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人力资源论文
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的发展,以及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生活方式多样化、服务劳动社会化的出现,家庭服务业在我国蓬勃发展,且已成为服务民生的一支不可忽视的生力军。
在该行业中,女性是主体。上海社科院的张亮、徐安琪对650个上海家庭服务员开展了调查,发现女性占绝大多数,只有3位男性;王先芝也对上海200名家庭服务业人员进行了调查,发现女性占98.5%;袁建设对成都市家庭服务业服务员性别构成开展了调查,发现女性占94.34%,女性在该行业中较受欢迎。笔者对486名菏泽市家庭服务员的调查显示,男性家庭服务员只有6位,其余均为女性。因此,本课题把家庭服务业女性从业人员作为研究对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外家庭服务业女性群体研究现状
Ray Jureidini在《In the shadows of family life:toward a history of domestic service in Lebanon》中研究发现,不同时期黎巴嫩的家政女工根据便利条件与宗教政治环境,从叙利亚、巴勒斯坦、埃及等地的贫穷农村招募而来,1975年内战爆发后则主要来源于非阿拉伯的跨国工人,前者主要是资助关系,后者主要是契约关系。刘武在《英国工业革命期间家庭女佣人之身份研究》中发现,当时的家庭女佣人陷于城市和乡村夹缝中的尴尬境地,处于一个“隐形”的世界,是一个“失语”的群体,社会对她们极少关注。宋严萍的《西方工业化进程中家庭女佣的社会境遇》指出了当时的家庭女佣承受着阶级和性别的双重压迫,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心理压力大,还经常是男主人施暴的对象,却没有引起政府的关注。
在实践研究方面,比较成功的就是菲律宾的“菲佣”,已经形成了一个由劳务中介公司、技能培训学校以及资格认证中心等构成的比较成熟的体系。菲佣出国前都要进行为期3个月的岗前培训,主要是技能培训和语言文化培训。其中,在技能学校接受216个小时的技能培训是成为合格菲佣的“硬杠杠”,培训结束后还要到当地的外国裔家里进行实习,由雇主开出评估报告。
二、国内家庭服务业女性群体研究现状
夏坤的《晚期广州女佣研究》指出了女佣阶层是近代中国社会出现的一个特殊的职业阶层,她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在历史演进中处于被忽视的地位。陆德阳、王乃宁的《社会的又一层面――中国近代女佣》认为,女佣在中国近代社会大量产生,是由于社会存在着“推”和“拉”两方面动力的作用。所谓推,是指中国近代社会天灾人祸不断,她们不得不背井离乡流入城市当女佣;所谓拉,是指中国进入近代社会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大了对于女佣的需求。该研究还认为近代女佣的本质特征是“奴性”的消退、“佣”性的突出,她们既不同于历史上的女仆也不同于新社会的保姆。康菲的《浅谈中国近代女佣》发现,这些女佣多为农村妇女、失业女工与家道中落的女性,大多来自社会底层,文化程度低,逆来顺受。成淑君的《近代天津女佣介绍初探》从创办背景、创办方式、日常经营管理等方面,对近代天津的女佣介绍所――女店进行了多方位的考察,认为女店在为女佣介绍工作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当时的职介服务体系中占有绝对的统治地位。张亮、徐安琪的《家政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及社会支持――以上海家政服务为例》,通过对650个上海家政服务员和家政用户以及100个家政公司的问卷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家政服务员都是女性,并提出了健全法律和社会支持系统、建立灵活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行多层系培训、重视社区和妇联的作用等建议。马海伟等的《女性农民工“错位”心理的原因及出路调查――以北京家政服务为例》,指出了家政服务业女性农民工心理状况存在诸多问题,提出了要加大对女性家政服务群体的心理研究。陈卓的《家政女工依法维权的经验研究――以11位在京从事家政服务的农村女性为例》指出,农村外来家政女工尚处于非正规就业的尴尬地位,应加强对农村家政女性维权的研究。王先芝的《上海市家政服务人员调查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家政服务员以女性居多,而且年纪轻、学历高、性格偏中性、综合素质较高、来源于江浙沪的女性较受上海地区家庭用户的欢迎,并提出了“员工制”的家政企业运营模式。姜夏烨的《女性主义视角下的社区家政服务女性研究――以南京三个社区服务机构为例》认为,一些社区组织的出现,新的社会政策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她们的权能,“单位人”的身份为她们带来的不仅是一种身份的归属感,而且也使她们在维权上能够“去弱势化”,因为组织化是增加个体权能的一个重要途径。
三、小结
纵观以上研究,我们不难发现:在研究对象上,大都把家庭服务业女性定位于弱势群体;在研究内容上,也大都能够提出问题和发现问题;但在如何解决问题上做得不够,没有对接社会需要和市场需求,提出相匹配的家庭服务业女性人才培养模式,在如何改善家庭服务业女性的处境方面没有提出前瞻性的解决途径,存在着挖掘不够、管理不到位的情况。所以,我们不得不思考以下问题。
第一,为什么古今中外的家庭服务业女性群体几乎面临同样的境遇,大都处于弱势地位?时间为什么没有在她们身上留下改变的痕迹?第二,我们能否在菲律宾成功的“菲佣”模式,中借鉴中创新,在改革中发展?第三,面对目前我国家庭服务业女性群体大都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综合素质不高的现状,我们如何才能培养出一批年纪轻、学历高、综合素质高的家庭服务业女性从业人员?只有回答了这些问题,才可以对现代家庭服务业的研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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