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会计准则对会计计量的表述中,垂置的核算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与物价变动都有着密切的关系,那么,新会计准则背景下,物价变动会计又如何来核算?
关键词:会计准则;物价变动;会计
1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计量属性的规定
在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计量的表述中,明确了会计核算中采用的五种会计要素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除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外,其它的四种计量属性都与物价变动会计的核算有着密切的关系。
1.1 重置成本
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这种计量属性按资产当前的市场价格作为资产的价值,考虑了因物价变化而引起的资产价值变化,实际上承认了在通货膨胀条件下固定资产价格的变化对企业的影响。
1.2 可变现净值
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基于资产的预计售价和相关费用,体现了物价变动的结果,适于确定在物价变动情况下用于对外出售的存货等流动资产价值的计量。
1.3 现值
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虽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现值的计算依赖于未来期间的净现金流量和折现率,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可收回金额计量的表述中规定,折现率应当是一个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它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因此在通货膨胀条件下,折现率的估计与资产未来预计现金流量保持一致,考虑了因物价变动而引起的必要报酬率的变化。
1.4 公允价值
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物价变动会计中的现时成本/名义币值模式中所使用的现时成本概念,是在实物资本保全观下,以名义货币对能够取得与现有资产同样功能的资源耗费的价值进行计量而产生的,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对能达到这种功能的资源进行量化分析,如果我们假设市场是公平的,那么交易双方根据资产自身情况、物价变动和其他外部因素对资产所能产生价值的预期就等于重新取得这项资产的现行市场价格,以公允价值来理解现时成本,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发展趋势,同时也能降低现时成本/名义币值模式在实际操作中的难度。
2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在资产减值中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要再估计另一项金额。对资产根据其历史成本和可变净现值,公允价值等进行重新计价,根据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在物价发生大幅下跌的情况下,有利于增强当期成本与收入之间的可配比性。
3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恶性通货膨胀条件下外币财务报表折算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外币折算相关条款中规定,企业在并入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折算:首先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予以重述,对利润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变动予以重述;然后再按照最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在境外经营不再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时,停止重述;按照停止之日的价格水平重述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在这里所运用的就是物价变动会计的历史成本/不变币值模式,这种方式的应用不仅具有较强的可验证性,能够满足财务报告对于可靠性的要求,而且调整所需数据相对较为容易取得,工作量较小,符合成本效益原则,能够消除一般物价水平变动对会计信息的影响。
4 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七条中规定,企业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其中,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都属于加速折旧法,加速折旧法允许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的前期多提一部分折旧,虽然加速折旧法在财务管理中还有其他意义,而且企业资产中提取的折旧总额未变,但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后期可以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手段将固定资产以公允价值核算,将物价变动的影响降到最低,这对于企业在通货膨胀条件下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补偿额,稳定再生产能力,保全企业实物资本具有重要意义。
5 对促进我国物价变动会计应用的建议
在企业会计准则中,虽然未将物价变动会计单独列为一章,但准则中已经将一些物价变动会计应用所必须的概念和方法进行了明确的定义,而且在外币折算中体现了物价变动会计的初步应用,这不仅为我国物价变动会计的理论和应用研究奠定了基础,也将在实践中为其提供更丰富的研究材料和经验。在非长期温和通货膨胀和温和通货紧缩条件下,现有的企业会计准则可以在合理的程度上保证企业会计信息不会出现重大失真,但在目前
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推进、
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和原材料市场情况瞬息万变的情况下,只有考虑到所有可能发生的状况,并制定有效、完善的应对措施,才能做到未雨绸缪,避免物价突然大幅变动给国民经济造成不利影响,也有利于国家“保增长,控通胀”政策的贯彻落实。在现有的体制和法规条件下,可以通过一系列措施来促进物价变动会计的发展,这些措施包括:
5.1 继续完善物价变动会计制度的建设和相关经济数据的公布制度
制定与物价变动会计应用相关的规定,包括制定国内企业在出现长期大幅物价变动的情况下对财务信息的调整规定和及时、可靠的公布消费者价格指数、生产者价格指数、企业商品价格指数等相关数据,使得物价变动会计的应用有章可循,提高其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为企业在实践中的会计操作提供更好的环境。
5.2 在上市公司中试点应用物价变动会计
物价变动会计理论的发展离不开实践的支撑,而上市公司在物价变动会计的应用条件相对较为成熟。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范围较广,对会计信息的要求较高,且上市公司一般具有较大的规模,财务人员的素质也相对较好,会计电算化程度高,能够满足物价变动会计应用所需要的条件。在物价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可以将财务报表以补充报表的形式进行重述,以会计报表附注的形式提供物价变动会计信息,在不改变会计报表基本框架的条件下加强使用者对财务报告会计信息的理解,以满足投资者、债权人作出决策和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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