民法课程教学中要特别注意带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对讨论的参与度,注重从多个角度来引导学生针对民法问题进行分析、交流,进而开阔思维,培养学生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而在教师主持研讨的过程中,要想办法调动课堂上的每一位学生参与其中,给予平等参与机会,这种平等的实现需要从研讨课的组织方式、场所布置、过程控制、言语交流等很多方面来进行保障。由于学生素质的不同,有的可以积极投入到交流、讨论之中,有的却因理解不到位或害怕发言而缺乏主动参与,这就需要我们采取多种方法予以引导。一方面,要端正学习态度。专题报告人要提高知识储备、认真准备,听众要专心听课,及时提问并展开讨论,教师可以给予积极参与、思维活跃的学生一定的奖励。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主动发问,创造气氛活跃的课堂教学环境。同时,在研讨过程中,教师要做好引导作用,明确讨论重点,不至于偏离题目。最后,当研讨结束,教师可以对参与者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进行点评、总结,介绍民法最新理论或解释,并提出个人观点。
四、结语
将研讨课教学方法运用到法学专业的民法教学之中,为课堂教学提供了不一样的模式,是教学方法的进步。它在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锻炼学生语言表达能力、培养学生的科研水平等方面优势明显,有利于学生更加系统地学习和把握民法学的知识,因此,在民法教学中运用研讨课教学方法就显得愈加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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