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5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旅游管理论文
[摘 要]灾害在带给人类生命财产灾祸的同时,也留下了丰富的旅游资源。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这些资源有利于灾区的重建与长远发展,同时也有助于人们了解灾害、缅怀遇难者、接受减灾教育。利用系统思想和方法构建的旅游系统模型,引入了旅游场和旅游流的理念,可以充分地揭示旅游系统的内部结构和各子系统之间的关系。灾害旅游系统是一个包括主体、客体、介体、载体4个要素的动态系统。利用此系统能更全面地研究灾害旅游本质、解决实际问题。
[关键词]灾害旅游;旅游系统;灾害旅游系统
地震、海啸、瘟疫、战争等灾害给人类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但同时也遗留下了大量的遗址、遗迹、纪念物等。早在古代,人们就对这些遗留物产生了兴趣。近代以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需求的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人被灾害的“悲壮美”、“残缺美”和“自然美”所吸引。但是,由于传统伦理道德束缚,很多人不愿把旅游与灾害联系在一起,以至于灾害旅游至今也没有得到“正名”,同时造成众多价值较高的灾害旅游资源“闲置”,甚至被破坏。
直到20世纪80年代,学术界和相关组织才开始关注这个问题。随着20世纪90年代联合国“国际减灾十年”全球统一行动的广泛开展,灾害旅游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并成为学术界的一个新的研究领域。福利和列侬(foley&lennon)、瓦伦(valene)、伯特伦(bertram)、迪恩(dean)、斯特兰奇和克姆帕斯(strange&kempa)、沃斯和哈特曼(ashworth&hartmann)、怀特和列侬(wight&lennon)等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利用定量和定性方法对灾害旅游的资源价值、开发条件、经济与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相比而言,国内的相关研究起步较晚,且未引起足够重视。少有的一些研究成果,也仅局限于旅游资源分类与开发等方面的探讨,研究方法多集中于定性描述。面对日益发展的灾害旅游,理论明显落后于实践。因此,对灾害旅游的系统研究显得尤为必要。本文在参考相关学科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灾害旅游和灾害旅游系统的相关理论进行了探讨。
一、灾害旅游内涵
(一)定义及特点
灾害(disaster)是指给人类的生命财产带来灾祸的现象和过程,它包括自然灾害和人类社会灾害两类。
灾害旅游(disaster tourism)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凡是以与灾害相关的事象为对象的旅游活动都是灾害旅游。狭义上,灾害旅游是指旅游者出于纪念、教育、探奇等目的而到灾害地,进行的以灾害过程、灾害遗址遗迹、灾害纪念物等与灾害有直接关系的事象为对象的旅游活动。本文所讨论的多指广义上的灾害旅游。
灾害旅游属于特种旅游,它与传统大众旅游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 旅游目的的多样性。不同背景的旅游者到同一个旅游地的目的并不完全相同,甚至可能完全相反。灾害旅游也一样,旅游者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可能是为了纪念、缅怀、爱国教育、休闲娱乐,也有可能完全是出于某种古怪的爱打听,甚至是窥阴癖。但多数旅游者的主要动机却是纪念、缅怀、教育和探险。
2 旅游对象是与灾害相关的一切事象。灾害旅游的本质是对灾害文化的体验。而灾害文化的载体只能是与灾害相关的事物和现象,如灾害过程、灾害纪念物、灾害的纪念活动等。游客只有通过这些事物和现象才能感受和体验到灾害文化。
3 旅游目的地是灾害相关事象的展现地。怀特和列侬(wight&lennon)从区位属性的角度,将灾害旅游的目的地分为灾害的发生地和纪念灾害的辅助地两类。其实,在灾害旅游活动中,灾害的模拟与演绎地也是开展灾害旅游的重要场所,如地震模拟实验室、灾害主题公园。因此,只要是灾害事象的展现地都有可能成为灾害旅游的目的地。
4 游客思想上的参与性。灾害旅游并非一般意义上的观光游览,而是强调思想上的参与。主要表现为对灾害的反思、对受害者的缅怀、对抗灾减灾精神的弘扬、对灾害的科学认识等。由于是从思想上的深层次“参与”,因此灾害旅游给人们所留下的印象也很深刻。
5 旅游活动的挑战性。虽然灾害旅游的对象大多数是灾害的结果、遗迹(遗址)、纪念物、模拟与演绎等非灾害过程,但是在旅游的过程中往往要目睹一些残忍性和悲伤性的事象,如死亡、伤残。加之,灾害旅游地往往存在一些不安全隐患,而且某些导致灾变发生的因素还有可能长期存在。因此,对于一些旅游者来说,灾害旅游是一项极富挑战性的活动,需要具有冒险、吃苦和忍耐精神。
(二)相关概念界定
1 旅游灾害与灾害旅游
旅游灾害(tourism disaster)和灾害旅游(disastertourism)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为了更进一步阐明灾害旅游的含义,有必要对两者进行区分。
旅游灾害,广义上是指旅游现象中的一切灾害现象,既包括旅游活动中的各相关主体所遭遇的灾害现象,也包括人类活动中与旅游现象相关的灾害现象和社会现象中与旅游活动相关的灾害现象;狭义上,仅指在旅游活动过程中的各相关主体所遭遇的灾害事项,即由于自然和人为原因,而给旅游活动中的游客、旅游企业、旅游资源等主体要素带来灾祸的现象和过程。它与灾害旅游的区别具体如下:
(1)侧重点不同
“旅游灾害”是以“旅游”为限定词,“灾害”为核心词,侧重点在“灾害”,是灾害范畴的一部分,广义的旅游灾害包括了灾害在旅游现象中的各方面各层次的体现,是一个非常广的概念。狭义上的旅游灾害是旅游活动中各相关主体所遭遇的灾害事象,目前学术界对旅游灾害的研究多属此类。而“灾害旅游”是以“旅游”为核心词,“灾害”为限定词,侧重点在“旅游”上,是旅游活动和旅游产品中的一类,是广谱旅游灾害概念系统中的一部分。
(2)研究重点不同
“旅游灾害”研究关注的重心是旅游过程中各种灾害发生的条件、机制、灾害的防治措施与对策,以及灾害发生后的赔偿等问题;而“灾害旅游”研究的重心则是旅游活动的对象物——灾害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问题,灾害旅游活动的特点、管理体制、灾害旅游市场的需求特征,灾害旅游业的发展环境及影响力等。
(3)研究目的不同
“旅游灾害”通过研究找到旅游活动过程中的灾害事象的内部形成机理,制定出各种保障性的政策法规及其他防灾减灾措施,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灾害旅游”通过对灾害旅游系统研究,以便于正确认识灾害旅游系统的内部规律和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而为灾害旅游的开发、经营和管理提供指导。
(4)学科归属不同
从研究对象和方法等要素来看,“旅游灾害”和“灾害旅游”都广泛涉及旅游学、灾害学、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多门学科,且均属于应用性的边缘学科。但“旅游灾害”的主体属于灾害学范畴,而“灾害旅游”的主体则属于旅游学范畴。
2 死亡旅游、黑色旅游与灾害旅游
死亡旅游(thana tourism)是指出于缅怀、教育等目的,而到与死亡和灾难相关的地方进行的旅游活动。它的客体多与特定暴力死亡相关,如刑场、万人坑。
黑色旅游(dark tourism)最早由福利和列侬(foley&lemon)于1996年提出,并在《黑色旅游:死亡与灾害的吸引力》(dark tourism:the attraction of death and disaster)一书中得到系统研究。它指完全地或部分地被现实的或象征性的面对死亡的动机所驱使的旅游活动。它是死亡旅游在内涵上的一个延展。从旅游者的行为方式来看,黑色旅游可以划分为5类:第一类,见证公共的死亡;第二类,参观大规模的或者个人的死亡地,而这种死亡是以前发生的;第三类,访问死者的拘留处或纪念处;第四类,参观死者的遗物或象征性的纪念物,这些地点大都位于与死亡地毫无关系的地方;第五类,观赏对死亡的模拟与演绎。可见,黑色旅游的内容十分广泛,包含悲伤旅游(picf tourism)、大屠杀旅游(holocanst tourism)、公墓旅游(cemetery tourism)、监狱旅游(prison tourism)、战争旅游(war tourism)等多种形式。
经过分析可以发现,灾害旅游、死亡旅游、黑色旅游三者虽然在出游动机、旅游客体等方面都有相似之处,但是也存在着一些差别,尤其表现在旅游客体上。黑色旅游的对象主要是与死亡相关的事象。死亡旅游是黑色旅游的一个子部分,它的客体大多与暴力事件相关。而灾害旅游的客体是与灾害相关的一切事象,包括社会灾害事象和自然灾害事象。黑色旅游和死亡旅游的客体中只有一部分属于“与灾害相关的事象”。也就是说,死亡旅游和黑色旅游与灾害旅游只有一部分是重合的,而很多情况下则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