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档案管理
权力(power)是社会科学的基本概念,也是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认为,“权力指的是社会关系中哪怕是遇到反对也能够贯彻自己意志的可能性”,[1]权力具有广泛、深入、强制的特点。在档案管理活动中,也常常会看到权力的身影,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权力对档案管理程序进行着持续的建构,反过来,档案管理的一系列程序也在不断地维护与巩固权力。权力与档案管理相互建构。
1 权力对档案管理进行建构
档案管理工作表面上是一系列规则、程序、方法和技术的组合,但它们背后一直存在着权力的身影,决定了哪些档案被留存、以怎样的状态被留存、哪些档案被销毁等重要问题。
1.1 权力对档案收集的建构。档案收集工作不仅是一项事务性工作,而且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权力对档案收集的干预和控制。
1.1.1 权力决定着档案的所有权和收集权。权力拥有者决定着档案的收集并对其拥有所有权。相反,失去了权力也就失去了对档案收集的控制,甚至导致档案的流失和毁坏。比如春秋时期群雄争霸,社会动荡,周王朝中央以及世卿贵族的档案随着权力的丧失而大量流散到社会,孔子正是利用这个机会周游列国,搜集各国档案文献的。
1.1.2 权力监督和控制档案收集倾向。档案的收集必然涉及收集什么以及不收集什么的决定,档案没有被列入收集范围则预示着散失和销毁的命运,档案收集是建构社会记忆的关键关节,通过权力的控制和审查,符合权力价值和利益诉求的档案(比如社会权贵的档案)才能被收集,从而获得档案的真正特权地位,而不符合或者违背权力要求的档案(比如卑微弱势人群的档案)则被排除在收集范围之外,被边缘化甚至被销毁。于是权力就通过监督和控制档案的收集倾向而影响到了历史的书写,进而影响到了社会群体对于历史的理解。
1.2 权力对档案整理与编目的建构。兰德尔?吉默森将权力对档案整理与编目的建构称为“对文件的意义和文件形成者身份的监禁”,[2]具体表现在:
1.2.1 权力通过控制档案整理与分类原则来控制档案存在状态与顺序。权力通过对档案整理原则和全宗分类方法的干预,使档案形成了其认为合理的顺序,将来人们也只能接触如此顺序和分类下的档案。档案整理要求保持文件之间的内在联系,包括来源、时间、内容和形式等方面,其中来源联系是文件联系的首要联系。档案整理的首要原则就是来源原则,档案整理的第一步便是区分全宗,全宗内档案的主要分类方法便是组织机构分类法,这是档案管理与图书管理的根本区别之处。文件主要是组织机构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产生的,“来源原则是以文件形成者职能来体现权力和国家意志的”,[3]因此,来源原则和组织机构分类法从根本上来讲实际上是一种以权力为中心的原则和方法。分类原则也不是简单地对档案进行分类,Richard Harvey Brown和Beth Davis-Brown认为,“我们定义材料本身的方式由占统治地位的知识或者政治范式进行塑造,分类的意识形态功能虽然被掩盖,但更为强大,比如人口成员的表层差异可以帮助证明种族区别的实证效力,因此,是政治统治的”。[4]
1.2.2 权力通过控制档案著录与编目方法控制档案的解释权和价值意义。档案著录不是简单地?俗⒌蛋傅姆掷嗪拧⒅魈獯省⑻嵋?等内容,其实著录也是一个选择的过程,一份档案为什么给予这个分类号而不是那个分类号?为什么被标注这个主题词而不是那个主题词?这些选择其实都渗透着权力的影响,都渗透着权力主体对于档案价值和意义的控制权和解释权,以官方档案为主体的档案著录过程中,其著录目标的价值取向显然是具有明显的权力倾向的。Terry Cook和Joan M. Schwartz形象地将著录标准比喻为过滤器,“通过档案著录主流价值得到增强而微弱的声音则更加边缘化,档案著录是一个价值驱动的事实的选择,权力主导下的叙事通过档案著录得到建构”。[5]
1.3 权力对档案鉴定的建构。档案价值鉴定的关键问题在于为谁鉴定、由谁鉴定以及根据什么鉴定,这是名副其实的一个权力问题。
1.3.1 权力界定档案鉴定标准。鉴定档案价值的主要标准就是档案的属性标准,包括分析档案的来源、内容、时间、形式特征等方面。权力对档案价值鉴定标准的界定还是十分明显的。比如,档案鉴定的来源标准就是看重档案的形成者,本机关制发的文件是保存的重点,要长久保存,而且立档单位在社会上的地位和作用越重要、级别越高保存价值就越高,这实际上是权力的主体和级别决定了档案价值的大小。再比如,档案鉴定的内容标准以档案内容的重要性作为重要判断依据,重要性主要体现为反映党的方针政策、重大事件、主要业务、主要职能、中心工作等方面,这又是以权力为中心的判断标准。
1.3.2 权力介入档案鉴定组织。近代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主张由行政官员来实施档案鉴定与销毁的思想,即英国档案学者希拉里?詹金逊的“行政官员决定论”,虽然这种鉴定理论具有一定局限性,但同时它也清楚地表明了这样的观点:档案价值的判定应该由档案的形成者――行政官员来判定,这实际上体现的是权力主体对权力工具的控制和影响力。虽然后来档案鉴定权出现了转移,主要由档案工作者来承担档案鉴定工作,但是行政官员的身影始终没有退出档案鉴定组织,始终在发挥着监督和控制的作用。比如我国机关档案鉴定工作,一般由办公厅(室)领导人、档案人员、业务人员三结合组成档案鉴定小组负责进行,档案馆的鉴定工作由馆长、同级档案事业管理机关和档案馆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工作委员会负责进行,在鉴定某一机关档案的时候,还可邀请机关的代表参加。可见,行政机关的影响力在档案鉴定工作中始终存在,而且即使没有行政机关的参与,仅仅由档案工作者组成的档案鉴定组织也不可避免地按照权力主流价值进行档案鉴定和销毁工作。 1.4 权力对档案保管的建构。由于档案与权力的密切关联,权力对档案保管进行了有力的控制和干预,档案保管始终有着“重藏”的传统,这主要体现为:
1.4.1 权力主导档案库房建造。权力主体积极建设坚固耐用的档案库房来存贮档案,体现了权力鲜明的主导性和影响力。早在商代,档案就被集中存放在作为最高权力象征的宗庙;汉代,为了收藏刘邦进军咸阳后获取的大量图籍档案,萧何专门主持设计建造了著名的石渠阁;此外,两宋时期的11座帝王档案库,明代的后湖黄册库以及清代的皇史?k等档案库房建筑都是为保管王朝重要档案而专门建造的,它们坚固耐用,便于防卫,按照最高建筑等级进行精心设计和规划,任何人不能随意查阅档案,“终身不得窥见一字”的高官比比皆是,这表现了处于权力保护下的档案库房的神圣性和机密性。
1.4.2 权力把控档案保管制度。权力通过制度这种外化形式对档案保管实现了控制,于档案保管而言,这些制度主要包括副本制度、进出库制度、温湿度控制制度、库房保卫制度、档案清点制度等。权力对档案保管制度的把控在我国有着悠久的传统,比如明朝后湖黄册库由明王朝中央直接领导,黄册档案管理有一整套详细具体的规定,库内有严格的查阅、定期晾晒和保卫保密制度,其管理制度之严,是16世纪早期世界罕见的,也是中国档案保管史上的奇迹;再比如,明代皇史?k档案保管调阅有严格手续,明代“皇史?k每年六月初六日奏知晒晾,司礼监第一员监官提督,董其事而稽核之。看守则监工也”,[6]启匮查阅,要“焚香九叩首”,其重视度可见一斑。这些都体现出了权力对档案保管制度的强力把控和干预,通过把控档案保管制度来把控档案,为权力统治服务。
2 档案管理对权力进行建构
权力对档案管理的渗透可谓全面而深刻,权力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常常有意无意地影响着档案管理活动,使得权力成为档案管理体系的重要构建要素。然而任何作用都是相互的,档案管理也在反映或塑造着权力。
2.1 档案管理象征权力存在。历史一定程度上是由那些留存的档案书写的,即档案构建着我们的记忆。就一个组织而言,组织记忆主要是由该组织的档案所构建和维系的,因此档案管理就成为对一个组织进行记忆垄断的主要方式。而对组织档案进行收集、整理、鉴定和保管的活动决定了组织档案的收集范围、排列顺序、内容取舍以及保管环境,这直接影响着组织记忆的构成状态和未来形态,成为控制组织的一种重要方式,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权力。国外有学者将档案馆称为“档案神庙”,[7]也反映了档案管理活动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神圣权力光环。可见,档案管理本身就是一种权力的象征,档案馆更是统治者特权的象征,是维护统治者特权的堡垒。
2.2 档案管理巩固权力统治。档案管理通过一系列流程和制度维护和巩固了权力的权威。从古希腊开始,档案管理就和维护权力有关,与现在的权力控制对于过去的认知有关。档案管理的一系列流程和制度始终在建构或者维护权力,在这一过程中,档案管理确立了主流权力和主流话语,使符合权力利益的记忆变得清晰,不符合权力利益的记忆变得模糊甚至消失,从而有效维护了权力的权威。比如,“纳粹和南非种族隔离政府精心打造了有利于他们政策和政治价值观的巨大的档案信息资源,从而帮助他们压迫他们的敌人”,[8]这样档案就在无形中巩固和维护了权力拥有者的权威和利益。
2.3 档案管理协助权力运行。档案产生于组织业务开展的需要,各个具体的业务活动是其职能权力的体现,因此,档案是权力运行的重要工具。根据谢伦伯格的双重价值理论,档案的第一价值服务于其形成单位,为形成单位的权力运行提供凭证和参考依据。因此,档案管理是形成单位权力运行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为权力运行提供协助和保障,是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管理对权力的协助主要体现为档案管理充当权力运行的工具,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民国时期“行政效率运动”的主要内容便是文书档案改革,核心技术方法便是实施“文书档案连锁法”,通过改革文书与档案管理的一系列流程和方法,提高了行政效率。
3 权力与档案管理相互建构的启示
3.1 档案管理的客观性、中立性需要辩证地看待。由于权力这只无形之手的参与,档案管理的客观性、中立性是相对的。历史学家历来把档案史料作为研究历史的最为可靠和可信的材料,但档案形成之后在其管理过程中包含着许多权力建构的痕迹,这就是为什么史学家在利用档案史料时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史料辨伪,通过各种档案史料的比对和考证来辨别档案的真实性与可信度,辨析档案在形成之时以及形成之后的管理过程中,档案的形态和内容是否发生了变化。可见,档案管理的客观真实性是相对的。
3.2 档案管理过程应该更加公开、清晰和透明。权力对档案管理过程进行了或明或暗的建构,这种建构很容易使档案管理形成对权力的依赖性和指向性,成为权力的附属工具。如果档案管理过程受到了法律和公众的广泛监督,那么权力对档案的建构一般会符合公众的利益并且不断得到矫正和制约;但如果档案管理过程是不受制约或者监督的,那么这对于国家与社会的发展以及公民利益的保障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对于权力对档案管理过程的建构,既不能认为是理所应当的,也不能进行完全的否定,而应该提高档案管理过程的透明度,公开档案管理过程的一系列方针、制度和标准,说明这些管理规则和制度制定的背景、过程与价值取向,比如档案鉴定、著录、保存的原因、标准、价值观、方法论等,并且接受社会公众的质疑、批判、评估和检验。
3.3 档案管理应该更加关注弱势或边缘群体。权力对档案管理的建构使得档案管理基本上只能反映权力的诉求,但人类的活动是复杂多样的,仅仅围绕权力进行档案管理容易造成人类记忆的断层和缺失,这是对社会正义和公平的挑战。因此,档案管理应该涵盖社会各阶层的档案,应该多加关注权力以外的声音,比如弱势或边缘化群体的档案和故事,克服对于权力组织档案的倾向性,以一种更加平衡的视角看待过去。比如,近年来美国许多档案馆致力于收集有关妇女、有色人种、少数民族、工人、宗教徒、同性恋者、穷人、恐怖主义分子以及其他被边缘化了的人群的档案,这是对于人类记忆完整性的有效补充,体现了档案管理的良好价值取向。
*本文系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权力建构视野下档案工作的全程审视与学科反思”(2016GN019)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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