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8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其他法学
摘要:网络参与作为公民参与的一种新形式,给民主的发展带来了一些有益的启示,主要表现在:为政府决策民主化提供实证价值;在思维观念上增强民主的认同原则和秩序,改善社会的舆论环境。但在同时,网络参与要充分发挥出这些益处,还需要注重培养民众的参与理性、健全法律制度等条件作保障。文章发表在《广西社会科学》上,是思想政治核心期刊发表范文,供同行参考。
随着人类步入全新的信息时代,在新的政治、社会、经济环境下,信息技术作为一种强大的发展动力也渗透于政治生活领域,深深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模式及行动方式,随着以网络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迅猛发展,网络参与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它作为当代信息社会的主要表现形式,势必给社会的整体发展打上自己的烙印。撇开它在促进科技进步方面的巨大作用,只从民主政治发展的角度来看,网络参与为社会的民主化进程提供了一些启示。
网络参与对社会民主化进程的推动
网络参与给民主化进程提供了方法上的启示。网络参与作为民主参与的一种新形式,是网民及虚拟团体以网络技术为基本手段,通过网络平台直接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以达到影响或改变公共决策、公共事务的一种行为过程。较之于传统的参与形式,网络参与表现出以下方面的特点:
首先,参与方式发生了变化。传统的参与方式大多是单向的,主要是发布新闻、引导舆论,话语权由发布方控制,公众难以有充分的话语权。网络参与的方式则是开放的、双向的、互动的,公众既是信息的接受者,同时也是信息的发布者,这就使网络突破了传统媒体由于时空间隔造成的信息传输的障碍,为公民进行利益表达、输入政治意愿、参与公共生活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渠道,改善了政治参与的手段,使网络成为一个新的民主参与形式。其次,参与速度快捷化。与传统的报纸、广播、电视等传播速度相比,网络传播的速度明显加快,特别是在社会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上,网络作为一种自发性的意见表达形式,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进行广泛传播并形成参与热潮,满足不同公众对问题的知情权和意愿表达的诉求,并形成舆论强势。
网络已成为发展势头强劲的大众媒体,其网络参与对社会舆论的态势和走向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因此网络参与将极大地拓展人类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空间,为实践参与式民主的创新提供机遇。网络参与的直接性,使公民无需选举他人代表自己参政议政,只要借助于网络平台,就可以直接表达自己的意愿和情感、参与社会生活、推动政治决策过程。另外,要发挥信息网络的综合功能,除了架设功能齐全的信息流通基本设施以外,人们还要养成乐于并善于利用信息服务网络、方便自己的生活的习惯和素质,在这一点上,网络参与的发展也给民主化进程提供了方法上的启示,有助于使人类的民主程序和机制更加完善。
网络参与为政府决策的民主化提供实证价值。民主秩序的建立,是以民众一定的经济文化教育水平为基础的,并以广泛的社会参与为直接表现形式。在现代民主制国家里,公民对政治生活的干预、职工对企业运作的共决、公民对公共政策的选择都是以社会的自觉参与为前提的。因此,网络参与归根结底是一个不断扩大民主参与的过程。
现代政府组织结构与传统政府组织结构的一个直观的区别是,前者是以一种纵横联系的网络式的社会结构发挥作用,而后者呈现的则是上下隶属的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传统政府的组织结构的信息来源是单向的,基层公众由于受文化水平和权力结构的影响,没有获取信息的权利,更没有参与决策的权利。政府决策如果需要信息资料,只能依靠自上而下的单向度政府安排,在整个组织中逐级寻找,上传下达。而现代政府组织结构是一种纵横联系的网络式的社会结构,可以改善政府决策信息的来源问题。网络参与的直接性、平等性和离散性,加上成本低、速度快等特征,对公众有极大的吸引力,而政府通过网络,可以最快速度、最大限度地扩大信息来源,保障政府决策者了解到真实民意,进而把握公众舆论的导向,并通过梳理、筛选与分析,就公众关心的问题做出回应,使政府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
网络参与者作为公共事务管理的平等主体,在参与过程中,为实现合作共治创造了条件。一方面,可以克服政府对公共事务管理中信息的垄断,形成政府与社会之间回应、参与的良性互动;另一方面,公众可以以平等的参与主体而不是以被动者的接受身份,对公共利益实现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提高政策过程的开放程度,不断引入善治和协商民主等一系列新理念在实践层面的应用。由此,由金字塔式过渡到网络式的参与过程,既是一个不断提高公民参与水平的过程,也是一个社会民主化渐进提升的过程。
网络参与使人们在思维观念上认同民主的原则和秩序。网络的广泛采用改变着人们的思维观念、工作性质和方式,进而改变人们的管理方式。网络使职业的分工差异因工作形式的相似而填平了彼此之间的鸿沟,人与人的平等关系在经济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得以真正确认。而平等恰恰是民主的一个重要前提,同时也是它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
协作是用来描述事物之间客观存在的一种互动共生的和谐关系,并成为推动事物良性发展的内在动力。协作是网络参与的内在要求。网络使参与者结成一种彼此依存的关系来从事网络参与,取代传统的被动参与形式。一个网络参与者只要一台计算机和一条网线,就可以通过互联网了解社会上发生的事件、存在的问题,并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这种参与形式改变了传统的时间和空间观念。它极大地改变了参与的方式,提高了参与的数量和质量,同时也有助于人们养成协作互助的良好习惯,而民主是主张协作拒斥隶属的。因此协作习惯的普遍确立,将使人们在思维观念上认同民主的原则和秩序。
网络参与改善了社会的舆论环境并体现民主的平等参与精神。公开性原则和平等原则是民主秩序的基本构件,也是民主的精神。传统的秘密政治和垄断决策成为民主化的主要障碍。网络参与的兴起,将从参与技术上、参与形式上冲破秘密政治的堤坝,打破信息垄断的障碍,实行信息公开化、透明化,进而改善整个社会的舆论环境,增加公民参与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直接沟通的可能性。如今,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打破了以往报纸、广播、电视为代表的传统媒体格局,并成为强大的社会交流工具,实现了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在舆论引导公众参与上的优势互补。近年来,国内一些重大事件,如河北“三鹿”奶粉事件、山西“黑砖窑”事件、陕西的“华南虎”事件,再到江苏的“天价烟”事件等等,几乎都是公民通过网络媒体参与讨论,发表看法,并形成强大的舆论导向,对有关部门的决策和施政产生了重要影响,发挥了有效的舆论监督作用。与此相应,由信息化带来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运作的彼此依赖关系,必然要求整个社会的各种活动协调一致,相互配合。更多人的网络参与,更多内容的涉及,将引起舆论环境的实质性变化。
依法有序的网络参与为民主的发展提供必须的条件
诚如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网络参与也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加快民主化进程的同时,若不具备相关条件,其负面影响也是巨大的。正如科恩所言,民主是有条件的,民主要想取得成效,需要具备相关前提,其中,理性就是民主的重要前提。对于网络参与而言,理性同样是必须的条件。
在目前的网络参与中,囿于网络实名制参与等的不足,参与主体带有很大的隐匿性,因此不乏有一些利益集团和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空间的虚拟性、隐匿性,为了自身利益而大肆传播虚假信息,严重干扰正常舆论导向,制造政治欺诈并煽动、组织民众从事非法事务,抢占网络信息传递制高点,变网络传播为新型的权力独裁。这就需要政府及时引导,注重对民众参与理性及成熟度的培养,使公众在参与政治时增强理性判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明辨是非;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强网络安全维护,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国家安全,积极倡导互联网行业自律和公众监督,以健康发展的网络参与推动民主进程的加快。同时,形成和发展健康、积极的网络参与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20世纪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实践表明,政治参与的扩大和民主化进程的加快并不总是正相关,政治参与的扩大并不必然带来政治发展和政治稳定。对于网络参与而言,制度化、法治化、有序化同样是必须的条件。
就我国而言,目前处于历史发展的新阶段,人们的利益更加复杂化、多元化,社会所面临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增多,网络参与的发展终究不能忽视现实政治环境的复杂性和阶段性。有序的网络参与能达成政府和民众的有效沟通,推进民主化进程。无序的网络参与亦能带来不可避免的混乱和动荡,网络参与和政治稳定之间保持着一定的张力。因此,一方面要完善网络参与渠道,推动有序政治参与的进一步扩大。通过积极利用网络技术,拓宽民众网络参政平台,依法实行更多的网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使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更有效的发挥与保障。另一方面还要健全网络参与的相关法治建设,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和有效管理网络,努力完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网络管理体系。要不断完善互联网发展与管理政策,使其更加符合互联网发展与管理的内在规律及客观需要,不断致力于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参与环境,推进更加可信、更加有用、更加有益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网络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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