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档案管理
一、文献时间与数量分布
根据文献老化规律,随时间的增长,文献内容越发陈旧过时,老化程度越高,其参考利用价值逐渐衰减乃至失效,近年来发表的文献,老化速度较慢。所以本文对2010-2014年来《资料?档案学》载文进行统计,尽可能的了解和揭示当前档案学科基本概况。由图1可知,2010-2014年来全文转载的档案学方面的论文合计401篇,平均每年约80篇,每期13篇。由此可见,《资料?档案学》每年全文转载论文数量基本保持稳定。在CNKI以“档案”为关键字篇名检索出2010-2014论文总量约为68012篇,年均13602篇,《资料?档案学》这5年全文转载论文的比率仅占0.59%。由此可见,我国档案学文献被《资料》全文转载的概率之低,但也正说明了被转载论文质量之高。因此,通过对全文转载的文献进行计量分析,可大致了解档案学科的基本概况。
二、文献期刊分布
根据布拉德福定律,一个学科论文分布出现集中―分散现象,即大部分该学科论文相对聚集在一定数量期刊上,剩余小部分论文依次散布在其他众多期刊上。从图2可知,《资料?档案学》401篇论文来源期刊种类较丰富,总计42种,除档案期刊杂志外,还涉及图书、情报期刊、学报等。其中,档案学期刊18种,共占42.86%;图书、情报6种,占14.29%;学报15种,占35.72%;其他3种,占7.14%。由此可知,《资料》取材广泛、类型丰富,为选材的全面性提供了保证;同时又体现了学科间交叉、融合性,具有一定渗透力。根据档案教育网上发布的期刊一览表(2012年版)可知,档案专业期刊的数量21种,核心10种。被全文转载401篇论文中,档案学专业期刊18种,占全部档案学专业期刊总量的85.71%。这说明我国多半档案期刊都有被其刊载过,表明了档案领域杂志刊物整体质量水平较高,学术权威性较强。档案学核心期刊10种,全部榜上有名,转载论文共346篇,共占86.28%,平均每年转载69.2篇,转载量远超过其他期刊。由此可知核心期刊是《资料?档案学》转载文献最主要来源,是我国档案学研究的主体。
三、作者单位分布
由图3可知,档案学研究队伍不仅包括高等院校、档案局、档案馆、科研单位,还有图书馆、企业等其他领域的研究者们。其中,高等院校共291篇,占72.57%,是我国档案学研究队伍的主要力量;国家、地方的档案局、档案馆、科研单位的研究群体也是一只不可忽略的队伍,共占19.95%;还有少量的论文来源于图书馆、企业。以上数据表明高等院校是我国档案学研究主要阵地,汇聚了大批优秀学术工作者,同时还包括实践工作者、科研学者等成员,共同构建了我国档案学研究团队,推进档案事业的长足发展。
四、文献专题统计分析
2010-2014年来《资料?档案学》共包含理论探讨、档案管理、政策与法规、等10个专题[2]。本文将10个专题文献进行细分,得出如图4所示。笔者对文献量化结果进行内容归纳与分析,得出以下几点:
(一)档案信息化是信息技术时代档案学研究发展必然趋势
由图4可知,档案信息化研究类文献最多,共有123篇,占30.67%。信息技术为档案信息化提供了技术支撑,配备科学合理的资源规划、整合、开发体系,便于实现传统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自1997年来,档案信息化研究逐渐成为档案领域关注的对象。
首先,电子文件的出现,引起档案学界研究热潮。共有50篇,占12.47%。由于电子文件自身具有系统依赖性、易复制篡改等特点,其真实性、安全性、证据性引起了档案学界的一番探讨。学者分别从技术、管理、立法层面分析出影响其真实性、安全性、法律证据地位的因素并提出对策。
其次,档案数字化研究受关注。对于什么档案应该数字化,那些应该优先数字化,即数字化标准问题是数字化建设工程中的核心问题。北京市提出档案数字化规范系列地方标准,包括纸质档案、照片档案、成果储存等规范标准,促进了全市档案数字化工作发展。数字化有效解决馆藏堆积问题,改进了传统档案利用方式而不受时空限制,有利于推进国家信息化建设进程,但我们仍需清醒认识到,在数字化建设过程中,如一味追求量的满足,而不考虑实际需求,不进行社会需求分析,那么盲目的对浩如烟海的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无疑是一件费时、费力的巨大工程。
此外,我国信息化建设实践工作水平还可以从档案网站、数据库建设等方面体现。档案网站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关键一环,是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的主要依托[3]。档案网站实践建设仍存在太多问题,如实用资源缺乏,特色资源匮乏,内容更新不及时等。孟世恩等人提出网站建设要以本馆资源为基础,以技术为支撑,整合档案网站,实现资源共建共享[4]。
(二)政府信息公开环境下档案开放、利用与服务引起关注
随着信息需求的增多,在政府面向公众开放信息的大环境下实现档案开放、利用与服务逐渐成为一个趋势。由图4中档案管理专题中,档案开放、利用与服务所占篇数最多,分别为21篇、30篇,共占12.72%。这表明了我国档案开放、利用与服务研究逐渐被提上日程。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以来,各级档案部门开始积极响应档案开放、利用政策,学者纷纷对其提出见解和总结,理论研究成果颇丰,而现实却是“以不公开为原则,公开为例外”。对此,黄静提出在环境允许的情况下把握与政府合作的良好契机,争取在档案馆开展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从而带动利用工作的发展[5]。
档案工作者埋头于浩瀚如海的档案整理中,忽视了用户利用服务,是传统档案工作常态。对此,徐拥军等人提倡档案服务以用户为中心向知识服务过渡,主张主动服务、个性化服务等[6]。
(三)档案信息立法成为我国档案法律、法规研究热点
伴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泄密、信息丢失、专利信息侵权等问题接踵而来,给档案法律、法规提出了巨大的挑战,档案信息立法趋势研究成为热点。由图4可知,档案法律、法规研究论文仅19篇,共占4.47%,研究相对比较薄弱,其中大多数论文主要集中在信息立法研究,包括信息公布、信息安全、知情权与隐私权等方面。吴雁平提出在不违背信息立法原则的前提下,要针对不同的档案信息,分级别、分层次、分内容,制定与未来信息立法相应的配套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7]。档案事业和谐发展是以档案信息法律为保障,借助法律的强制性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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