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人力资源论文
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为员工提供公正、公平、合理的竞争空间,从而推动我院长期稳定的发展。我院原有的人力资源绩效考核制度2009年改革后一直没有完善和改进,明显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随着形势的发展、环境的变化,一些与市场不相适应的矛盾逐步显现,改革十分必要。通过改革,给每位员工提供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机会,消除个人在团队中的惰性,激发其完成组织目标任务,避免因考核机制不完善而损伤个人的积极性,同时也进一步优化组织环境并促使每位员工由单纯执行型行为模式转换为执行创造型行为模式,推动岗位工作的不断创新和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所以人力资源绩效考核改革不是单纯地调整工资的行为。相反,通过考核有效调整建立一种完全动态的人力资源绩效考核机制,从而给每位员工以公平合理的竞争机会。调动每位员工的积极性,真正在企业内部体现奖勤罚懒,从而推动我院持续稳定的发展。
2 人力资源绩效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院是由事业单位转制成企业单位,现行的人力资源绩效考核标准与我院现有目标战略脱节,随着我院业务的发展与扩大,绩效考核标准设计与工作的相关性渐渐脱节,指标不明确,含义抽象模糊,操作性差,指标之间的权重设定找不到合适的办法,主要凭经验或经理人意志来确定,所形成的权重缺乏科学的依据。考核指标的确定不是以我院的战略为导向,没有从战略的维度去理解,设计考核指标体系,在考核指标的设计上不同的程度的存在一些偏差,考核指标与我院战略之间没有实现有效的承诺,不能揭示公司战略,指标与指标之间缺乏相互关联的支持逻辑,上下级间,部门间,员工间的指标缺乏内在的关联性,在实际的操作中大多用一些模糊不确定的指标来考核员工,导致考核者无法进行正确的指导与准确的评估。
3 人力资源绩效考核提出的管理办法
3.1 内设部门的绩效考核管理流程
按照以下四个环节执行:①确定绩效指标、权重及评价标准;②签订业绩合同;③加强过程管理;④述职与考核计分。
3.1.1 在确定指标、权重和标准环节,由各部门按照本部门实际情况,向人力资源绩效考核部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建议业绩指标材料,建议业绩指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建议指标内容、指标对企业整体绩效的贡献、指标的数据来源、预算值和历史值、计算范围和口径、建议考核计分方式等。人力资源绩效考核部在收集各部门相关材料后,组织召开年度工作计划会议,确定各部门的年度工作重点,讨论、审核各部门的建议业绩指标。
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应分别遵循以下原则设计业绩指标:
业务部门的绩效指标,应根据本部门业务重点,直接体现对本企业业绩指标的分解,在本企业业绩目标的达成中起到支撑作用。业务部门的考核指标应兼顾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兼顾财务类指标与非财务类指标、兼顾创收指标与科研指标。
职能部门绩效指标的设置,应当以本部门工作任务为核心,兼顾例行性工作的考核指标与阶段性重大任务的考核指标,体现本部门对企业内其他部门的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
指标的考核标准应当包含任务完成时限、完成的质量和数量。定量指标原则上设两个目标值:预算值和历史值。预算值来源于全面预算,须在综合考虑业务推进需要、内部经营管理现状、外部市场的状况下得出;历史值根据上年度实际完成值确定,主要强调增长性。定性指标根据人力资源绩效考核部提出的考核标准设定,定性指标的考核标准应当具有明确性、区分性和可操作性。
3.1.2 在签订业绩合同环节,由人力资源绩效考核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代表本部门签订业绩合同,业绩合同一式两份,人力资源绩效考核部和考核部门各存一份。
3.1.3 在绩效期内,人力资源绩效考核部对各部门的绩效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因不可抗力导致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工作职责、流程发生较大改变的情况下,部门负责人可以向人力资源绩效考核部提出变更绩效标准,经人力资源绩效考核部审核批准。
3.1.4 在述职与考核计分环节,由人力资源绩效考核部组织年度述职会,各部门负责人填写《个人业绩考核表》(《部门业绩考核表》),并代表本部门进行述职,汇报业绩合同中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人力资源绩效考核部按照具体指标的考核关系组织评价,涉及财务数据、科研业绩等内容的指标应由相关部门进行核实。企业负责人综合考虑部门的工作特点、工作量、任务难度和外部环境等因素对得分在上下20%的范围内进行调整。
3.2 内部员工的绩效考核管理流程
按照以下三个环节执行:绩效计划、绩效辅导、绩效评价
3.2.1 绩效计划
依据部门职责和直接上级的业绩合同,由员工的直接上级与员工就本期的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进度要求、工作标准、预期困难、需要资源和条件等进行沟通,并确定业绩指标,填写绩效目标表《年度绩效目标表》。实现目标过程中,经双方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原定指标,并报人力资源绩效考核部备案。
3.2.2 绩效辅导
在考核期内,员工的直接上级有责任和义务通过例会、谈话、现场指导等正式或非正式的方式随时对员工的绩效完成情况进行指导与监控。
3.2.3 绩效评价
绩效期末,直接上级依据期初设定的业绩指标和能力指标,结合员工的实际情况做出评价,填写《个人业绩评价表》。直接上级有义务向员工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和工作期望,作为下年度制订绩效改进的依据。 3.3 考核程序规范性
如被考核者在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将视情节轻重,由人力资源绩效考核部商议后直接扣减当事人的绩效考核得分:
经有关部门认定涉及刑事案件或安全保卫事件;违反集团、所属企业管理制度,情节严重;渎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其他严重损害集团利益的行为。
3.4 考核结果运用
3.4.1 绩效奖金测算及发放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是员工对组织总体贡献的综合反映,作为绩效奖金测算的基本依据。人力资源绩效考核部应按照本企业薪酬制度实施办法,指导基于绩效考核结果的奖金测算工作。
3.4.2 基础薪酬的调整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基础薪酬调整的主要依据。基础薪酬的调整,应当在本企业薪酬体系的框架内,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和能力发展状况,按照本企业薪酬制度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执行。
3.4.3 提拔任免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是管理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所属企业在确定提拔管理干部及其后备时,必须参考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筛选。对绩效不能达到要求、能力改进不明显的个人,应考虑进行岗位调整,使其在更合适的岗位上发挥作用,其基础薪酬应随岗位变化重新核定。
被考核人如对考核过程或考核结果持有异议,应与有关当事人充分沟通。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被考核人有权在绩效考核结果反馈后10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绩效考核部提出书面意见,人力资源绩效考核部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如确认考核过程或考核结果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应安排重新计分,并做好解释工作。
4 结束语
总之,绩效考核强调的是设置目标,期望以考核来促进员工的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发员工的创造力,以期最终与企业的发展融为一体,使绩效考核真正成为计划工作和管理工作不可缺少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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