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的社会成本定义和分类
科斯所著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社会成本概念的重要意义在于揭示“交易成本”的存在。科尔内则从整个国民经济出发,把社会成本定义为“一切涉及社会个别成员和集团的负担、损失、痛苦、牺牲或辛苦的现象”。这些现象一部分可以用货币来度量,但也有一部分涉及心理的感受,是无法用货币来度量的。
国内的学者主要是从企业微观层面对企业社会成本做出研究。万寿义认为,企业社会成本是企业为了生存、发展或者实现非经济性的社会职能,在其付出的生产成本之外所付出的成本。
现代企业,尤其是中国的国有企业,企业的社会成本包括的内容较多,根据以上对于企业社会成本各相关理论的概述,结合我国企业社会成本相关问题的简单总结,企业社会成本的主要构成如下:
1.公益成本,企业承担本应由社会负担项目时所发生的耗费与支出。我国国有企业福利供给被区别为潜在福利和显性福利。潜在福利指国有企业用于兴办集体福利的福利费用,如图书馆、俱乐部、操场、游泳池、疗养院、企业所属的各种学校等。显性福利指国有企业主要以货币或实物的方式直接支付给职工个人,用于满足个人福利需求的福利费用,如过节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上下班班车支出、职工探亲旅费、住房等。
在我国,本来应该由社会支付的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往往也由企业负担。企业向社会保险机构交纳的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占企业非工资支出的很大比重。
2.因减少企业经营行为对环境的损害而发生的成本。主要指企业本着对环境负责的原则,为管理企业经营行为对环境的影响而发生的支出,以及企业因执行环境要求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企业的生产经营不可避免要产生外部效应,即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成本与收益较之外带给其他企业或社会成员的成本与收益。企业生产产生的环境污染是典型的外部效应。企业必须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进行治理,并支付相应费用,形成外部成本内部化。在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成为人类共识的今天,外部成本内部化在企业社会成本中所占的比重将越来越大。
3.企业在技术研发方面投入的成本。企业对技术的投入一般产生正的外部效应,虽然有专利权的保护,企业也可以从先进技术的应用中获取更多的收益,但这些收益一般小于技术进步对社会的贡献,企业在技术进步方面的付出小于其应得收入,其差额即为企业所付出的社会成本。
4.改善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成本。企业的发展应与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同步进行。企业一般担负起改善职工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的责任,具体包括: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环境美化、福利待遇的提高、为职工创造接受培训和再教育的机会等等本不应该被记入企业生产成本中的支出。
二、政府在降低企业社会成本中的作用和方法
企业的社会成本不具有经济功能,将之列入生产成本之内,会加重企业的经营负担、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损害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最终会影响我国经济发展。有效补偿制度的匮乏使企业面对过高的社会成本时无能为力。
企业社会成本问题在单纯依靠市场机制无法解决时便需要政府力量的介入,政府因其强大的政治权力优势能够更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政府的做法包括:
1.剥离企业的社会职能,使企业专注于生产。企业社会成本涉及十分复杂的利益关系,解决这类问题可以分为两个步骤:企业社会成本中应由社会承担的部分,对其进行剥离和社会分摊;对企业应该继续承担的部分确认、计量和报告。企业经营的社会负担中的政府事物类应由政府接手进行运营其他部分根据其职能可以适当保留或者剥离出去。
应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政府应通过加快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安全网”,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服务。同时要逐步实行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改变企业办社会的做法。
2.完善法制建设、明确企业产权。产权的法律制度安排在于确定产权关系,解决利益冲突、矛盾。明晰产权的真正意义在于通过交易费用概念揭示产权制度与经济效率之间的客观关系。在交易成本为零时的理想状态下,无论产权界定给谁,对资源的最优配置没有影响。政府就可以通过对产权的初始界定,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最终有利于降低企业外部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3.对企业的技术投入进行补偿、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政府应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为企业以提供“解困资金”、无偿科技指导和服务、专项贴息贷款、补贴和救济等形式,给企业尤其是那些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可以做出巨大贡献的科技创新成果以部分补偿,扶植其进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并对其给予其他政策上的支持。
4.降低企业参加公益和社会事业的成本。企业捐赠是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柱,在此次汶川地震中企业捐赠起到了很大作用。政府可以对企业捐赠实行部分免税政策,降低企业社会负担。还可以降低企业在融资渠道、执法环境、行业准入、权益保护、税费负担、政府沟通、舆论环境,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等方面所付出的成本。
三、政府应尊重市场,不能代替市场的职能
政府同样存在着失灵的情况,甚至成为外部不经济性的根源,可能产生比市场失灵更严重的后果。政府不应该完全垄断校正外部不经济的领域,而应该通过和市场的协调配合,并且在政策上实施以市场为基础的政策,才能根本解决企业的社会成本问题。
政府应该充分培养市场功能,不盲目替代市场。由市场解决不好的问题不一定政府就能够解决的更好,因为政府干预也需要成本,而且成本有时很大。许多外部性问题可能是政府管制的结果而不是原因,甚至于政府对经济制度的全面干预会使那些对有害后果负有责任的人得到保护。政府应该明确政府职能和市场职能的边界所在,更多以立法和市场行为的方式,在降低企业社会成本的问题上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万寿义:解决企业社会成本问题的探讨[j].会计师,2005,9
[2]肖 巍 钱箭星:环境治理中的政府行为[j].复旦学报,2003,3
[3]曾 鸿:企业社会成本初析[j].
经营与管理,2002,5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lwfw/guanlilunwen/chengbenguanlilunwen/374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