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5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公共管理论文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有31个预算单位,包括厅机关、公务员局、外专局三个行政单位,以及28个事业单位。下面就我厅目前的预算编制现状,探索未来部门预算编制新思路。
一、预算单位经费补助形式现状
1、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包括厅机关、公务员局、外专局3个行政单位,这些单位每年的年初预算中人员及公用经费部分是按照标准核定的,工资通过银行化发放,人员经费不存在缺口。
2、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省人事教育中心、信息中心等4个单位,这些单位的人员及公用经费管理等同于行政单位。
3、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的事业单位。包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务结算与基金审核中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11个单位,这些单位的人员及公用经费实行限额管理,大部分单位的资金都比较紧张。
4、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的事业单位。包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等9个单位,这些单位的人员及公用经费中一部分实行限额管理,另一部分经费来源于本单位的行政性收费收入,相对全部实行限额管理的单位,这些单位的资金比较宽松。
5、财政性资金零补助的事业单位。包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机关事业单位流动人员养老保险服务中心等4个单位,这些单位的经费全部依靠本单位的行政性收费收入,资金比较宽松。
6、专项资金的补助形式。资金性质为财政拨款的专项,由各单位申报,省财政厅审核,每年的年初预算规模基本上与上年持平。资金性质为行政性收费收入的专项,由预算单位根据自身的财力及业务的需求申报,省财政厅审核,一般情况下,财政厅都会按照各单位的申报情况,全部核准。
二、预算编制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近年来我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方面的投入逐年增加,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与事业发展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同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事业费限额偏少。每年编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省财政厅都要对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的事业单位的人员及公用经费下达事业费限额,这些单位要按照下达限额编报第二年的预算建议计划,事业费限额基本上是根据上年的年初预算加上期间的调资部分。随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任务不断扩大,各单位的业务工作量也在不断加大,人员要求也逐步增多,但事业费限额的增长比例要远远小于人员及公用经费增长比例,结果只能使这些单位经费紧张,一些必须开展业务无法正常开展。
2、预算水平偏低。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政策措施,特别是惠及民生的政策,都需要各级财政出资。一方面,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不足,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近三年中央财政补助由45亿元、55亿元增加到60多亿元,而省政府一直是每年安排1500万元归入基金,只能说是象征性地体现政府责任;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国家和我省相继出台了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我省提出八大工程推动人才工作,其中我厅承担三项工程,但预算资金没有明显增加。引进留学人员专项经费连续6年每年安排180万元,资助经费最多的只有7-8万元,少的只有1万元,还有相当多的人员申请不到。博士后工作补助资金安排了4年,每年200万元,每人只有7-8万元,而与我们紧邻的河南,每年安排2000万元,我省补助政策很难吸引专家人才。另一方面,市县配套资金落实难度大,如就业再就业资金、城镇居民医保、新农保等,中央财政补助一定资金,但同时需要省、市、县各级财政配套落实相应资金。有些财力不强的市县,配套资金落实不了,致使一些政策在基层不能很好的落实。
3、工作经费类资金少。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健全完善,我厅承担的业务量急剧增加。一是各级财政安排的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专项资金逐年提高,把这些大钱管理好、使用好,落实到每个受益的个人,需要投入大量的劳动,需要专项资金;二是我厅承担的工作量不断增加,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增加到3000万人次,但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没有调整;三是新增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保等职能,没有相应地增加人员、经费,有的单位不得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更加剧了经费紧张的状况。
4、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一是资金支出受政策性影响,有的政策由于出台的时间较晚,致使资金不能按时间进度拨付;二是年初财政资金到位不及时,一些工作受到影响;三是部分涉及行政性收费的单位,由于受工作性质的影响,上半年收费很少,如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影响到正常的工作开展。
三、探索部门预算编制新思路
1、打破事业费限额。对于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的事业单位,由于这些单位没有收费项目,所有的收入全部来源于财政拨款,再加上事业费限额偏低,致使这些单位业务开展受阻,所以,建议打破事业费限额,按照参公事业单位的标准来核定这些单位的人员及公用经费。
2、重新核定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的事业费限额。由于各单位的事业费限额是以2000年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为基数的,随着人员及业务量不断增加,人员及公用经费的需求也逐年增大,但事业费限额却增长很少,所以,如果第一条不能实现,建议按照现有人员结构重新核定这些单位的事业费限额。
3、提高公用经费核定标准。对于新增单位及公用经费偏少的单位,省财政厅按照人均6900元的标准核定公用经费。面对目前物价上涨及工作量加大的局面,6900元显然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建议要提高公用经费核定标准。
4、足额安排涉及民生的重大政策性资金。政策性资金如:就业再就业资金、城镇居民及关闭破产企业医疗保险资金、新农保个人家庭补助资金、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资金、自主择业退役金、专家岗位津贴资金、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等,这些资金都是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资金,所以要足额安排。
5、对于行政性收费部门预拨部分工作运转经费。涉及行政性收费的单位,由于受工作性质的影响,上半年收费很少,影响到正常工作的开展。建议,财政厅参照这些单位以往年度部门预算及决算情况,按比例提前拨付部分工作运转经费,待下半年收费上缴之后再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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