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企业管理论文
文章编号:1000176X(2014)07006505
量化监管具有公平、客观、精确等优点,被越来越多地运用于金融监管。但量化监管也具有内在缺陷,其在银行监管领域的一个重要表现则在于量化监管依赖于数据的输入,而数据本身则可能具有周期性的特征。这将导致监管宽松度的周期性变化,从而带来了商业银行信贷创造的周期性变化,最终加剧了经济的周期性波动。资本监管与会计计量是目前导致商业银行顺周期性行为的重要因素,随着今年新巴塞尔协议以及新会计准则在我国的逐步实施,如何消除其可能导致的顺周期性问题再次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
一、相关文献综述
国外理论界对商业银行顺周期行为的研究由来已久,其中最早可追溯至Fisher[1]根据大萧条时期经济现象提出的债务―通货紧缩理论,其主要观点之一是金融危机期间,债券清偿困难会导致银行信贷紧缩,从而加剧经济衰退。此后,多位学者先后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商业银行顺周期行为的证据。例如,Borio等[2]对OECD国家1979―1999年间的真实资产价格水平和私人信贷与GDP的比率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二者在经济繁荣时期呈现快速上升,在经济下行时期则明显回落;Bikker和Metzemakers[3]研究表明,银行拨备水平在经济增速下降时显著提高,在增速上升时则明显降低。IMF[4]指出,欧洲银行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相对于失业率,与经济增长具有更强的顺周期性特征。对于商业银行顺周期行为的成因,Bernanke等[5]认为,巴塞尔协议推出的资本监管体系在经济繁荣时期低估风险,在经济下行时期高估风险,从而加剧金融系统的顺周期效应。Catarineu-Rabell等[6]指出,Basel III诱使银行采用时点评级法而非跨周期评级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商业银行的顺周期性。Anderson[7]通过对1988―2007年挪威经济数据的研究,发现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下,基于20年移动平均确定的风险加权资产在模拟周期中没有表现出显著的顺周期特征,即如果能基于一个足够长的观察期来确定风险权重,则监管资本的顺周期性可以被有效遏制。
我国相关研究起步较晚,但金融危机以来,随着加强宏观审慎监管日益成为各国金融监管的主要发展趋势,学界不少学者立足于国内现实情况对商业银行顺周期行为展开大量研究,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我国商业银行同样存在明显的顺周期行为。例如,黄静如和黄世忠[8]通过模拟方法,比较了完全公允价值与混合计量属性两种计量模式的顺周期特征,研究表明混合计量法在克服顺周期性方面并不优于完全公允价值法。赵爱玲等[9]基于我国商业银行1978―2010年的数据,运用VAR方法讨论了我国商业银行顺周期性的表现及其制度因素。朱宇[10]指出资本缓冲是降低巴塞尔协议顺周期性的关键,Basel III资本充足率要求的提高则有可能加剧顺周期性。金雯雯和杜亚斌[11]运用TVP-VAR模型研究表明,我国信贷规模的顺周期性更多地来源于货币政策,而非资本监管,资本监管应更加关注信贷的期限结构。胡建华[12]认为我国逆周期资本监管的识别指标与经济周期的关系尚待证明,应慎用逆周期资本监管。
二、量化监管下商业银行顺周期行为生成机制研究
现行量化监管制度下商业银行顺周期行为的生成主要是通过资本监管和会计监管共同作用实现的。
1.资本监管下银行风险评估方法存在顺周期效应
资本监管的核心在于根据资产的风险状况设置相应的权重水平,以实现监管资本对于资产风险的敏感性。目前越来越多地开始采用内部评级法(IRB)来确定风险权重,其允许银行使用内部估计值作为计算风险权重的重要指标。实际操作中,分为基于当前时点经济状况的时点评级体系以及基于完整经济周期的跨周期评级体系。然而,无论是时点评级体系还是跨周期评级体系,其评级结果都不可避免地与经济周期负相关,进而强化了商业银行的顺周期性。
(1)时点评级体系具有显著的顺周期效应。
所谓时点评级体系(Point-in-Time,PIT),顾名思义,即根据当前经济状况对风险进行评估,其使用的评级时间跨度往往不超过一年,例如估计违约概率(PD)时使用债务人一年期实际违约率的长期平均数。这一思路决定了在该评级体系下,风险评估结果仅仅反映了当前的状况,因而与在经济周期中所处位置具有密切联系,且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使商业银行顺周期行为得到强化,进而放大了经济波动。当经济处于上行阶段时,银行仅仅基于债务人当前的财务状况做出评估,会低估实际风险水平进而高估资本充足率,无形中降低了监管资本要求,导致银行放贷能力增强,为信贷过度扩张提供了条件,助长经济泡沫积累;当经济处于下行阶段时,银行又会高估实际风险水平进而低估资本充足率,无形中提高了监管资本要求,导致银行信贷不足,延长经济位于低谷的时间。尤其在信用风险的高级评级法下,除了违约概率(PD)外,银行还可以自行计算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及期限(M)等风险参数,进一步加剧了风险评估结果乃至监管资本要求随经济周期的波动性。市场风险的评估存在同样的问题。金融危机前后,银行在运用VAR模型评估市场风险时大多使用一年的数据,导致其计算的交易账户资本要求具有显著的波动性。 (2)跨周期评级体系仍然存在顺周期偏误。
跨周期评级体系(Through-the-Cycle,TTC)基于完整经济周期的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其风险评估结果能够反映今后一个经济周期的风险状况,进而使得出的监管资本要求能够覆盖经济周期各个阶段的损失。巴塞尔委员会在新资本协议(BaselⅡ)第三次征求意见稿(CP3)中做出一系列调整,鼓励使用跨周期评级体系,例如要求银行估计违约损失率所使用的数据观察期至少涵盖一个完整的经济周期,理想状况下估计违约风险暴露应该以涵盖一个完整经济周期的时间段为基础等等。
然而,跨周期评级体系下得出的监管资本要求与在经济周期中所处位置仍然存在一定联系。由于对何为完整的经济周期存在不同的见解,难以准确界定,且未来的经济状况并非是过去一个经济周期的复制,因此,跨周期评级体系本质上是期望通过延长观察数据的时间跨度来平滑风险估计结果,但仍会受到当前经济状况的影响。当经济繁荣时,风险估计结果偏低,使得出的监管资本要求偏低;反之亦然。标普和穆迪等外部评级机构较早地开始使用跨周期风险估计方法,并尽量维持评级结果的稳定性,避免短期内对其频繁调整,但评级结果仍然呈现一定的周期性变化。尤其是当经济衰退超过预期时,评级结果很可能因之下调。
2.会计准则下银行资产计量方法存在顺周期效应
在现行财务会计准则下,资产计量方法的顺周期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贷款损失专项准备计提存在顺周期效应;第二,公允价值计量存在顺周期效应。
(1)贷款损失专项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一般准备是按照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用于覆盖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属于利润分配项目,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可按规定纳入附属资本(T2);专项准备是在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的基础上针对已确立的损失或资产减值计提,可作为成本支出项目在税前抵扣;特种准备指针对某一国家、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计提的准备。其中,专项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的,被认为具有顺周期效应。计提存在顺周期效应。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顺周期性,源于会计准则的可靠性和谨慎性原则。贷款损失专项准备的计提只能依据当前时点所显现出的风险状况,所以,与时点评级法下资本计提的逻辑类似,表现出与经济周期负相关。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当遵循可靠性原则,即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以减少管理层操纵利润的空间,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根据这一原则,商业银行只能对已发生的损失事件等客观、确切的证据表明的未来可能发生且能够有效估计的损失进行确认,即只能对已出现的风险进行事后弥补。同时,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遵循谨慎性原则,即对不确定性的或有事项作出判断时,不应高估资产或收益,且不应低估负债或者费用。基于这一原则,银行在风险显现时必须充分计提损失准备,不得低估损失。
事实上,银行信用风险往往在经济上行时期就已经逐渐累积增长,在经济下行时期才具体表现出来。但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银行只能且必须按已显现出的风险计提专项准备。在经济上行期,即使银行已经预见到了潜在的风险,也只能依据当前的经济状况对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作出判断,该判断预期将是过于乐观的。这将导致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不足,净利润偏高,最终导致可被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一般风险准备一般风险准备,利润分配项目,我国目前按税后利润的10%计提,按规定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和未分配利润被高估,无形中降低了监管资本要求,使银行放贷能力增强;经济下行时期,贷款违约率和损失率大幅上升,前期发放贷款的风险集中显现,银行不得不大量确认减值损失,导致净利润大幅下滑,资本充足率被低估,严重时银行可能不得不动用资本来核销部分亏损,从而无形中提高了监管资本要求,银行放贷能力受到严重制约。
(2)公允价值计量存在顺周期性。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会导致资产估值随市场价格的波动而变化,表现出顺周期性特征。公允价值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状况的双方自愿达成的交换金额。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公允价值应用分为三个级次:第一,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或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即遵循盯市原则;第二,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参考实质上相同的其他资产或负债的近期交易价格;第三,不存在活跃市场,且无同类产品近期交易价格的,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等确定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现行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对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以及交易类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前者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后者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在经济上行时期,金融资产的价格持续上涨,银行根据活跃市场报价不断高估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其中交易类资产高估的价值导致当期利润增加,通过一般风险准备和未分配利润进入核心一级资本,可供出售类资产高估的价值计入所有者权益的“资本公积”项下,也可纳入核心一级资本,二者都导致资本充足率虚高,助长了银行信贷扩张,而金融资产价格在过热的经济环境中继续上涨,形成正反馈机制。这一机制在经济下行时期的影响更加严重。金融资产的价格持续下跌,银行根据下跌的交易价格大量确认当期损失、注销资本公积,尤其是当大量机构被迫变现资产、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时,虽然明知交易价格更多源于市场恐慌心理而非真实价值的反映,但由于会计准则缺乏对在不活跃市场运用公允价值的指引,持有类似金融资产的银行仍然不得不根据这些极低的交易价格来调低资产账面价值,从而大大降低资本的充足率,影响了银行信贷能力。此外,信心受到打击的投资者会继续恐慌性抛售,加剧了金融资产价格下跌,从而进入恶性循环。
三、量化监管下商业银行顺周期行为的影响分析
理论分析可证,商业银行最优资本充足率水平应取决于持有资本的成本,以及因资本不足而破产或被惩罚的成本。本文选取了中国10家上市银行的财务数据进行经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量化监管下商业银行信贷规模与经济周期具有较为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可见,商业银行的最优资本决策应包含如下变量:滞后一期的被解释变量;与持有资本成本有关的变量;与银行破产成本有关的变量。借鉴国外学者的经验模型,用银行净资产收益率表示持有资本的成本,用银行不良贷款率表示银行破产成本,同时为研究顺周期问题引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整理可得最终的实证模型:
其中,Buf表示银行资本充足率超过规定资本充足率水平的部分;ROE为净资产收益率;NPL为银行不良贷款率;GDP为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
由于我国自1998年起开始对国有商业银行施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因此,本文以1998年第一季度至2012年第三季度为数据观察期,借助面板数据计量方法进行实证研究,结果如下:
实证结果表明,10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与GDP增长率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说明我国商业银行行为具有顺周期性,在资本水平相对固定的情况下,经济上行导致商业银行扩大贷款规模,经济下行则导致其收缩贷款;4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表现出相对更强的顺周期性,其在经济上行时期阶段对经济的助推作用尤为明显。此外,10家银行资本充足率与滞后一期的变量之间呈一定程度的正相关关系,表明商业银行调整资本水平是有成本的;资本充足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呈不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说明资本持有成本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不大;贷款损失率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不显著,表明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对风险水平不敏感,在信贷不断扩张的进程中,这可能是由于资本市场的状况与政策导向对商业银行的资本补充具有关键性作用。
四、量化监管下商业银行顺周期行为矫正机制设计
针对量化监管所导致的商业银行的顺周期行为,本文提出相应的矫正机制,包括:根据宏观经济的运行周期,改变对整体资本充足率水平,以及对构成资本充足率水平的分子部分的动态调整;对连接财务报告与监管报告核心议题的公允价值的重新思考;与会计准则制定部门以及货币政策制定部门的协调。
1.根据宏观经济状况逆周期调整资本充足率要求
无论在时点评级体系还是跨周期评级体系下,监管资本要求都与在经济周期中所处位置呈负相关关系,换言之,经济上行时期监管资本要求偏低,经济下行时期监管资本要求偏高。因此,需要根据宏观经济状况对监管资本要求进行动态逆周期调整,纠正其随经济周期而产生的偏差,消除顺周期效应。具体方法是在原有评级体系下计算得出的监管资本要求的基础上,乘以一个根据宏观经济状况确定的逆周期乘数,该乘数应与经济周期所处位置密切相关,且经济上行时期大于1,要求商业银行加强监管资本的积累,防止信贷过度扩张;经济下行时期小于1,使商业银行得以将经济上行时期多提的监管资本释放出来,弥补当前信贷损失,维持一定的放贷能力。在该方法下,逆周期乘数的确定是关键问题。GDP增长率、信贷增长、股票价格、金融机构杠杆率、银行业利润率和信贷利差等都可以考虑作为判断经济周期所处位置的参考指标。由于研究发现在所有金融危机发生之前几乎都经历过一段信贷高速增长时期,巴塞尔委员会建议将信贷余额/GDP作为核心挂钩变量,根据其与长期趋势值的偏离程度(GAP)来确定逆周期资本缓冲,但同时强调该方法只能作为参考,各国应根据本国国情设计各自的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
2.引入动态贷款损失准备机制
银行信贷风险在经济上行时期就已经逐渐累积,在经济下行时期才具体显露。现有贷款损失准备计提规则未能充分关注这一特征,具有明显的顺周期性,因此,需要另外引入动态准备机制。所谓“动态”,即随经济周期而变化,具体操作方法为,以“跨周期”的视角测算银行所需的总准备,其与按会计准则计提的准备的差额通过计提动态准备来弥补。,即:在经济上行时期原有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不足时增提动态准备,从而为银行在未来经济衰退时期的信贷风险损失预先计提准备,同时避免银行过多分配股利以及信贷过度扩张;经济下行时期银行原有准备不充裕的时候可动用此前计提的动态准备,从而避免对银行放贷能力形成较大制约,影响经济回暖。此外,为避免与会计基本原则发生冲突,使财务报表真实地反映银行财务状况,动态准备应作为税后利润分配项目,而不应作为税前抵扣项目。西班牙自2000年开始推行动态准备体系,在金融危机期间充分显现了其缓解贷款损失准备顺周期性的作用,具有借鉴意义。
3.在不活跃市场中慎用公允价值计量
如前所述,公允价值适用的前提条件为自愿、公平、有序的市场交易,而现实中对公允价值的估计往往存在顺周期偏误,因此需要加强引导,使公允价值得到合理运用。首先,会计准则应当明确对于在不活跃市场运用公允价值的指引,赋予商业银行更大的自主权和机动性,使之在市场流动性不足、价格严重偏离真实价格时能够借助内部估值体系来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其次,监管部门应当对商业银行内部估值信息来源、模型及程序进行严格的检查,促进商业银行改进现行的估值体系,确保公允价值估计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最后,商业银行应当对其采用的估值模型及程序予以充分披露,使投资者能够自行判断公允价值估计是否得到合理运用。
4.加强与会计准则及货币政策制定机构的协调
首先,监管当局应加强与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沟通协作。当前会计准则的制定主要着眼于微观层面,即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商业银行的顺周期行为。考虑到商业银行对整个经济体系运行的重大影响, 银行监管当局有必要同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加强沟通,对其适用的现行会计准则进行单独修改,从而在真实反映银行财务状况和维护金融稳定之间实现最佳平衡。其次,监管当局应加强与央行的合作。监管当局与央行联合起来,使逆周期政策和货币政策互相补充和配合,从而更有效地对商业银行顺周期行为进行矫正,调节商业银行信贷规模,实现维护金融稳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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