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人力资源论文
但是,之前国内学者的研究大都只停留在人力资源理论的呈现、现象的描述和建议的提出,并未对产生现象的深层次原因和引起这些差异的因素进行进一步分析和探讨。现阶段的研究大都只是选取不同国家的大型企业进行比较,而对备受瞩目的中小型企业的研究,鲜见涉及。然而,大型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有其特殊性,因此,只对大型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并不能准确反映整个国家对人力资源管理的态度和观点。
本论文通过问卷调研,分别对中国与乌克兰的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IT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进行比较,分析了两国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现状与特点,探究两国在人力资源管理上的不同模式及其原因,为人力资源管理者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做法,这对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提升具有指导意义。
1.问卷设计与样本说明
由于本文是对中国与乌克兰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进行比较研究,所以此次所调查的样本为乌克兰与中国的IT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员工或主要负责人。笔者共调查了40家IT企业,其中分别是20家乌克兰和20家中国IT企业。
参加此次调查的中国与乌克兰IT企业,大部分是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根据企业的规模分类,本次调查包括11家中国、9家乌克兰的小型企业(80人以下);7家中国、6家乌克兰的中型企业(80到499人);2家中国、5家乌克兰的大型企业(500人以上)。根据企业设立的年数分类,中国企业中3年以下的企业4家,3到5年的企业4家,6年到10年的企业5家,10年到30年的企业7家,而对应的年数在乌克兰的企业中,分别是3家,2家,6家,9家。因此,该样本符合本次调查的需要,且企业规模和企业年龄都能准确反映中乌两国IT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和特点。
2.结果与分析
本文通过对中国与乌克兰两国40家IT企业的问卷调查,获得大量调查数据的基础上,从招聘模式、培训模式、绩效考评模式、薪酬待遇模式等四个方面出发,探讨中国与乌克兰IT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差异及其原因,并对中乌两国IT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出相对应的改善意见。
2.1中国与乌克兰招聘模式比较
表2.1给出了中乌两国IT企业的招聘渠道现状,表中列举了中国与乌克兰两国IT企业就人员招聘方式。可以发现,一方面两国IT企业在人员招聘中,都依赖于本企业网站和中介、猎头企业、校园招聘等方式;另一方面,中国IT企业在人员招聘中,对员工推荐的依赖程度已经与中介招聘持平;而在乌克兰的IT企业,更愿意接收来自中介和猎头企业招聘的员工。导致这一差异的原因与中国和乌克兰的文化背景有着莫大的联系,中国自孔子儒家文化影响依赖,人情世故是社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员工推荐”情有独钟;但是乌克兰的企业招聘方式更国际化,更注重个人的能力和专业修养。除此之外,目前乌克兰的IT企业开始越来越多地使用社交网络如Facebook、LinkedIn、Odnoklassniki、Vkontakte等来发布招聘信息。除了个人简历,社交网站在帮助企业寻找人才时能获得更多信息,如个人网页上的头像、名字、朋友的社会地位与数量、个人相册、音乐、视频等。
在人才招聘过程中,考核方式上,两国IT企业都注重一对一的面试形式,这也是目前全球都广泛采用的考核人才方式。但是,中国IT企业更关注于笔试,而乌克兰的IT企业更关注于小组面试和结构化面试两方面。这与中国在隋唐至清数朝中的科举制度留下的影响是密不可分的,对于笔试的热衷,是因为中国企业认为笔试是对一个人基本技能考核的重要标准;而乌克兰的先进面试方式,是与国际接轨的,但是由于对基本技能考核的弱化,可能对企业未来用人方面产生不良影响。
表 2.1 中国与乌克兰招聘方式
在人才招聘中,对求职者评估的人员中,乌克兰IT企业更愿意实际用人单位负责人(软件开发者)参与其中,这是对乌克兰IT企业招聘中弱化笔试环节的补充,是对人才招聘体系的完善。而中国在小组面试和结构化面试方面的缺失则通过对应聘者品格的考察来弥补。
表 2.2 中国与乌克兰招聘评估及其他相关信息
表2.2给出了两国IT企业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年限年限方面,63.2%中国的IT企业首次合同年限为3年及以上, 5.3%的企业为无固定期限。而72.2%乌克兰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签订2年、3年有限期限劳动合同的比例为0。如此大的差异是有其原因的,中国与乌克兰的劳动法律是不同的,中国《劳动法》是允许订立2-3年有限期限劳动合同的,而在乌克兰法律规定,此类合同是违法的。同时,在中乌两国人民思想上也有差异,在中国2-3年有限期限劳动合同被认为是很普遍的现象,这从侧面也表现了中国劳动者对自身权益保护的薄弱。 同时,中国与乌克兰IT企业在软件开发人员试用期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别:虽然有些中国IT企业的试用期为一到两个月,但是大多数企业的试用期接近3个月。但是在乌克兰,软件开发人员试用期不会超过3个月。一方面,这是由两国对应的法律文件所规定;另一方面是中乌两国对人力资源管理观念的不同所导致的,中国是人口大国,而乌克兰的人口相对于中国而言微不足道,因此,中国的就业压力明显高于乌克兰,竞争的激烈导致了企业对试用期的过度开发。
最后,显示了中乌两国在建立软件开发人员的人才储备库方面的差异。乌克兰IT企业设立人才储备库的比例更高。虽然乌克兰从事软件开发人员比较多,但高水平的人才还是比较欠缺,人才储备库的建立为乌克兰的IT企业的提供了一个互通的网络,更有利于人才配置的优化。同时,这也是由乌克兰与中国IT行业人力资源数量所决定的。
2.2 中国与乌克兰培训模式比较
表2.3给出了中国与乌克兰两国入职培训模式的数据,可以看出在入职培训时间方面,60%中国IT企业的入职培训期为1周,而乌克兰IT企业的培训期主要集中在2-3周。这说明,中国IT企业对员工的培训相对是较为薄弱的,而乌克兰IT企业对员工培训的重视程度远高于中国,两国IT企业经营模式和人力资源数量共同决定了培训的时间。
在培训内容上,两国培训内容包括企业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工作技能,但是57.1%中国IT企业入职培训包括团队建设,而在乌克兰这一比例为31.2%。同时,对心理素质培养的培训,中国为4.3%,乌克兰为6.2%。这说明,中国IT企业更注重团队精神的培养,这是多年来中国企业对团队精神重视的表现,而在个人心理素质上的培养,乌克兰IT企业更为重视。
表2.3 中国与乌克兰入职培训模式
从表2.4可以发现84.6%的中国企业的培训大多数是研讨会,23.1%的采取专家讲座和网上学习,只有15%通过内部训练。而在乌克兰通过内部训练的企业占比最多为78.6%,安排研讨会的比例为71.4%,42.9%的乌克兰企业会安排专家讲座和网上学习。从这可以发现,乌克兰IT企业在定期培训上的方式比中国企业要丰富得多,这与中国IT企业经营的总体时间有关,时间的积累会促使培训模式的丰富。
中乌两国IT企业关于在职软件开发者的培训内容与新入职培训的内容有一定的差异。中国的企业每方面都较为重视,企业都会对工作技能进行培训,而92.3%企业会对规章制度进行培训,84.6%的企业会对企业文化进行培训。同时,可以从中发现,乌克兰对入职培训中团队精神的弱化,是通过在职定期培训来补充和完善的。但是,乌克兰IT企业企业文化的培训始终较为薄弱,这是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在乌克兰企业经营中的表现形式,这会使得员工对企业文化产生模糊感,促使企业员工跳槽或转行。
在培训费用方面,中国100%参加的企业都会承担定期培训费用,在乌克兰76.5%是企业承担,而23.5%企业与新员工共同承担,根据安排的项目决定。
表2.4 中国与乌克兰定期培训安排
2.3 中国与乌克兰绩效考评模式比较
绩效考评作为激励的一部分,对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员工更愿意参与到对薪酬分配与绩效考评调整的调查。
表2.5给出了中乌两国IT企业绩效管理工具和考评结果的应用层面。调查结果显示,乌克兰与中国对软件开发员工进行绩效考评事采用关键绩效指标与目标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但是,中国IT企业中,有5%的企业采用了360度全面考核模式。所谓的360度全面考核,是对员工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评测,这是一种更为苛刻的考核制度,由此可见,中国IT企业的考核机制是更为严苛的。
当然,考核严苛的前提下,企业的薪资调整程度也明显依赖于考核体质,特别是在薪酬分配与调整、招聘甄选调配两个方面。这说明,中国IT企业更热衷于通过考核来调整企业的人事关系和薪资分配情况。
从表中看出企业如何将绩效考核结果反馈给员工,65%中国的IT企业和75%乌克兰的IT企业都会面谈与员工这次的绩效考评结果,面谈的重要性使得员工更为直接地了解到自身在绩效考核上的不足和有待改进的方面。但是,中国IT企业更愿意选择公示的方法,原因在于,近年来中国劳动者对公平、公正的追求,要求企业在人事任免、薪资调整方面公开信息,透明操作。
2.4 中国与乌克兰薪酬待遇模式比较
在工资制度方面,中国企业中有52.6%采用绩效工资制,47.4%采用岗位工资制,15.8%则采用技能工资制。而在乌克兰企业中,有61.1%企业采用岗位工资制,72.2%采用绩效工资制,83.3%的企业采用技能工资制。这说明,乌克兰IT企业对于技术人员在企业薪酬方面的重视和关注,而中国更重视绩效和职务的高低。
在员工福利方面,社会保险、带薪假期是法定的中国企业的福利项目。除此之外,73.7%中国企业软件开发员工享受了医疗保险、住房公租金、旅游,78.9%有免费工作餐饮。而在乌克兰企业,94.4%的企业提供带薪假期,77.8%的企业提供员工培训计划,50%提供社会保险,38.9%的企业提供医疗保险,22.2%的企业提供意外伤害保险,16.7%的企业会提供免费的工作餐和饮料。
在薪酬方面的差异,中乌两国的社会制度及法律体系的差异也造成了两国的休假制度的差异,比如中国带薪休年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假期天数为职工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而乌克兰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六个月,就可以带薪休假。每年带薪假期为24天,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员工可以分休息假期为几个部分,但是其中每一个部分不能少于14天。 两国的法律和行政政策也是导致两国IT企业在员工福利上差异的重要原因。随着中国人均收入和住房价格差距的增大,中国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公积金等改善和解决员工的住房问题,而在乌克兰,员工收入和房价的差距是相对较小的,因此员工的住房问题都是自己解决。同时,中国国土辽阔,城市相对较大,这使得IT企业员工在从居住地前往工作地途中所花费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要高于其他国家,因此企业会通过交通补贴、通讯补助等形式给予一定的补偿。
除此之外,中乌两国IT企业对于旅游作为员工福利的做法是与两国文化背景有关,近些年越来越多的企业将旅游作为员工福利的组成部分之一,而乌克兰企业认为旅游是员工自身的一种休假,不应该纳入员工福利中,当然,越来越多的乌克兰IT企业将此作为员工福利,吸引国外科技人才来乌克兰工作。
总结与建议
本文通过对中国与乌克兰IT企业问卷调研,从招聘模式、培训模式、绩效考评模式、薪酬待遇模式等四个方面分析了中乌两国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差异和原因。获得结论如下:
第一,中国与乌克兰两国IT企业招聘方式上,除大众媒体广告发布招聘信息外,中国IT企业会采用“员工介绍”的形式,而乌克兰IT企业更愿意采用本企业网站及社交网络等来寻找人才。中乌两国IT企业都认为“一对一面试”是企业对应聘人员考核的最佳模式,但是,中国IT企业倾向于通过笔试来考核应聘员工基本技能,而乌克兰IT企业选择结构化面试,中乌两国的历史文化背景差异,是引起这一不同的重要原因。
第二,员工培训方面,乌克兰IT企业更重视员工的入职培训,培训时间明显比中国企业长;乌克兰IT企业新入职培训更关注基本技能,团队合作的培训主要通过在职员工的培训机制来弥补,而中国IT企业新入职培训及在职员工培训都较为关注团队精神的培养;培训方式上,乌克兰IT企业的培训方式更为全面和丰富。
第三,绩效考核方面,中国IT企业绩效考核的标准明显高于乌克兰企业;中国IT企业绩效考核是作为人事升迁、薪资调整的重要标准,而乌克兰IT企业更关注员工的基本技能;绩效考核结果的公布过程中,中国企业乐意通过公示与面谈相结合的方法,而乌克兰企业倾向于面谈。
第四,薪资待遇模式上,中国IT企业主要通过绩效和岗位两方面来决定薪资,而乌克兰更重视基本技能;由于中乌两国劳动法律上的差异,导致中乌两国IT企业在员工福利上的明显差异。
第五,中国与乌克兰的历史文化背景、法律体系(特别是劳动法)、中乌两国IT企业的经营经验、企业国际化程度等是引起中乌两国IT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差异的重要因素。
中乌两国历史文化背景存在较大差异,这使得中乌两国IT企业在人才任用上,中国更倾向于人情世故,这是现代企业发展过程中所不能出现的,因此,作者建议中国IT企业应进一步摒除中国传统人情文化对企业建设的影响,学习乌克兰IT企业注重技能,注重绩效的思维。中乌两国法律体系不同导致了两国在员工使用期限、合同订立期限、员工福利等方面的差异,这是两国基本国情决定的,但是,中国企业以法律规定的试用期极限时间为标准来规定试用期的期限,这是对员工、对社会的不负责行为,应当按照工作岗位、员工具体情况等适当调整。中乌两国IT企业的经营经验和国际化水平,导致在中乌两国的员工培训、绩效考核、人事升迁、薪资调整等存在一定差异,乌克兰IT公司员工培训过程中,企业文化培训的薄弱,对企业留住人才和进一步开发企业文化是不利的,可学习中国IT企业通过企业文化培训,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这有利于企业人才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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