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档案管理
一、建筑工程档案资料的内容
1、综合性文件资料
上级批准文件;计划任务书;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地震等文件资料;征地、拆迁安置等文件资料;项目的方案及初步设计文件资料;规划、消防、环保、卫生等政府部门的审批文件资料;工程施工、监理中标文件及有关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鉴定文件资料;工程竣工结算及其审计报告等文件资料;工程有关的照片、录像、录音、光盘等。
2、土建工程及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文件资料
开/竣工报告;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交底记录及材料代用单等文件材料;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工程例会纪要等;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及成品的质量证明文件或试验资料;混凝土、砂浆等配合比及试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沉降、位移、变形等观测记录;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文件材料;工程质量事故记录及处理的文件材料;施工技术总结等。
3、竣工图
总平面布置竣工图;室外各种管线竣工图;建筑工程竣工图;装饰工程竣工图;结构工程竣工图;给水、排水工程竣工图;强电、弱电工程竣工图;通风、空调工程竣工图;其他特殊专业工程竣工图。
二、建筑工程档案资料的编制要求
1、必须真实的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责任者的签章手续必须完整齐全。
2、档案资料必须使用原件,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该在复印件或者抄件上盖上公章并且注明原件的存放处。
3、档案资料的签字必须使用档案规定的专用规定用笔,工程资料宜采用打印的形式,并且应该手工签字。
4、档案资料的图片及声像资料必须要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文字说明或者内容准确。
三、档案资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施工技术管理文件原件不齐全。个别设计、监理、建设单位下发的施工管理重要文件是复印件或者是缺少签字盖章等,难以满足工程资料档案管理的质量标准要求。
2、施工资料表格格式不统一、不规范。在开工前没有统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而且对于资料的编制填写都没有注明,不便于检查、装订、组卷。
3、施工原始资料书写不规范。原始资料的文字字迹潦草,使用不规范的汉子,甚至还有错别字,修改后不加盖单位章或没有修改人的签字,给后期竣工资料编制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
4、竣工资料移交不及时。不能按规定及时移交工程竣工资料,造成统一管理的时间延误,甚至导致竣工资料丢失。
四、提高工程档案资料质量管理的措施与对策:
1、加大宣传,提高意识。在工程建设初期,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应高度重视和加强档案法规、工程档案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工程管理、监理、施工单位人员学习档案基础知识和施工过程中原始签证资料操作方法及对竣工资料整编、工程项目验收的基本要求,使他们在工程开工之初就了解档案业务,具备较强的档案意识,为提高竣工档案资料质量打下基础。
2、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应注重资料管理和整编方面的培训。一是对工程技术和行政管理人员进行档案知识培训,使他们掌握档案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按高标准整理好基础资料;二是对专业档案管理人员适当进行工程专业知识培训,培养一批既懂档案又懂技术的工程档案管理骨干,促进归档工作的规范开展。
3、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工程建设初期就要建立和完善以档案管理责任制为核心的工程资料管理办法,明确施工单位在工程档案形成过程中应承担的职责,制定统一的资料编制要求和细则,规范工程资料的管理。
4、过程参与,同步管理。从工程建设筹划开始,档案人员就应要求工程部门的专职档案人员从依据性文件开始就参与其中,按照文件的顺序、图纸的编号进行登记,建立借阅制度。对在编制资料中发现的“原件不齐全”、“资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统一”等问题,要及时研究给予解决。要严格执行工程资料编制工作“三同步”管理制度,即工程立项开工与竣工资料收集同步,工程施工过程与竣工资料形成同步,工程完工验收与合同竣工资料验收同步。档案工作人员要始终参与整个工程的建设和竣工工作验收全过程,对不符合标准的文件要拒收,从源头保证编制资料的质量。
建设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个专业技术部门的一项复合型工作。要保证工程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齐全,真实的记录和反映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就必须不断加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基础管理水平,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工程项目竣工编制工作“三同步”制度,强化过程控制,严格竣工验收审查把关,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级档案人员的监督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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