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行政法
一、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
(一)我国证券市场管理模式和方法发展现状
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的背景下,我国证券市场经过20年的发展已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管理完善的全新市场组成之一。具体来看,国家各种证券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先后制定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管理条例》等多项制度,同时与股票发行和上市公司收购等相关配套的法律制度也在不断研究中。在我国不断完善的证券交易法规制度的规范下,我国证券交易市场发展迅速而规范,并逐渐成为企业获取发展资金的主要渠道,成为投资者获取投资收益的主要手段。另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证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国家为保证证券市场的稳定性,在组成成立证监会等证券管理部门的同时,陆续推出了一系列证券市场管理办法,并在证券市场日益变化的基础上,不断补充和落实着全新管理办法,使我国现阶段证券市场的发展呈现出一种全新的面貌。
(二)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规模现状
在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现状之下,市场中,由于资金来源渠道不断丰富,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稳定,这就使得企业能够通过对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的方式来实现自身的更好发展。中国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国后,金融领域进一步开放,许多外资金融机构开始进人到我国证券市场当中.这固然使我国的证券市场开始面临更多的竞争压力,但同时由于外资证券市场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都比较先进,因此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从长远来看这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成熟是非常有益的。同时外国银行的不断增多,也使得我国成为世界国际金融中心的条件不断成熟,这对于证券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保障。
在上述背景及大环境下,我国现阶段证券市场已逐步发展成为了一个上市公司数量多、资金流量大且参与投资人数庞大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经济组成,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中企业获取投资、投资者获取经济效益的主要渠道。
二、证券市场风险补偿机制的基本构成
建立完善的证券市场风险补偿机制是证券市场实现风险控制、降低市场风险的方法之一。就目前我国证券市场风险补偿机制构建来看,为保障有效控制市场风险,我国市场风险补偿机制采用的是一种基于市场经济发展特点及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特点建立的风险补偿机制,该机制从证券收益补偿最低收益角度出发,建立必要的补偿机制标准,将补偿资金及补偿主体纳入其中,结合法律法规政策,搭建必要的风险补充机制基本构成。
从证券收益补偿最低收益补偿“保障线”角度来看,我国证券市场收益补偿机制中最低收益补偿保障主要以以下两种方式存在,一种是相对值形式,该形式将证券市场中的投资平均收益作为基本指标,并以此确定最低收益补偿的保障;另一种形式是相对值形式,该方式以证券市场投资收益率达到一定数额后进行补偿。两种方式是针对证券市场中收益不稳定状况而制定的,但是由于证券市场易受经济发展状况影响,因此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补偿最低保障线以相对值为主。
从证券市场风险补偿标准角度来看,由于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性较高的投资市场,其风险来源常存在有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也直接影响了证券市场收益。就目前来看,我国证券市场风险补偿标准,主要以证券市场中通货膨胀率对证券收益的影响作为控制证券市场风险,进行证券市场补偿的标准之一。另一种方式是在证券风险控制过程中采用平均收益率作为补偿标准,这一标准主要来源于市场中证券产品在市场运作过程中证券产品的平均收益率。
从证券市场补偿金及补偿主体角度来看,证券市场中实现证券市场风险补偿的重要组成中补偿金来源及补偿主体定位是保障证券市场风险补偿的主要构成。证券市场补偿主体的定位主要以证券市场中进行证券交易的相关交易人,而补偿金的来源,主要以各上市企业在证券上市过程中预留的准备金,这也是国际证券市场进项风险补偿的主要方式之一,在现阶段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商业担保的引入在一定程度上对准备金作为补偿金的缺陷进行了补充,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补偿金来源的多元化。
从证券市场风险补偿法律法规政策角度,及在现阶段证券市场风险补偿过程角度来看,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速度较快,证券市场交易规模也逐步变大,所以建立完善的风险补偿法律法规政策在保障证券市场风险补偿合理性的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证券市场能够规范化发展,对证券市场而言风险补偿机制的建立,是实现证券交易健康长远发展的必要措施之一。 三、我国证券市场风险补偿中的问题及对策
(一)配套法规与证券市场发展状况的不契合,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证券市场风险补偿难度
自我国加入WTO以后,我国证券市场正以一种全新的面貌迅速发展,我国证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上市公司数量激增,证券市场交易额不断增加,但是,在国际经济环境及经济危机的影响下,我国证券市场也极易受外部环境的影响而风险集中。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国家相关证券交易管理部门为加强市场监管,不断的推行相关的政策法规以维护证券市场管理,但是由于证券市场的发展较快,证券企业在证券市场中的影响不断增大,使得我国证券市场管理相关配套法规与日益发展的证券市场间的矛盾也在日益凸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证券市场风险补偿难度,针对这一情况,与时俱进的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具有十分必要的作用,我国证券管理部门要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角度入手,前瞻性的预测证券市场发展方向,并依此构建证券配套法规,以实现风险补偿方式的作用最大化。
(二)上市公司质量层次不齐,各企业准备金差异大,使风险补偿难以得到最大发挥
我国证券市场处在发展初期,上市公司大多为试点性质。从经营状况看,它们的资金链周转困难,管理方式落后:从领域范围看,它们大多是我国传统的钢铁、纺织等行业,没有太大的发展空间和行业竞争优势,而且由于最初上市公司的门槛较低,许多部门将公司美化和简单包装之后就匆忙上市。由于这种没有实力的公司很多,资金的配置和流向产生了很大的误区,证券市场的本质作用没有发挥,反而成为这些公司获得筹资的一个场所。而层次不齐的上市公司质量,在准备金方面存在有严重不足,这样的发展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风险补偿的难度,使风险补偿面临较大问题。针对这一问题,首先要逐步加强已上市公司的质量,严把上市公司质量关,以保证上市公司上市质量,从补偿金角度来控制风险补偿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其次,对于准备上市的公司,要对其业绩进行严格审核,包括其在社会上的诚信状况和公司的发展规划等,确保审核过程的真实和公平。最后,对于发生严重亏损的上市公司,要构建规范的股市退出机制,通过机制的运行来使这些公司重新获得发展的可能性,或是彻底退出证券市场,避免更大的损失。(作者单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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