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地籍的发展对地籍工作模式的影响,论文发表,发表论
日期:2023-01-08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其他法学
摘要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地籍工作也由原有的只以土地为对象的单一管理,发展为多用途的地籍管理工作,本文通过多用途地籍的特点,阐述现代地籍对地籍工作模式的模式的影响
关键词现代地籍工作模式影响
现代地籍,亦称多用途地籍,开始于19世纪,发展于20世纪。我国现代地籍的发展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早期的地籍工作以土地为对象,针对土地的权属、数量、利用类别等内容,其中只涉及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不涉及四至关系,无地上建筑物的记载,且服务对象单一,是与农业社会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土地的利用也出现了多元化、多样性,出现了农业、工业、商业、居住等用地类型,而且每一种利用类型都要求提供详尽的描述,不但有土地的权属、位置、数量和利用类别,还包含了其附着物的权属、位置、数量和利用类别。同时对这些信息的描述,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体现出地籍信息的空间性、法律性、时态性、精确性、连续性等特征。这样,就使得地籍传统的任务和目的被大大地丰富、拓宽,也使传统地籍发展到了现代地籍。
现代地籍是以宗地为空间信息的最小载体,以准确性、现势性为特点,以多用途功能为目标,具备显著的空间特征,有丰富的属性描述,还有强烈的时态性,若辅以数学分析和计算机技术,就可以准确地判断和描述事物在空间的分布和发展规律。这就是地籍为何应用于社会多个领域,多部门、多用途、多要素、多尺度服务的缘由所在。正是基于这一点,地籍信息要满足社会多用途的目的,其理论、技术的发展是近年来研究的重点。比如,基于地籍城乡统一管理的地籍一体化理论;地籍全覆盖理论;基于信息服务的地籍“四化”理论(系统化、法制化、信息化、产业化)等。随着这些理论的不断地应用于实践,不断地完善,对当前的地籍工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一、 促进地籍管理体制的改革
现代地籍是一个完整的多用途地籍系统,应同时描述土地及其附着物的相关信息,就必然涉及到与土地、房屋等有关的行业主管部门,而我国目前绝大多数地方仍是地、房分管。本可以用一张表格就可以完整描述地、房基本状况,却由两个不同机构各自完成,割断了其信息的完整性、连续性,且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极大浪费,也给当前进行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的市场化带来了种种障碍。
鉴于地籍管理工作的需要,我国一些地方如深圳、珠海、上海、北京、重庆、天津等地相继建立了集土地、房屋、规划统一管理的模式。这样,在地籍调查工作中,以地、房同时作为调查对象,使获取的信息,无论是在空间上,还是在信息量上,都大大地丰富,使其真正成为一个全覆盖的地籍信息,把原来与土地有关的城市规划、房产、测绘等行业的管理工作统一管理,以宗地为单位,使地上或地下的所有建设活动的信息描述与宗地包括宗地变更信息统一管理,保证了地籍信息的完整性、现势性。同时由于实行统一管理的体制,各部门之间权责分明,政令统一,少了许多过去的推委、扯皮,也避免了过去多部门分管造成的业务重复、交叉等,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 地籍理论的发展完善真正实现了多用途目标
现代地籍要求是多用途目标,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还无法真正实现,如土地登记在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登记在房屋管理部门,因此,在土地管理部门还无法提供完整的房屋信息。但在地籍管理全覆盖理论指导下,即可实现。地籍全覆盖理论意味着覆盖辖区内全部土地及其附着物的信息,在这样的前提下,不但记录每一块土地的权属、位置、数量、质量、利用现状等信息,还详细记录土地附着物的权属、位置、数量、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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