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产品制造成本的降低空间越来越小,越来越多的制造企业开始关注降低物流成本以增加盈利,物流成为了企业的“第三利润源”。要降低物流成本,就需要对物流成本进行核算,了解物流成本占企业生产总成本的份额,发现物流活动存在的问题,进而调整物流活动。然而我国目前的会计制度并未对物流成本进行单独核算。本文主要讨论制造企业物流成本计算体系的相关问题。
一、制造企业物流成本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物流成本会计核算的范围不全面。从物流成本会计核算的范围来看,目前企业日常物流会计核算范围着重于采购物流、销售物流环节,部分企业只把支付给外部运输、仓储企业的费用列入物流成本,忽视了其他物流环节的核算。按照现代物流的内涵,物流活动包括:物资包装、装卸、运输、储存、配送、物流信息等,这些活动涵盖了整个企业供应链运作流程。与此相应的物流费用包括:供应物流费、生产物流费、销售物流费等。由于物流成本核算只涉及部分物流费用,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不利于相关利益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部分物流费用分配方法不合理。属于间接费用的物流费用,部分企业沿用传统成本核算方法中直接人工工时或机器工时的分配方法。这种方法不仅歪曲了物流成本,而且高级管理人员基于这些数据所做的决策也是不正确的。
物流成本会计信息的披露与其他成本费用的披露混杂,致使企业所需的物流成本信息只能从相关会计信息中归纳,不仅影响物流成本信息的完整性,而且过程复杂,数据的时效性差,不利于物流管理和绩效的评价。由于我国会计制度没有要求在会计报表中单独反映物流成本,因此,企业的物流成本只能综合反映在报表中。如果企业要对物流成本进行分析、评价,必须从报表数据中重新进行“剥离”计算,这样势必会影响物流成本信息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没有专门负责物流成本核算与管理的机构和人员。由于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作保证,加上当前很多企业的物流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物流的体制,即物流系统的规划设计、能力建设、合理化改进、物流运作、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分别由若干部门完成,不仅导致物流成本的基础数据难以完整计算,而且各部门对物流费用的管理也是各自为政,这样就无法保证企业物流总成本的降低,影响企业物流整体效益的实现。
物流成本的计算缺乏参照标准,行业物流成本比较没有标杆数据。近几年,无论是制造企业还是物流企业的物流活动,在数量、规模、服务创新、业绩表现等都迈出了一个新台阶。但我国至今仍未制定物流成本的计算标准,因而,每个企业只能根据自己的认识和理解来把握,不仅企业之间计算出的物流成本无法进行比较,也无法得出行业平均物流成本,使行业物流成本的比较缺乏标杆数据。
二、物流成本计算的基本内容
随着人们对物流成本认识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制造企业已经不再只考虑外付物流成本,而更多的开始关注一些被认为是冰山下的企业内耗物流成本。成本是一个普遍的经济范畴,凡是有经济活动的地方都必然有成本的存在。以制造企业为例,其物流活动的成本计算,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物流费用及分类
进行物流成本计算,是企业内部加强物流管理的客观需要。成本计算过程,实际上就是费用的归集和分配过程。制造企业的物流费用,按经济内容和经济用途进行分类为:
物流费用按经济内容分类,可分的费用要素有:①材料费;②人工费;③公益费;④维护费;⑤一般经费;⑥特别经费;⑦委托物流费。其中,一般经费是指从事物流活动所发生的旅差费、交通费等,若与其他经营活动混合发生的,可按人均摊计算。
物流费用按经济用途分类分,可分的成本项目有:
(1)销售物流费。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物流成本。
(2)运输费。主要核算公路运输、其他运输方式和货主方面的费用。
(3)库存费。主要核算内容是除核算仓储费、折旧费、人力费、保险费及税费之外,还包括库存占用资金的利息。
(4)装卸费。核算企业向外支付的装卸费,属于委托物流费。
(5)包装费。主要包括产品的出厂包装,生产过程中制成品、半成品的包装以及在物流过程中换装、分装、再包装中发生的费用。
(6)物流信息费。核算企业为物流管理所发生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费。
(7)物流管理费。核算企业为物流管理所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会议费、交际费、教育费和其他杂费。
(8)配送成本。按用户要求,在物流据点进行分货、配货工作,并将配好的货物送交收货人所发生的费用。
2.成本计算对象的确定
传统的成本计算一般以产品或以某一步骤(分步法)或某一订单(分批法)为成本计算对象。但在弹性制造系统、适时制生产方式下,传统的成本计算方法已经很难满足多层次的成本计算要求。现代
企业管理强调成本控制观念,并注重成本控制手段创新,加之生产组织中作业的可分辨性日益增强,以作业计算成本得以实现。
作业成本法(activity-based costing,简称abc法)的理论基础是成本因素理论,其基本原理是产品消耗作业,作业消耗资源并导致成本的发生。
控制和考核各作业层次的资源耗费,对节约费用很重要,物流活动按作业计算成本也十分必要。根据作业成本法的要求,物流成本计算对象可确定为资源、作业、作业中心和制造中心。
各作业所消耗的人力、材料、设备、房屋建筑物、动力等资源,以及直接发生的货币资金支出,应依据作业消耗的资源数量将其费用分配到作业上——人工费按人工工时分配,材料费按材料消耗量分配,机器设备折旧费按机器工时分配,房屋建筑物折旧费按使用面积分配,动力费按耗用数量分配,货币资金支出按实际发生额直接计入各作业。
3.制造企业物流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在不打破现有的财务会计的框架下,将现有成本计算中计入“其他费用”项目的物流费用抽出来,单独进行物流成本计算。为此,增设“物流成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全部物流费用,并按物流费用发生的部门设置二级科目,在二级科目下按物流功能设置运输费、保管费、装卸费、包装费、维护费、折旧费等三级科目。另设“委托物流费”科目及相应账户。这两个科目属于成本(费用)类科目,分别用以核算、记录企业自身从事物流业务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企业委托第三方从事物流业务所发生的费用。具体的费用归集如下:
(1)销售成本,在“销售费用”的二级科目中归集;
(2)运输部门发生的费用,在“运输费”二级科目中归集,并再按“运输费”、 “人工费”、“其他费”等设专栏分类归集;
(3)包装成本,在“包装成本”二级科目中归集,并按“包装材料费”、“包装机械费”、“包装技术费”、“包装人工费”等设专栏分类归集。
(4)库存保管费(包括存货资金占用贷款利息),在“库存保管费”二级科目中归集,并再按“仓储费”、“折旧费”、“人力费”、等项目进行归集;
(5)物流管理费,在“物流管理费”二级科目归集,并再按“差旅费”、“交通费”、“会议费”、“招待费”、“教育费”、“其他费用”等项目进行归集核算;
(6)配送成本,在 “配送成本”二级科目中归集,并再按 “配送运输费”“分拣费”“配装费”等项目归集核算。
(7) 物流信息费。 在“物流信息费”二级科目中归集,并再按“信息处理费”“信息设备费”“通信费”归集核算。
(8)装卸费。在“装卸费”二级科目下设“人工费”“营运费”“装卸合理损耗费”“其他费用”中进行归集核算。
生产经营活动中因物资流动而产生的费用先在“物流成本”借方归集,期末按一定的分配标准,计算并结转应由本期损益负担的物流成本时,从其贷方转出到“本年利润”账户。在利润表中,增设物流费用项目,作为利润总额的扣减项。
参考文献:
[1]王桂琴.对物流成本会计核算和管理问题的思考[j].
物流技术,2005,9: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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