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企业管理论文
董事会治理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核心所在,独立有效的董事会治理机制是商业银行走向成功的基础。长期以来,商业银行普遍缺乏独立有效的董事会治理机构,董事会治理水平不高,直接影响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业绩和竞争力水平。因此,在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迎接金融国际化严峻挑战的今天,着力提高以董事会治理为核心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化水平,提高董事会的决策和监督效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完善商业银行董事会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治理职能,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深化改革的最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应对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挑战,提高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二、我国商业银行董事会治理机制比较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主要有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三大类。由于不同的股权种类和治理环境,以及受到历史、风险偏好、企业文化等因素差异化的影响,不同类型商业银行的董事会治理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有所不同。
1.董事会规模与结构不同。
我国商业银行董事会规模在11至18人之间,由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董事构成。从规模来看,三类银行相差较小(见表1)。从结构来看,股份制商业银行基于较为分散的股权结构,非执行董事占比高;国有商业银行的独立董事占比在三类银行中较高(见表1)。
表1:商业银行董事会规模与结构比较(单位:人、%)
资料来源:各银行年报。
2.董事会议事规则差异。
我国商业银行持续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并且在会议通知、召开方式、表决等方面形成了固定做法。例如,建设银行明确规定定期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6次,其他银行均为4次或者至少4次;关于临时董事会提议至召开时限,除建设银行为7日,中国银行为5日外,其他银行均为10日;会议记录通知的及时性方面,工商银行、光大银行要求5日,建设银行要求15日,其他银行未做详细规定;此外,三家国有商业银行在议事规则中均规定了董事会召开时,如有1/2 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议案不明确、不具体,或因会议材料不充分等事由导致其无法对有关事项作出判断时,应对该议题进行暂缓表决。总体来看,在董事会议事规则方面,国有商业银行更加详尽具体,适应本行特点。
3.董事会股东董事分散度不同。
董事会独立性是董事会治理的关键,而董事会中实际股东数、股东董事分散度等指标是董事会独立性的重要体现,比较来看,不同类型商业银行董事会独立性有所不同。
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与股份制银行的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有董事会席位中的5到6个席位,控股股东控制力强;而城市商业银行股东数较多,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只占董事会席位中的两席,控制力较弱。另一方面,从表2不难看出,国有商业银行董事会中股东董事均来自单一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国家股),股东董事分散度最差;股份制商业银行实际股东2到3家,股东董事分散度居中;城市商业银行引进4到6家实际股东,较为分散,董事会独立性最强。
表2:商业银行董事会独立性
资料来源:根据各银行年报统计计算。
注:1.实际股东数是合并计算一致行动人之后的数据。2.股东董事分散度是股东董事数/董事会中实际股东数,该指标越低,董事会独立性越强。
三、商业银行董事会治理建议
1.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现阶段看来,我国各类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人数均已达到董事人数的1/3,想要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并不单单是独立董事人数的增加,而是在保证其专业素质的同时,完善独立董事激励机制,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发挥独立董事真正的作用。
2.优化董事会结构。
充分借鉴境内外大型商业银行在独立董事选聘方面的先进做法,继续优化董事会结构,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
3.加强董事会履职能力。
董事会履职能力建设是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强大的银行必然拥有高效的董事会。为充分提高董事会效率,一方面制定系统的董事职业培训计划,进一步拓宽股权董事和独立董事的“专业化”与“专家化”视野,提高董事会成员履职能力。另一方面将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价和反馈机制制度化,这将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起到了良好效果。
[本项目得到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型科研项目资助 项目编号:CX2015SP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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