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5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公共管理论文
公共政策是表达和实现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对于维护正常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秩序具有重要作用。公共政策本身涉及到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各主体从各自的角度出发选择符合自己利益的策略,就会导致不同利益主体的博弈,进而诱发公共政策的失灵问题。因此,公共政策失灵是客观存在的一种现象,其出现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不能对公共政策失灵问题置之不理,因为它不仅会造成政府财政投入和精力投入的浪费,导致政府合法性地位的下降,而且还会对整个社会和人民的利益带来负面影响。所以,我们就有必要在博弈视角下探析公共政策失灵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寻求解决问题的路径,最大限度的发挥公共政策的效用,保证公共政策的顺利实施。
一、公共政策失灵
公共政策是一个从认识现实问题到解决问题的动态的运行过程,它通过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权力机构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对社会公共问题的解决,从而实现社会和谐和人民幸福。日本学者药师寺泰藏认为,“公共政策”的意思与其字面意思相同,即为“公共”而制定的政策。因此,公共政策特别强调了它的公共性,它要符合公共利益取向,“政府的任务是服务和增进公共利益”。
公共政策在实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从而会引起公共政策失灵问题。对于公共政策失灵的概念界定,学术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汤敏轩认为,公共政策失灵就是指一项公共政策的过程或结果偏离了政策制定者实施预想的目标,并对政策的标的群体造成了始料不及的负面影响。胡凯等人认为,公共政策失灵是指一项公共政策在运行的各个阶段因利益的博弈而出现的非连续的、与公共利益相背离、对政策目标群体造成的负面影响超过其获利程度的现象。米恩广则从博弈视角思考公共政策执行失灵的问题,认为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最终会导致公共政策执行中的失灵。因此,笔者认为公共政策失灵的关键是相关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着利益的博弈,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行实际上就是主体互动博弈的过程。所以,对于公共政策失灵问题唯有从其根源上加以详尽剖析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地解决公共政策失灵带来的负面影响,实现良好的政策效果。
二、博弈视角下的公共政策失灵原因分析
博弈论涉及的是多方主体之间的博弈,主要是参与博弈的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因此,产生博弈的根源在于各种利益的驱动。在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矛盾时,每一个参与博弈的主体都会从自身主体出发,考虑和争取最大利益。博弈视角下的决策主体是被假定为理性的,具有明确一致的偏好,以追求效用的最大化为目标。因此,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会采取谨慎的态度。鉴于各利益主体在利益目标和方向上的不同,就易引发政策失灵的问题。在公共政策失灵的过程中,利益主体之间存在非合作博弈,主要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政府组织与目标群体的博弈、政府部门和执行人员的博弈等。
(一)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分析。中央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目的在于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它最希望的就是作为下级的地方政府执行其制定的公共政策。而地方政府则会从追求地方利益的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实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方针与中央政府展开博弈。在整个博弈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基于自身利益可能会曲解中央原政策,而实行与原政策相悖的新政策来实现地方利益最大化。正如张金马教授所言:“下级对上级政策往往以自己的利益和损益值作为对策参考,得益越多,越乐于执行;受损越多,越不乐于执行。”因此,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就容易引起公共政策失灵问题。
对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博弈分析如下:(1)当中央政府执行并且地方政府同样执行公共政策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所获得支付分别为4和2,中央政府的收益会大于地方政府的收益;(2)当中央政府执行公共政策,而地方政府不干涉原政策的执行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所获得支付为2和4,地方政府的收益大于中央政府的收益;(3)当中央政府放任原政策实行,而地方政府执行原政策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所获得的收益分别为2和-2,中央政府独自获得收益而地方政府得到最大的损失;(4)当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放任政策实行,那么它们获得的支付水平都为0。因此,最好的策略选择是,中央政府执行公共政策且地方政府放任公共政策,它们彼此获得收益为2和4。
(二)政府组织和目标群体之间的博弈分析。政府组织和目标群体的博弈主要指的是地方政府和目标群体之间的博弈行为。地方政府要想获得最大的地方利益,就要篡改公共政策以使其利于地方;而目标群体对于篡改的公共政策的执行会采取措施加以抵制。因此,地方政府往往利用各种行政手段对目标群体进行控制,对目标群体进行信息封锁,从而减轻政策执行时的阻力,推动其公共政策的进行;而目标群体则充分利用国家法律所赋予的上访等政策进行反抗和抵制。由于政府组织和目标群体会因政策的实行对各自的利益产生损害,因此,两者就通过博弈来尽量来保证自己的利益的实现。因此,各主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时会产生对抗,容易引发公共政策失灵。政府组织和目标群体间的博弈的支付矩阵如下:两者之间的博弈分析如下:(1)当政府组织和目标群体都执行原公共政策,两者所获得的支付都为3;(2)当政府组织执行原公共政策,目标群体抵制公共政策时,政府和目标群体所获得支付分别是1和2;(3)当政府执行被自己篡改的公共政策,而目标群体加以执行时,则政府所获得支付为5,大于目标群体的支付为2;(4)当政府执行篡改的公共政策,而目标群体抵制这种公共政策时,政府组织和目标群体所获得支付都为4。因此,政府组织和目标群体最优的策略选择是:政府组织执行篡改的公共政策,而目标群体抵制这种篡改的政策即执行原政策。
(三)政府部门和执行人员的博弈分析。政府部门和执行人员的博弈主要指的是政府和组织领导之间的博弈,这里政府代表的是集体利益,组织领导代表的是个人利益,因此两者实质上是围绕集体和个人利益进行博弈的。政府作为公共政策的制定者,会力求集体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它会利用各种政策措施对领导者进行监督等。但是领导者从自身利益出发,会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在执行公共政策时,他们可能会对政策进行篡改,对于有利的政策加以执行,不利的则束之高阁,能拖就拖。政府部门和领导人之间就会由此产生利益的不一致,不能保证各方对利益的追求,最终容易引起公共政策失灵。政府部门和执行人员之间的博弈的支付矩阵如下:对政府部门和执行人员的博弈分析如下:当政府部门执行原政策,政府执行人员执行原政策时,政府部门所获得支付为4,而执行人员所获得支付为3;当政府部门执行原政策,而执行人员不执行原有公共政策时,两者所获得支付均为5;当政府部门不执行该政府政策时,而执行人员执行该政策时,两者所获得分别为3和2;政府不执行公共政策,执行人员也不执行原政策时,两者所获得支付为2和4时。博弈的最优策略选择是:政府部门执行原公共政策,执行人员不执行原有的公共政策。
三、博弈视角下公共政策失灵矫正路径建构
公共政策失灵是政府执行各种政策活动时出现的一个现实问题,它从客观合理的角度来说是无法避免的,因为各种政策都是在特定的环境背景下进行的,并且受到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但是,对于公共政策失灵问题,我们又不是无能无力和无所作为的,我们可以从对引起政策失灵的主体加以入手,建构矫正公共政策失灵的路径。
(一)优化博弈规则:完善政府间的利益调控机制。中央政府公共政策的执行归根结底还是要依托地方政府,其执行结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政策的效果。因此,在实行政策过程中,必须确保中央和地方能够在有序的博弈基础上执行公共政策,使其既能考虑到中央又能兼顾到地方的利益诉求。首先,要逐步完善权责的配套机制,合理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权力界限。从而理顺两者的利益界限,摒弃利益藩篱,从而达到一种良性的博弈;其次,加强政府间的沟通交流,寻求利益结合的共同点,避免零和博弈。中央和地方政府通过沟通交流寻求共同利益,不仅有助于彼此间的信息共享,而且还能够促进公共政策的有效执行,实现公共政策利益的最大化;第三,制定合理的绩效考评机制,兼顾中央和地方间的利益,寻求利益的结合点,避免地方政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的滋生。改革现行绩效考评制度,引导地方政府合理博弈,从而把冲突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使博弈的地方和中央政府在获得自我利益的同时可以增进他人的利益。
(二)加强合作博弈:增强政府组织和目标群体的良性互动。要使政府和政策的目标群体进行合作博弈,政府就必须转变传统的“命令-服从”型的思路模式,充分考虑目标群体的利益诉求,结合具体的政策环境改进和制定符合实际要求的政策。首先,需要解决政府与目标群体之间的信任困境,建立公民参与政策的互信机制。政府的政策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是,政府对政策信息能够及时地告知目标群体。这可以让其有充足时间了解政策,使其参与到政策当中来,实现政府与群体间的合作,推动公共政策的顺利实行;其次,政府合理地分配公共政策的执行权,运用有效的机制来保证公众的参与力度,增强目标群体共同篡改公共政策的博弈能力。政策执行效果的好坏直接取决于目标群体对政策的认同程度。因此,必须使目标群体充分了解政策,增强其政治社会化的程度,提升对合理政策的认同度。来弱化目标群体同政府间的博弈,强化政府同目标群体之间不合理政策的博弈,减少两者之间合理的和不必要的博弈行为,以达到抵制公共政策失灵产生的目的。
(三)避免违规博弈:强化执行人员的行政伦理建设。政府作为维护公共利益的全权代表,追求公民的集体利益是理所应当毋庸置疑的;作为政府执行主体的行政人员,除集体利益外还存在着个人利益,由此便会产生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博弈。要使公共政策的效果充分发挥,那么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执行者就要力避对个人利益的过度和不合理的追求。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念,追寻社会的集体利益,而不是一味地追求个人利益,从而避免违规博弈。首先,完善制约和监督政府执行人员的法律法规。执行者作为政府组织的成员,理应为人民的集体利益谋福利,把它作为行动的方向,但是私利促使的个人利益与公众的集体利益产生了博弈。因此,必须用制度的牢笼来约束违法权力的滥用,来避免由此产生的违规博弈;其次,建立选用人才的科学机制,逐步优化政府执行人员的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者的道德教育,提升整体人员的素质,激励其合作博弈,进而提高其为人民追求利益的动机。
(四)激发正义博弈:利用舆论宣传工具对博弈行为监督。在现代社会,新闻舆论因素是影响政策有效实行的重要因子,被誉为是我们身边存在的“第四种权力”。因此,舆论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行过程中,可以对政府即将推出或者是已经推出的公共政策加以宣传和解读,会影响目标群体的思维方向,所以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新闻媒体、互联网、微信微博公众平台等作为舆论宣传的主要媒介,必须加强对博弈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报道那些不利于人民的政策,从而引起公众的关注,进而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如此以来便会引起公共政策制定者的关注,那么政府就继而会调整政策来消除此类政策的危害。而且,在媒体与公众舆论的监督和制约下,各利益主体如政府和民众之间能在公平正义的博弈环境中展开博弈,能够促进公共政策的有效制定,对博弈的行为起到有效地制约和监督的目的,从而规避公共政策失灵问题。
四、结语
总的来说,公共政策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而如何避免公共政策失灵和提升公共政策的有效性就显得更为重要。通过对参与公共政策的主体进行博弈分析,探析出公共政策失灵的原因,采取针对性的矫正策略,避免公共政策失灵所带来的无效损失。从而平衡各主体之间的矛盾,实现各利益主体的利益最大化,保证公共政策的顺利实施。
作者:屈金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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