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就作业成本法在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及管理中应用的现实可行性和基于作业成本法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及管理模式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以期对构建我国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体系有所裨益。
一、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作为自主办学经营实体的法律地位日渐确立。作为特殊的市场经济主体,高校在承担向社会输送高等人才任务的同时,也面临着不断拓展自身生存空间和发展的问题。从我国高校目前的实际情况看,一方面存在着教育资源短缺的瓶颈;另一方面由于管理手段落后、财务成本监管不力,导致资源使用效率低下,损失、浪费现象较为严重。因此,在努力拓宽筹资渠道、做好开源的同时,不断挖掘内部潜力,积极探索降低成本费用的途径,努力做好节流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成为目前我国高校普遍面临的一个重要管理问题。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必要性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满足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由于高校的投资主体已经由政府一家变成数家,高校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信息日益成为外部信息使用者进行决策、学术机构进行科学研究、学生及学生家长知情的重要信息来源,同时也是政府部门核定学生培养成本、制定收费标准并进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我国目前尚未建立统一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制度,有关教育成本的数据资料只是在“教育事业支出”账户发生额的基础上进行简单的加工,这些数据信息在全面性、准确性和相关性方面都与实际需要存在很大的差距。为了满足政府及其他外部信息使用者对高校教育成本信息的需要,客观上要求高校进行教育成本核算。
(二)是满足高校管理当局对教育成本信息的需要
受历史、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走的是一条粗放经营的路子,只注重社会效益,而忽略了经济效益。随着高校自主办学经营实体法律地位的确立以及优胜劣汰机制的引入,走集约经营之路成为了历史的必然。为克服长期以来形成的高校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损失浪费严重的现象,从客观上要求高校管理当局加强教育成本管理,进行成本核算,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提高高校的运营能力。
二、作业成本法及在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及管理中应用的可行性
(一)作业成本法的特点及适宜性
作业成本法的核心思想是“产品消耗作业,作业消耗资源”。作业成本法的特点一是以作业作为核算的核心和重点,将成本核算深入到作业层次;二是对于间接费用的分配,采取按引起间接费用发生的多种成本动因进行分配,并追踪到最终产品成本,使计算结果更加接近于实际。它有效地克服了传统成本计算方法固有的缺陷,这一方法最初在制造业企业使用,后来其使用范围得到了进一步拓展。
高校教育成本是高校为生产一定数量的教育产品(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人才)所发生的各项资源消耗对象化的结果,表现为一定教育产品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教育成本。高校作为教育产品的生产部门,其生产过程也就是高等人才的培养过程,这一过程按其价值链展开,是由若干环节组成的;每一个环节又可以根据具体的成本管理需要和经济效益原则定义为一项或几项作业,每一作业都要发生一定的成本。因此,高校的教育生产环节适合于作业成本法的基本理念,并且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二)运用作业成本法核算高校教育成本的可行性
作业成本法成功实施的关键在于作业的合理划分和有效组织。从目前我国高校进行教育成本核算的现实基础来看,总体上已经具备了运用作业成本法核算教育成本的条件。1.总体上讲,高校的生产过程不是流程式的纵向结构,而是一种职能式的平行结构(朱小平、林钢、宗文龙,2004),相对于大多数制造业和其他物质生产部门来说,无论是作业划分还是具体核算实务都不十分复杂;2.从会计机构的设置、硬件建设、人员的素质和技能以及会计电算化水平来看,对于大部分的综合类院校来说,已经具备了实施这一成本核算方法的人员和技术条件;3.从加强高校内部管理的角度来看,每一作业中心又可定义为一个责任中心,通过将作业成本核算、责任会计核算、成本控制和员工业绩考核相结合,能够有效地降低管理当局的代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讲,管理当局具有实施这一方法的内在动力;4.加强作业成本管理、挖掘降低成本潜力,走内涵式扩大再生产之路,符合国家的教育政策和“绿色”政绩观,因此,高校管理当局具有实施这一方法的外在动力。正是基于这些主客观条件,从现实意义上讲,运用作业成本法核算高校教育成本是可行的。
三、基于作业成本法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及管理模式的构想
根据“产品消耗作业,作业消耗资源”这一基本思想,同时考虑到高校的组织特点、费用的发生等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基于作业成本法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及管理模式应分五个步骤予以构建。
(一)划分费用要素、确定教育成本开支范围
构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体系,必须首先划分费用要素,明确教育成本的开支范围。根据教育成本的内涵,纳入教育成本核算的费用应当是高校在教学活动中所发生的、与培养学生相关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总和,用于科学研究(教学项目研究除外)、社会服务方面的费用开支不能挤入教育成本。教育成本根据经济用途可将其划分若干费用要素,具体包括工资性支出、福利费支出、奖(助)学金支出、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和折旧费等。
(二)识别作业,划分作业中心
高校教育产品生产的价值活动可分为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两大类。基本活动是由与学生培养直接相关的若干子活动构成的,具体包括招生录取、入学教育、日常教学、毕业设计和毕业派遣等;辅助活动是用来辅助基本活动,通过提供外购投入、
人力资源、各种基础设施以及它们之间职能的相互支持,与基本活动保持联系,并为基本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支持,最终支持高校教育产品生产整个价值链。与之相适应,高校的生产作业也被区分为基本作业和辅助作业,基本作业是与培养学生、生产教育产品直接相关的作业,辅助作业是为基本作业提供服务的作业,二者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作业识别后,应根据培养费用发生的实际情况,结合高校成本管理的要求,并考虑重要性原则和经济效益原则,对同质作业进行合并,形成若干基本作业中心和辅助作业中心。辅助作业中心是为基本作业中心提供支持的。在计算终极教育成本之前,应先将辅助作业中心归集的费用根据受益原则分配给基本作业中心;然后根据作业动因将基本作业中心的成本分配给终级成本计算对象,最终计算出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教育成本。
(三)分析资源动因,归集作业成本
资源动因是指各种资源被作业消耗的方式和原因,资源的消耗是根据具体的资源动因分配给不同作业的。教育成本核算中的资源动因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将资源消耗直接计入某个终极教育成本计算对象的终极资源动因,比如各专业学生发生的毕业实习费支出,这些费用属于直接费用,它可以不经作业归集,直接计入到成本计算对象中;第二类是可以直接计入各作业中心的专项资源动因,这部分费用开支属于作业中心的直接费用,如各院系专职学工人员的工资就可以直接作为各院系学生日常管理作业中心的开支,直接计入该辅助作业中心,然后再进行二次分配;第三类是必须经过先行分解,然后才可以计入各作业中心的间接资源动因,如各作业中心耗用的水电费,实际核算中必须先经过仪表的计量后,才可以分配计入各作业中心。资源动因的基础数据往往来源于不同的部门,为确保核算顺利进行,整个核算工作需要在财务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各部门协同作战才能完成。
(四)分析作业动因,计算不同教育产品的总成本和生均成本
作业动因是指各作业被终极产品或服务消耗的方式和原因,是用来表明作业消耗量与产出量之间关系的概念。已经归集到各基本作业中心的成本需要在正确确定作业动因的基础上,经作业动因分配计入终极成本计算对象,最终计算出一定教育产品的总成本和生均成本。作业动因的确定应建立在全面的作业动因分析基础之上。1.要保证所选作业动因与作业的消耗高度相关,确保成本分配的准确性;2.要确保容易取得并便于计算。如,专职教师的课时津贴,应以课时数作为作业动因;专职学工人员的工资,应以学生人数作为作业动因等。由于各个学校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因而在具体作业动因的分析和确定上,必须结合各高校的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五)进行成本分析和编制成本报告
高校的财务成本管理部门应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从作业成本和终极教育产品成本两个层面,沿着价值链,运用一定的方法对教育成本的形成过程和最终结果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和成本计算结果编制成教育成本报告,向高校外部信息使用者和高校管理当局提供,以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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