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档案管理
一、苏州拆城背景
1949年9月21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拆除城墙”提案书中提到了拆除城墙的理由:“城墙是封建时代的遗留物,在现在的立体性战争武器下已失去其防御的功效用”,因此提议“在不妨害目前治安需要原则下,动员民众拆除城墙改筑环城马路,拆下砖块可利用以建筑公屋”[1],甚至有居民代表提出不仅要拆除城墙,连一些石牌坊也要拆除,理由是“前代所留石牌坊多有封建迷信意义,除保存一二艺术化者点缀名胜古迹外,概应拆除,尤以干将坊三石坊角度倾斜,势均崩圯,不可一日留,城墙在现代已成废物,应拆除,即以条石及城砖供建设之用,基地兼可生产”,他们认为“城基密迹车站,运河在前,最宜建筑仓库堆栈,或部之营防等,余地可供种植”[2]。于是,诸如拆除“新南门到老阊门的城墙,利用砖头,修理其他建筑”[3]、“城墙保留无用,拆去砖头可筑马路,既利交通又省砖料”[4]的提案接踵而出。1956年,苏州市人民委员会提出“本市城墙虽历史较久,目前城墙裂缝倒塌,时有发生,特别自南门人民桥以东一段,滨临大运河,根据大运河规划,该段城墙拆除,辟作码头区域”,市建设局“根据市一届三次人代大会决议,将市中污浊严重,妨碍环境卫生的干将坊、王天井巷河填塞改建石砌下水道,利用南门以东一段城砖料砌墙身缩小盖沟石板尺寸”[5]。在一片拆城的呼吁中,苏州城墙被逐渐拆除用以支持各种建设。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1956年江苏省文化局同意苏州市拆除部分城墙,并要求在拆除时要先测量并注意文物发现[6]。为了进一步获得拆城的支持,市建设局副局长张百超曾前往文化部谈拆除苏州城墙问题,并交去“苏州市城墙处理方案”及苏州市区蓝图各一份。1958年中央文化部办公厅发函表示:“苏州城为我国有名的古城之一,城墙虽经历代修葺,但还保留有一部分有历史性的遗留。现在既已时有倒塌伤人的危险,故我部原则上同意逐步拆除。但其中对有名胜古迹性质的部分,根据国家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精神,务必予以坚决保留,因此,同意你市先拆东面的一部分,其即将倒塌者可先行动工拆除。在拆除工程进行中,应由文物部门所示注意填土中有无文物发现,并予以收集保存。”[7]不久,苏州市人民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城墙处理问题。经讨论决定:除胥门、盘门、金门及部分城墙保留作为历史遗迹供参观研究外,其余全部拆除。决定拆下城墙材料用于工业建设和市政建设。当时拆墙方案是:“(1)统一规划,统一审批;(2)不准私人拆城墙;(3)拆下材料用于工业建设与市政建设。要求在第二个五年计划中解决城墙问题,同时保留盘门、金门,作为古迹供后人瞻仰”。[8](P18)同年,拆除平门城门、娄门的内城门和水门。其实,文化部的批示并没有被全部执行,拆城工作雷厉风行。大跃进开始后,更是被要求“当作政治任务来完成”,专门建立了拆城办公室,加快拆毁城墙。城砖被用来建炼铁小高炉,城土被用来做坯烧砖,构建防空工事。沿城墙开了很多煤球厂,城泥,被当作制作煤球的免费原料混合进煤粉。[9](P18-19)
二、外国专家对苏州拆城的态度
在苏州城墙拆除的过程中也不乏充满理性的不同的声音,可惜这些声音并没有成为当时的主流意见,因此,也未能改变苏州城墙被拆毁的命运。在苏州市城建档案馆所保留的“专家谈话记录”案卷(1956年10月4日――1961年5月4日)中,其中,外国专家对苏州的城市规划提出了不少合理建议。
1957年,波兰科学院院士萨伦巴教授认为苏州城市规划的关键要解决两大问题,其中一个关键问题就是:旧城市风格如何保存和如何改建,旧城区的风格不但不宜破坏和改变,并且也不可能改变,如果要硬性地急极地破坏和改变,也不能被全市人民所接受,但同样重要的是必须逐步改善市民的物质生活条件和满足市民的文化生活需要,既要保存旧的风格又要充实新的内容,充实新的内容时绝不可破坏旧的风格,究竟应当保存那(哪)些完正的、好的、旧的和改建那(哪)些已破坏的、不好的成为新的,如何才能使新的,旧的统和配合而不是乱七八糟、混杂不分,这是规划工作首要任务之一。[10]萨仑巴教授还认为苏州的城头是有悠久的历史的,当然不宜全部拆毁,从经济条件论也不可能完全恢复,在某些比较完整而富有古城特别的地方应该适当保存,并且可以逐步修好,恢复它,旧有的面貌,永久流转下去,其他不必要的部份则可以逐渐拆除,改为绿化地带。[11]
1958年,苏联的城市规划专家萨里舍夫在苏州城市规划问题上也认为:城墙以内的空地应加以保留,暂作农田,以作城市发展时填空补实,建筑一定数量的公共建筑、住宅,以改善生活条件。至于交通问题,萨里舍夫认为从目前情况来看还不显著,但将来会表现出来的,可是从苏州城市来看,还是有条件解决的。市内的东西、南北的干道是对的,而且苏州城墙以内的干道,还没有大力拓展,从时间上说暂时问题还不大,因为城市是向西发展的,可是在小高炉旁的装业机械厂的道路(大马路)应提前拓宽,并通火车站,这样可以连接城市,为新旧城市的主要干道,又是过境交通干道。[12] 苏联专家米?阿?什基别里曼认为“现在是大规模改造旧城还是大规模利用旧城的问题,苏州是个古城,道路不宽,河流分散,目前应该是尽量利用旧城而不是大规模改造旧城。假如苏州城以内各项公共福利设施、道路、工程管线不好的话,就必须作经济比较”。[13]
1958年4月19日,苏联专家、列宁格勒建筑总工程师克涅亚席夫在上海援助建设的在同济大学金经昌教授和陈从周副教授陪同下来苏考察并指导规划建设,座谈时关于城墙要不要拆掉的问题,克涅亚席夫从明确指出,无论从功能来看还是从建筑艺术来看,都不能去拆城墙。“从城墙上看城市可体现文化水平,拆去城墙会有什么后果?里面所有小建筑全部暴露了,建筑面貌变化了,是恶化,而不是改进。而内外城河又设东西分隔,假如某些作一座桥要通过可以拆去一部份。还有例如金先生谈到的损坏很厉害的地方可以将他拆去。在没有把城市综合考虑问题时,不要光把问题放在拆城墙上,对拆城墙问题要考虑到过去劳动人民造起的建筑面貌。苏州这城市不是一个普通城市,是具有全国与世界意义的。改建时不应很狭隘,应结合全国、全世界意义看。”“拆城、填河很简单、容易,到了以后,就要后悔,就来不及,我不主张完全把城墙修复起来,首先保持现有状态,不让它坍下去,假如大坍了,子孙可以拆去,过了十年,国家有钱,可以修竣。”[14]
由此可见,这些著名的外国专家苏州拆除城墙方面都持反对意见,而且态度颇为坚决,他们认为苏州城墙是苏州悠久历史的象征和代表,不应该盲目拆除,而应逐步适时修复。无独有偶,梁思成先生曾在1950年5月7日《新建设》第2卷第6期发表的《关于北京城墙存废问题的讨论》一文中对主张拆除者的认识和提出的理由,针锋相对地进行了逐一反驳。
然而由于历史和时代的原因,无论是国内的学者的“苦口婆心”,还是外国专家的“友情提醒”,最终随着新城建设的需要而被断然否决,以致留下了难以弥补的缺憾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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