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企业管理论文
一、党管干部原则和扩大民主在实践中的运用
(一)落实党的“三权”,发挥党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关口”作用
党管干部原则的实践过程,实质上是党的“三权”,即党对干部工作的领导权、对重要干部的推荐权和对干部队伍建设的管理权落实的过程。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权,于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而言,主要体现在各级党委(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对相关制度的制定、具体工作的实施和重大事项的决定上。通过组织考察、研究审定、党委讨论等程序和方式,把真正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党委认可的干部纳入到干部队伍中来,牢固树立党组织在干部选任中的核心作用。
(二)落实群众“四权”,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化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化的过程,是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参与的过程,是群众“四权”,即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得以落实的过程。基层央行以群众“四权”落实为抓手,有效推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一是从制度层面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制度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摆脱“人治”,体现民主的第一步。一些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制定了一系列选人用人相关办法和相应配套制度,不仅使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更加全面、清晰的认识,为广大干部职工更好地参与提供了依据,还为提升本级党委选人用人行为的权威和公信力夯实了基础。二是从程序层面发挥群众“四权”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作用。通过事先公布职位、任前公示等程序,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普遍采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大多数群众不推荐的干部不组织考察,对民主测评不达标的干部不提拔,把群众的参与权落到实处
二、运用党管干部原则和扩大民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党管干部原则在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干部工作中的功能和角色,落脚点在“管”字,体现的是党在干部工作中的权力。扩大民主则是体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等权利。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在党管干部原则和扩大民主的有机结合及实践运用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对党管干部和扩大民主两个原则的辨证统一性认识存在偏差
扩大民主和党管干部原则是一致的,但也不能否认和忽视两者关系的内在紧张和矛盾。因为扩大民主体现的是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党管干部体现的是党组织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决策和管理,两者从宏观上体现的是两个主体的意志,存在差异是必然的。从微观看,具体到某一次干部选拔任用,由于群众和上级党组织在具体的干部任用上难免会存在认识上的不同,尤其是在某些情况下群众可能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方法及具体人选等不认同,这使得矛盾的一面有时会非常突出。如何通过制度设计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在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干部工作实践中存在困难。
(二)难以把握吃准干部选拔任用中扩大民主的方式和度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扩大民主意味着扩大信息来源和监督范围,意味着强化党群纽带关系和党群沟通更加有效,这些好处是毋庸置疑的。但民主扩大的标准是什么?是否因为民主是个好方法就要没有节制的使用?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中民主,其效果往往取决于对其运用的方式和度,但如何把握存在较大困难。从实践中看,群众的过度参与,容易挤压党组织行使权力的空间,会导致干扰党的决策、损害党的权威、选拔结果与党的意志相左等情况,甚至会出现真正德才兼备的干部不能被提拔任用,善于投机钻营、德行和能力不符的人得逞的不良后果。因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尽管需要扩大民主,但民主的扩大应是谨慎的、有限的和具有谦抑性的。
(三)群众公认原则落实及群众民主权力行使不充分
《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干部提名、考察、任用等环节不断扩大民主成为一个明显趋势,一些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在此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设定相应的程序引入民主,使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参与在范围与程度上有了扩大和增强。但是,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仍存在群众公认原则难以落实、群众民主权力行使不充分、选拔任用程序不够公开、公平、公正等问题,致使干部选拔任用的最终结果与群众的意愿有较大的出入,削弱了群众继续参与的积极性,并在一定程度上为跑关系、拉选票、谣言四起提供了滋生的环境。
三、准确把握党管干部原则和扩大民主的政策建议
如何在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践中把握好党管干部原则和扩大民主之间的微妙平衡,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运用辩证法正确理解党管干部原则和扩大民主的关系
干部选拔任用扩大民主是干部选用中的一种方式和方法,它是服务服从于党管干部原则的,党管干部原则是带有根本性的原则,对干部选拔任用扩大民主起着主导和指导的作用。党管干部原则和扩大民主的关系有如民主集中制中的民主和集中,即:“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是在“党管干部原则”指导下的“民主行为”;“党管干部”是在“民主选拔干部”基础上的“集中行为”。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是为了更好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又是为了进一步拓展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二者在内容形式上共为一体,相互补充,相得益彰。 (二)更新观念,增强民主意识
在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仍存在论资排辈、实益均衡的陈旧用人观念,致使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民主程序参与热情不高,不能较好响应干部工作民主化进程,实现党管干部原则的价值追求。因此,需要通过更新旧的用人观念,增强民主意识。一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抓好宣传教育,使干部群众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干部政策和有关制度;二要避免过分强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保密性和敏感性等特殊性,尽可能消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扩大民主的顾虑;三要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民主观念,使其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权利和角色,在党的领导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充分表达意愿。
(三)创新干部考察方法和制度
干部考察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主要程序和重要环节,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个人活动范围、方式的日趋扩大和多样,其隐蔽性不断增强,给传统的干部考察方式带来严峻挑战。创新干部考察方法和制度不仅是应对这一挑战的必要举措,也是党管干部原则与扩大民主有效结合的良好契机。一方面,采取延伸考察的方式,通过对考察对象生活圈、交际圈和上一岗位表现等方面的了解,实现党组织领导下干部群众更加广泛的参与;另一方面,通过差额考察,不仅有利于好中选优,选任合适的领导干部,还可以通过此举扩大群众的参与面,更好实现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作用的体现。
(四)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制,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要求。首先要树立正确的考评观,防止简单的以绩取人,在考评过程中要对考评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方位考评,特别注重对德的考评;其次,要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简便实用的评价体系,通过领导、同级、下级和群众的评价,分别对评价对象的表现情况、沟通协调、能力素质、群众公认等方面的情况做出评价;再次,积极探索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吸收纪检、内审等内部监督部门参与考核结果认定的考评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对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结合各项评价情况对考评对象做出综合性考评结论。由此,不仅能够对评价对象做出更加准确、全面的判断,为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有用信息,还能通过扩大群众的参与,提升党组织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的权威。
(五)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监督体制
进一步建立更加完善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首先要从党内民主抓起,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规范“一把手”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的权力范围和运行程序,在保障“一把手”选人用人权力的基础上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导致偏听、偏信、偏用。其次,建立畅通的群众监督机制,重点完善任前公示制度,适度扩大公示内容和范围,完善公示方法,规范公示举报处理方法等。三是要扩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深度和广度,通过落实群众的事前和事中监督,逐渐消除群众监督的真空和盲区。
(六)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民主决策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求,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不断健全和完善个人分工负责与集体领导相结合的制度,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合理利用相关信息,科学决策;通过制定党委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议事规则,防止临时动议、抢先定调、提前下结论等现象发生;完善决策公告制度,通过对讨论程序、讨论情况和讨论结果的公布,落实干部群众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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