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工商管理论文
正当中国人忙着迎接春节的当口,阿里因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一份不带有法律效力的“白皮书”,而市值在一天内蒸发了110亿美元。
事情的起因是《工商总局发布 2014 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督管理司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了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活动。此次监测以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为重点监测目标,以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服装、化妆品和农资等为重点监测种类,以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等为重点取样商品品牌。结果是,淘宝正品率最低,仅为 37.25%。
事态的发展,当然是阿里和工商总局和解,其实也是经营者和执法者之间的和解。而在经营者与执法者之间,还有一层关系就是:监督与被监督。
监督与被监督是相对的,工商部门监督市场的目的不仅仅是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更是维护被监督方的权益,只有当消费者满意了,市场运营正常了,经营商才会获得更大的利益。
无论是工商部门执法还是其他部门执法,在法制、经济高速发展的新形势下,都应摆脱旧观念,要以理服人、依法监督,而企业要想成长,想赢得消费者的好口碑,离不开监管部门的监管和帮扶,也要有敢于指出执法部门瑕疵的勇气。这是把双刃剑,只有相互制约、相互配合,才能真正使我国的法制更加完善,市场才能更加有活力,企业才会壮大发展,百姓才能放心消费。
淘宝的正品率是不是仅为37.25%,这个数据是否科学我们姑且不论,重要的是有问题的产品的确存在已是不争的事实。站在经营者的角度来看,此次事件无论是非如何,但有一条是铁定的事实:要想获得市场的长期回报,经营者当自律。中国有句老话: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投机一时,也只能是短暂获利,不合法、不诚信经营,无关乎什么部门的查与不查,总有一天会被市场所淘汰。
今天,特别是在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创新驱动型的中国经济产业调整过程中,如何破解电商平台假货难题,不仅仅是工商部门一家的事,更需要依靠电商企业自身的力量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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