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企业管理论文
近年来,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频繁的汇率和利率波动、金融行业发展自由化、金融创新不断涌现等复杂的经营状况变化,商业银行提供的表外业务服务种类开始迅速地增多,业务量也不断扩大。随着金融业务表外化的不断发展,其已经同资本证券化、银行经营国际化一起对商业银行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是开展金融业务的一大方向。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在降低和规避某些风险同时,又给银行带来了新的更大的风险,特别是金融衍生工具的过度发展给商业银行经营的安全性带来隐患。表外业务风险的管理和防范日益成为金融界关注的焦点。
二、表外业务概述
表外业务指不被记入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只可能在商业银行财务报表附注内反映的各类交易活动。在这里“可能”包含的意思是并不是全部的表外业务都会反映在财务报表附注内。所以,表外业务存在广义概念和狭义概念的区别。
狭义上的表外业务指商业银行所从事的,依照通行的会计准则不被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资产负债的金额变动,但会构成商业银行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的各类交易活动。这些交易活动虽不被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但在一定的条件达到时会转化为表内业务,与表内资产和负债项目密切相关,需要在资产负债表附注中加以反应,方便银行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了解和管理。
广义上的表外业务指所有不被列入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经营管理活动,包含狭义表外业务和金融服务类表外业务,即中间业务。中间业务一般不影响表内业务的具体质量,仅给商业银行创造服务性质的收入。
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按照具体业务的性质,大体可分为四类:与贸易有关的结算、支付、融资等各类贸易融通类业务;金融衍生工具类业务;运用商誉来取得收入的金融保证类业务;中介服务类业务。
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风险管理
(一)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对于现代意义上的风险管理概念并不是很深入,现代意义的风险管理部门还不够完善。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风险管理仍然以宏观定性化管理为主,量化管理薄弱,即使是在数量特征较强的外汇、衍生产品上也是如此。
2.金融衍生品市场尚未形成完备,抑制了风险的量化管理手段及需求。出于防范金融风险的考虑,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始终奉行稳健有余而灵活不足的监管政策。金融机构既不能利用衍生金融产品来管理风险,也在很大程度上缺乏现实的风险管理的需求。
3.表外业务风险管理的外部经济环境有待优化。这要求我们积极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经济结构的调整、产业政策和宏观经济政策的科学决策和实施等,为金融风险管理创造一个宽松有力的经济环境;正确处理好金融创新和其风险管理的辩证关系,需要积极借鉴国际上有关风险防范与化解的成功经验和技术,加强国际合作,提高我国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水平。
4.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主动风险管理的意识不强,依赖于监管层的行政指令和宏观协调,但同时也在不断地进步中。
(二)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主要风险的管理
1.市场风险的管理
银行必须建立精确地衡量并充分地控制市场风险的机制,为银行的市场风险暴露头寸,尤其是对交易业务的价格风险提供充足的资本金准备,也须对与市场风险相关的市场风险管理程序设定确定的定性及定量标准,对每一类交易和全部交易设置适合的限额,实施充分的内部控制。关键是区分交易和非交易业务,获得对市场包括利率水平、汇率和市场价格的充分、及时的信息,充分了解资产组合的期限、币种、风险暴露头寸等,根据需要安排避险交易,从而对表外业务的市场风险进行持续的、准确的监控和处理。另外,对避险交易同样应该进行合并的风险管理。
2.操作风险的管理
银行的高级管理层应拥有极为有效的内部控制和审计程序,并建立健全管理和化解运作风险的政策,例如保险或者应急计划。同时,对内及对外各个操作系统应有后备或者保险应急措施,在操作系统中设置各种确认程序和预警系统,一旦交易员操作失误或者系统出现故障时,能够及时地发现并纠正,报告给管理层。另外,银行还应拥有充分且经过调试的业务恢复计划(如远程设施)为预防主要系统发生故障提供备用。
3.信用风险的管理
对于信用风险,商业银行应该建立健全完备的信用授权和信用检测制度,对交易和投资组合进行持续的、独立的管理和监控。
第一,银行的每一笔交易及投资组合都须建立在稳健性原则的基础上。银行须建立并保持审慎的信用授权、审批和管理程序,以及完整的交易文档。银行建立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建立一个数据库,提供有关交易,包括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和交易的细节等必要情况。
第二,银行须建立表外业务资产质量评估和损失准备的政策、做法和程序。建立有关单项交易、资产分类和准备金提取的政策,并定期检查以统一执行。建立监测有问题交易及处理的程序。在交易提供担保或抵押的情况下,应建立一套可持续的评估担保的可靠性或抵押品价值的评估机制,审慎完整地记录所有表外业务的风险并持有充足的资本。
第三,银行应特别重视信用风险集中情况及处理。应建立审慎限额,包括对单一交易对方和一组交易对方或其他重大的风险暴露头寸。限额通常以占银行资本的百分比来表示。新组建或规模较小的银行由于业务及技术等原因很难实现风险分散,因此它们通常持有较大的表外风险暴露头寸,应保持较高的资本准备。银行还应建立风险集中程度的警戒线等,如资本金或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以此监控信用风险过于集中的危险。
四、结论
商业银行开展表外业务必须从我国具体国情出发,坚持稳妥谨慎的原则,开发适合我国现实的表外业务。商业银行在开展表外业务的同时,应当注重表外业务的风险管理和控制,不断提高表外业务会计核算的水平和信息披露的质量,提高表外业务的经营效率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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