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行政管理论文
1.完善公务用车管理的意义
(1)有效控制费用,节约支出。
2011年国家各部委陆续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201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和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公布显示,商务部2010年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6171.41万元,2011年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624.07万元。可见,公务用车的费用之巨大,且车辆拥有量每年都在大量增加。因此,控制车辆数量,提高车辆有效利用率,完善公务用车的管理制度是节约支出和提高资金利用率的有效手段。
(2)遏制腐败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机关公务用车配备的方式、方法,形成如同享受一种待遇的现象。买车、坐车已不仅仅是公务需要,车辆好坏已成了权利和地位的象征,助长了奢侈之风。机关公务用车存在公私不分、公车私用现象;在机关公务用车购置、维修、保险及燃料等支出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不正之风。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将会有效地遏制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腐败现象,促进党风廉政的建设。
(3)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是由交通规费投资购建的国有资产。多年来,由于管理不善,致使一些单位将公务车辆随意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抵押、担保和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公务车辆管理,能有效维护这一部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同时也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全部国有资产提供了有益经验。
(4)有利于实现公务车辆合理配置。
长期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存在着配置严重不合理现象,同样业务且业务量差别不大的事业单位之间,公务车辆占有的数量和质量差别很大,造成有的单位车辆非常紧张,有的单位车辆出现闲置和浪费。配备数量的不合理,不仅导致了单位之间经费预算安排的不合理,而且造成了职工之间待遇上的差距。因此,加强车辆管理,是实现车辆在单位之间的公平、公正和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
2.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公务用车编制不合理,支出逐年攀升。
公务用车是按单位人员编制、级别和领导职数定编。作为财政部门安排车辆经费的原则是“超编车辆按编制,短编单位按实有,达到控编节支的目的”。然而它的负面效应则是,从财政经费上没能体现对短编者或空编单位给予奖励的政策,使得有条件的单位千方百计向上要车、借车、购车,使公务用车规模逐年加大,车辆费用逐年攀升[2]。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购车现象普遍,有些地方由于车辆购置限制不力,其数量年年增长,车辆购置经费支出逐年攀升。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一方面反映行政事业经费不足,另一方面挤占挪用各种专项经费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购买公务用车;资金不足的单位,不惜靠收费、罚款、摊派和挪用专项资金购车、换车、养车,致使单位负债累累,个别单位甚至连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都不能得到保障,群众反响较大。
(2)“公车私驾”现象屡禁不止。
据国家发改委调研报告显示,公车使用有3个1/3:公事占1/3,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3]。一些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其中层干部外出开会、个人办事、度假旅游、钓鱼休闲全都驾着公车。更有甚者,不少驾驶员经常开着单位的车辆,利用工作之便和节假日到处跑生意、拉货物,单位负责人视而不见,不闻不问。同时,由于公车的使用过于频繁会增加油费、修理费、保养费的支出,既浪费了社会资源,不符合循环经济的发展,又不利于低碳环保;过度使用公车还加重了交通拥堵现象,不利于和谐城市的构建。因此为了能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更好的发展,必须杜绝公车私用的行为。
(3)互相攀比,浪费严重。
一些机关事业单位讲排场、摆阔气,相互攀比,本单位已无法购车,却巧立名目,以各种形式拨款给下属单位要其帮助购置车辆;车辆不在本单位帐上反映,造成帐实不符。时下,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浪费较为严重,比如一些单位即使有条件也很少利用兼职驾驶员;公车外出时对其用油及路线等缺乏必要的限制;人员外出不管远近,不管事大事小一概用公车;车内不满员,开空程车的情况时有发生;同一线路上重复派车等。还有一些单位不仅相当一部分的科级干部有专车,甚至基层站所的负责人也有专车,加重了公务用车支出负担。
(4)使用效率低,资产流失。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方式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这种管理方式形成了多投入、少产出、高消耗、低效益、浪费严重的现象。由于单位普遍存在重钱轻物,重物轻管的现象,受车辆配备、使用及车辆管理体制所限,单位对机关公务用车费用无法进行必要的经济核算和有效管理,致使部分车辆利用率低,资产闲置状况严重,造成人为的浪费和自然消耗。由于公务用车没有统一的管理模式,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各单位的车辆配备、更新、报废等手续得不到有效监控,造成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为国家和集体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
3.公务用车管理方案设想
(1)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原则。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务车是指党政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是指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应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2)公务用车管理对策建议。
①成立机构,建立管理机制。为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应该从上到下成立由相关领导参加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部门;同时建立公务车辆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召集有关负责人研究部署公务车辆管理工作,重大事项则提请最高领导办公会研究决定。
②控制车辆编制、严禁超标准购车。以单位人员编制数、基本业务需要为依据,区别不同的行政级别,对管理用车和业务用车分别核定编制数。各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按需求配备车辆,不得超编制、超标准购车,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下属单位借用、调换和摊派资金购买车辆。对公务用车进行专项治理,各单位对公务用车要登记,如实填报相关申请,并予以公示。
③严禁公车私用。公务车辆管理中心设立统一的停车场,夜间和节假日,车辆一律停于停车场。因工作原因,确需提前上班或推迟下班的,驾驶员需向有关领导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将车带回家停放,否则按公车私用处理。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必须在用车前提出申请,说明原因、时间、线路,确定驾车人员,填写《公车临时借用许可证》,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经同意后,方可出车。
④加强公务用车的购置审批程序。公务用车的配备严格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各单位需购置车辆的要严格按审批的车型、购车价格和排气量,一律实行政府采购,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要认真做好登记,办理好有关手续,力求规范有序、公正透明、共同监管。
⑤采取“三定”管理办法。“三定”管理办法即:定点维修,车辆统一由指定汽修站维修和保养;定点加油,车辆统一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定点采购,车辆配件统一到指定特约维修站采购。各单位可选择1~2个汽车修理厂和加油站,作为本单位公务用车的定点加油点和定点维修点,实行对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管理,并由纪检和财政部门定期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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