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8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其他法学
【摘要】汽车行人之间的紧张关系在我国现实语境下,是历史和现实的多元价值碰撞的结果,我们仍需要兼具“历史感”和“现实感”的理解之同情。
【关键词】机动车;行人;紧张关系;文化心理;制度
一、问题的提出
人让车还是车让人的争论曾经一度热烈,从“撞了白撞”到“车让行人”行人先行权,再到奥运时代后奥运时期礼让氛围的营造,文明驾驶观的倡导等等。如今这种讨论似乎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看似强大的舆论造势和制度宣传始终没有起到效果。汽车让非机动车和行人,在中国还是奢侈品,尤其在北京车和行人的关系,永远是一堵墙。
一旦资源稀缺,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产生争夺竞合,矛盾自然产生。据统计,每年非机动车死亡率占道路交通死亡原因的比例最大,早已成为严重的社会安全隐患,社会心理不平衡的又一大诱因,因谦让问题引发的路边争执,不文明行为也不在少数。行人和车辆竞争的是什么,是先行权,还是是时间呢?在笔者看来,都不是问题的实质所在。竞争的背后存在着种种复杂的社会心理现象和文化倾向,(笔者所说的文化,是广义上的,反映了包括知识、信仰、法律、习俗和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所获得的一起能力和习惯的复合整体)所折射的格式化行为模式远非简单的时间资源争夺的动因,城市节奏快慢也不是问题有无的关键。
因为车不让人在全国是普遍现象,而节奏慢的的城市矛盾程度相对不那么激烈而已。从法社会学视角切入,结合影响利益主体行为表现的社会文化环境考察,揭示东西方文明下社会主体的行为心理和社会表现的关联,对于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制度约束引导行为功能的完善,良好秩序的维系,乃至我国国际地位的提升意义深远。
二、守法国家行为模式影响因素探究
一般地认为,行为模式受文化习惯,举国体制,民族心理以及地理文化的终极决定作用共同影响。依此为逻辑起点,转换至角色心理的视角, 在司机眼看来,希望一路畅通。在笔者看来,时间不是决定让行的唯一原因和根源。只不过在交通节奏快慢的不同城市表现得紧张关系不同而已。是以角色期待为载体的一系列生物本性和文化意识,社会心理的复合。
荀况曾说:“人生而有欲,遇而不得,则不能不求,球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乱。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荀子认为冲突的根源在于欲望的无限性和资源有限性的矛盾。现代生物学认为,现代人的本性是从旧石器时代直接继承下来的。
就人类演化的目前阶段而言,其DNA的突变及得到环境选择的时间还太短,使得那些具有长远目标及无私奉献的可贵品质还无法在种群水平上集中地形成。因此,现代人在很大程度上依然秉承之人祖先的本性,还是一个尚未完善的相对不变的物种。按此论据,谦让意味着作出了妥协,让步,意味着奉献自我利益,那么通行的短期行为倾向明显是由生物本能决定的。似乎,一跨出国门,说服力就有了欠缺。据调查,美国,欧洲大部分国家,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家都是车让行人的。难道是他们的人群发育更完善,人口素质更高,这笔者看来,也是误区,需要弄清这个问题,有必要结合他们的社会发展背景研究。
我们不得不惭愧的,当前发达国家的行人比我们要守法。不仅车让行人,而是大家都守秩序下的互谅互让。为什么同样的法律在西方很好的贯彻,需要考察守法国家对法律权威的尊重与信任,对立法者和执法者的合法权威的信仰的原因。笔者以为,
一,基督教的影响,平等礼让意识深入人心。
二,民主理念通过宪政实践深入人心,发达的生产力决定了民众自组织能力成熟,权力制约机制强大,立法执法司法监督的各个环节社会民主认同性高。三,违法成本高,执法法制监督落到实效,法制运行获得了民众的普遍支持。
四,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教育,情商教育自幼重视。每一个社会主体的生命价值,平等人格现实得得到尊重。
五,城市化的程度决定了约束公共秩序的法律建立在非小团体规则,非熟人利益纽带之上。上述五个维度最终形成组织社会学所谓的社会角色期待,纸上的法律化为的法律行中,每一个角色主体的自觉行动都是建立在认为社会所要求自己应该实施这样的角色行动上。通俗讲,社会角色期待认为,在发达国家人民看来,违法是不好意思的。那么为什么我们的近邻韩国和日本社会中车也让行人,大家也都守法呢?这和他们的谦让礼教,家教以及从中国移植的儒家法律文化传统关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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