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5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行政管理论文
一、公务员职业道德内涵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职业道德是指人们在职业生活中应遵循的基本道德,即一般社会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是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属于自律范围,它通过公约、守则等对职业生活中的某些方面加以规范。
二、公务员职业道德缺失的表现
1.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淡薄。现如今的公务员在工作过程中,忽视自身的责任,出现为群众办事拖延,推诿搪塞,踢皮球等现象,并且缺乏担责的勇气,极力回避过错,不敢勇于承担自己的过错。公务员作为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应该极力贯彻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一心为民,克己奉公,但是公务员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却与之相违背。
2.权力滥用。公务员可以行使行政权力,然而如今公务员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并没有真正做到的为人民群众办事,而是利用自身的职权之便为己谋私,在工作过程中打着钻法律的空子获取灰色收入,利用自己的职权谋权高职,使其成为升官发财的阶梯。公务人员滥用权力不仅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损失,而且抹黑了政府的权威降低了政府公信力。
3.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公务员是国家政策的执行者,然而很多公务员在执行政策的时候,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抱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思想,不仅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而且对政策进行歪曲的解释使其成为敛财的工具。在工作过程中也利用自己的职权欺上瞒下,表里不一。这不仅不利于政策实施,还对国家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也折射出公务员职业道德缺失比较严重。
三、公務员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
1.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不足,软环境建设滞后。在实际生活中,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呈现出内容枯燥,形式单一的问题,并不能给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基础,更不能建设一个良好的软环境。并且缺乏专业化的培训机构,标准化的行为规范准则,或者规范根本得不到落实,引发了一系列问题。由于没有一个良好的软环境,使得公务员责任意识淡薄,放松对自己学习进取心和道德约束,贪污腐败屡禁不止。
2.公务员选拔,考核,激励机制不完善。在公务员的选拨过程中,职业道德作为一种隐性特质,很难在短期的笔试,面试过程中有效的分辨其好坏,使得招聘的公务员在职业道德方面稂莠不齐,并且,在招聘过程中存在着靠关系,走后门等现象。在公务员的考核方面,没有进行有效的量化标准进行考核,单单靠公务员述职基础上的评价并不能有效的反映出存在的问题。因为缺乏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得有一部分公务员忽视自身的职责,利用自己的职责之便谋取私人利益,在工作过程中也没有将业绩纳入激励体系当中去,也无激励要求,使得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难度增加。
3.监督机制不完善。尽管已有一定的监督体系,但是并未发挥出有效的作用,公务员职业道德缺失现象也屡见不鲜。公务员的监督体系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社会公众和舆论的监督的渠道不顺畅,没有形成体系化和制度化的监督机制;第二公务员职业道德监督机构缺失,现如今并没有专门的公务员职业道德监督机构进行运作。另外监督主体的懒政,监督方式落后,监督力度不足,行政问责制度落实不够等原因使得公务员在行使权力时无法做到透明,腐败现象屡禁不止。
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
1.加强公务员的道德教育,提高公务员职业道德素质,优化软环境。首先,建立专业的培训机构,根据公务员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保证培训的系统性和长效性。其次,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利用多种类型的讲学形式,比如网络教学,现场交流等,激发公务员的兴趣,并丰富讲学知识,切忌照本宣科,以提高学习积极性。最后,通过各种教育,活动等多种方式努力建设良好的社会软环境,增强对公务员的约束。
2.完善选拔、考核、和激励机制。首先在选拔方面,虽然职业道德具有隐性的特点,但是我们可以从多方位的了解其自身的素质进行判断。其次在考核方面,应该尽量的细化道德的的考核标准,使其具有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并且要加大人民群众对公务员的考核评价比重,不能单方面的通过公务员的述职进行评价和考核,最后要努力完善激励机制。通过物质和精神奖励,约束公务员的自身行为和提高工作的积极性。
3.完善对公务员监督机制。通过完善对公务员职业道德的监督,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刚性约束,将公务员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第一加强社会和公众对公务员的监督,构建畅通的监督渠道和信息交流平台,努力促进公务员的权力运行在阳关之下运作。第二建立专门的公务员职业道德监督机构,对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增加对公务员职业道德监督的刚性,同时也促进公务员对其自身的约束。第三必须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让其在阳光下运作,减少贪污腐败的行为,也提高政府权威和公信力。
【参考文献】
[1] 彭冬莉.基层公务员职业道德研究-以池州为视角[J].四川民族学院学报2014(5):65-69
[2] 康铭.基层公务员行政道德的现实困境及其解决 [J]. 安徽行政学部的行为提供法律保障院学报,2016(4).
作者简介:兰雪花 女(1996-),江西上栗县人,山西财经大学本科在读,行政管理专业,研究方向:公共管理。
上一篇:基层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优化研究
下一篇: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