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5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行政管理论文
第1篇:农村村级组织经济功能的拓展与提升
农村、农业、农民的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践行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凸现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新理念和新追求。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级组织处于农村管理和生产的最前沿,团结和带领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增强村级组织在经济发展中的领导、组织、协调、服务、保障的功能作用,实现农业文明与工业文明的自然对接,推进乡村与城市的和谐共生,村级组织肩负着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这正是一村一农村行政管理和提升的意义之所在。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央从统筹社会和谐发展、统筹社会科学发展的高度,又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的深刻变化和巨大进步,离不开党的政策,离不开广大农民群众的创造,也离不开农村基层组织的坚强领导和经济功能的发挥。一是各级党委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认识,无论从理论的视角还是实际工作的重视程度,都呈现明显“深化”的特点。形成了上下联动、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基层组织建设的制度设计更加科学,举措更加有力,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明显增强;二是基层组织建设与经济工作联系越来越紧密,服务农村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作用发挥得越来越好,基层组织在经济方面的对农民的影响力、内聚力、组织力越来越强;三是农村的面貌确实发生了今非夕比的变化,农民的生活水平切实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基层组织面临着许多新情况,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同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一些地方村级组织经济功能在弱化,主要表现在村级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动员能力、组织能力、聚合能力有所削弱,在质上体现为村级组织的实际控制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满足实际需求能力弱化,在量上表现为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或集体经济实力为零,或村级组织负债累累。导致村级组织经济功能弱化有历史、文化、体制等诸多因素,比如单一地缘型的组织设置、压力主导型的领导方式、滞后老化型的能力素质、非正常偏向型的管理模式、目标替代型的职责定位等。
农业、农村必须进行深层次的改革,必须拓展和提升村级组织的经济功能,否则就难有突破性的进展。拓展与提升村级组织的经济功能其路径选择要把握三个方面:一是新路径的选择必须以市场经济和全球经济作为大背景(前一轮改革主要是以计划经济为改革的大背景),摆脱原有的路径依赖;二是新路径的选择必须体现制度的经济效率,把经济效率放在重要的位置,把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放在首位;三是新路径必须设置动态修正机制,不断矫正路径偏差,避免再度出现“体制锁定”,使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沿着正确的、理想的预期和目标前进。
一、理顺体制——提供制度保证
体制是前提。要拓展和提升村级组织经济功能,就必须通过理顺农村治理体制,来为之提供制度保证。长期以来,我们在农村实行的是“计划管理”和“行政管理”为主的村治管理模式。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国家对农村社会治理方式和控制方式作出了新的体制性安排,农村经济实现了由“统到分”的转变,由“集中到分散”的转变,由“计划到市场”的转变。加强村级组织经济功能建设,就是要实现“统分结合”体制本质的回归,提高村级组织统揽村级经济、整合村级资源、增强村级生产经营组织的能力。因此,理顺村支“两委”的关系,是增强村级组织经济功能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理顺乡村治理体制的重中之重。
在法理层面,要探讨农村党“政”职能权责的法制化、党权和民权的科学化。进一步明确村支部与村委会的职责权限,在法理上做出更为细化、更为明确、更简单明了又更具有操作性的条款规定。在实践层面,要坚持合理分权,搞好责权定位。党的领导主要应是在方向性、政策性、全局性、重要性问题上实现自己更高层次的领导,这正是当前农村党组织应积极探索和掌握的有所为之处;而把事务性、职能性、技术性的经济、社会、民间的事务,交给农民群众自治。在技术层面,要探讨理顺村支“两委”关系的具体模式。当前已探索总结出“两推一选”、“交叉任职”、“一制三化”、“河北青县”四种理顺村支“两委”模式。前三种模式从动机上强化了村支部的实际控制,较好地解决了村支“两委”的矛盾。后一种青县模式的核心内容就是村民代表会议由虚变实,把村民代表会议建成常设议事机构,在村民大会授权后行使村务的决策权和监督权。形成党支部是领导核心、村民代表会议是决策和监督机构、村委会是村务管理执行机构的村治格局。村民代表会议设立主席。提倡村支部书记依法竞选出任村民代表会议主席之职。这样,党支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这个载体,实现了对村委会的领导。
在农村社会中理顺治理体制,党支部要突出政治功能,形式上表现为领导,而村委会要突出治政(或说行政)的功能,形式上表现为管理(更主要是经由村民授权的自治管理)。领导是权力,而管理尤其是村民自治管理则是一种权利。从领导科学和管理科学二者的关系角度讲,领导者和管理者虽然方向目标一致,但二者责权运行明显存在着差别。党支部工作应尽力避免行政化倾向,摆脱具体事务。党组织应将主要精力用于对农村的发展方向的把握,对其他村级组织建设的指导,对各类组织之间关系的协调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村民自己能够处理好的事情,应尽可能让村民群众根据法律制度自主处理,党支部要支持和帮助村民自治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活动,支持村级权力附属组织、民间组织发挥作用,努力实现村级权力组织、权力附属组织、民间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良性互动。
二、提升能力——夯实组织基础
能力是基础。要拓展和提升村级组织经济功能,就必须通过提高农村干部的经济组织能力,来为之奠定组织基础。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在城市化强力推进下,农村、农业、农民问题日益显现。我国农村地域分化(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农民群众内部阶层分化和职业分化(务农、务工、经商、无职业)、农民流动的无序化和长期化,农村人才大量流失。一些地方农村“无钱办事、无人理事”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在村干部流失和后继乏人的情况下,有的村干部成为了“维持会长”,甘当“传话筒”,乐当“翻译者”。农村干部致富能力不强、带富能力不强的问题也相当突出。这些为村级组织经济功能建设提出了挑战和考验。围绕提升能力,拓展和提升村级组织经济功能,应着重在以下四个方面实现突破:
一是要在农村干部的角色认知上实现突破:坚持把村干部培养成“农村经济的引路人、村民利益的代言人、矛盾纠纷的协调人、资源环境的保护人、社会秩序的供给人”,其中关键的一条就是要提升村级组织整体和成员个体的规划经济、谋划经济、驾驭经济、发展经济的能力,抓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新形势需要的村干部能力建设。当前,要强化对村干部的培养培训工作,有意识地让村干部成为发展农村经济的骨干、中坚或者农村精英,提高村干部自我致富的技能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增强村干部在农村经济领域中的经济影响力、经济实力和经济带动力。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政治问题。二是在农村组织设置上实现突破: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要以农业产业化为依托,在一定规模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设立农业社区和党组织,让村级组织向产业链延伸;适应农业规模化要求,设立跨村基层组织,或撤并乡村建大村大乡,变农村资源的“小块分割”为“优势整合”;依据农业工业化趋势,变革现行按行政级别设“市”体制,规定达到一定非农从业人口规模就可设“市”,实现农村剩余人口的合理有序转移和农业资源聚集。通过调整组织设置,为增强村级经济功能奠定基础。
三是在村干部能力选择上实现突破:围绕提升经济组织和协调能力,村干部应多一些“经济头脑”,少一些“行政意识”,会管理,但更要会致富;少一些“服从观念”,多一些“创造精神”,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固然应该,但更要带领村里群众致富奔小康;多一些市场思维,少一些小农意识,学会“跳出农村抓农业”,学会“面向市场闯市场”;多一些战略眼光和长期打算,少一些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不得以破坏环境和破坏生态为代价来换取一时的发展。这些非常重要,因为思路决定出路,能力决定结果。
四是在农村干部选拔途径上实现突破:要坚持“培、选、派、引、兼”多渠道相结合,切实加强村级干部及后备队伍建设。“培”,就是要有主动培养的意识,大力实施“双培双带”工程,大胆地将农村致富能人培养成党员干部,主动地把党员干部培养成农村致富能人,从而增强党员干部带头致富能力,增强村组织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选”,就是要有识人的眼光,拓宽用人视野,创新选人机制,构建选人的平台,实现组织挑选与民主推选相结合,让农村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派”,就是在坚持“政府不转嫁负担、农民不因此增强负担”的原则下,党委政府应有意识地从机关、企事业单位下派人员到村级组织,从事志愿性、支援性、事务性、服务性、社区性工作。“引”,就是要面向进城就业、学习、生活的农村人才,采取措施将他们引回来。“兼”,就是要大胆地鼓励和支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业专业公司、农村社团人员进入村级组织兼任职务。通过综合手段,实施制度创新,把农村优秀人才和精英分子,吸引到农村中来,吸收到村级组织中来,为增强村级组织统揽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能力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发展协会——创新经济载体
协会,作为农村新型的经济合作组织,它顺应了市场经济的需要,是拓展和提升村级组织经济功能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基于农户这一农村基本经济单元所固有的特性,分散化和非组织化成了农业的基本特征。农村发展慢、农民增收难,同目前农村的生产方式密切相关。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落后的生产方式,不能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千家万户的“小生产”无法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无法适应广泛联系的“市场经济”。农民生产的盲目性大,参与市场谈判的地位弱。因此,要拓展和提升村级组织经济功能,必须解决好两个问题:即如何把千千万万分散生产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纳入整个市场体系,使之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如何把农民自产自销的单个产品纳入整个产业链条,从而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科学化管理、规模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的格局。总之,就是要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创新发展农村经济的载体,创新村级组织经济功能的抓手。
当前,广大农户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在农村党组织的领导下,自愿组织起来、自主兴办了各种专业经济协会。这是中国特色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新形式,是新时期农民群众的创造和选择,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也是新形势下村级组织拓展和提升经济功能的可为之处,是实现农村党建与农村经济有机结合共同发展的重要举措。可以说,农村合作经济,是市场经济竞争的产物,是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组织体系。湖南怀化市地处大湘西丘陵山区,工业经济欠发达,农村人口比重大。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得到逐步发展壮大,目前已在局部地区成为农村经济中一个新的亮点和增长点。据统计,目前,全市共组建农民专业协会194个。成立于2000年的麻阳县柑桔协会,经数年的发展,已拥有会员8000个,其中桔柑户6500户(生产大户1040户)、贩运户1128户(外地经销商512名)、专业技术人员486名,拥有“麻阳柑桔”国家注册商标。该协会经过正式注册登记,指导设立了8个乡镇柑桔协会,建立了“麻阳柑桔”网站,获得民政部“全国先进民间组织”荣誉称号。协会桔柑畅销全国31个省市、219个大中城市和港澳地区,并出口俄罗斯、日本、朝鲜等国。再如靖州茯苓协会,拥有“龙丰牌”注册商标,拥有全国最大的集制种、加工、仓储、销售、运输于一体的茯苓专业批发交易市场,协会已在民政局正式注册,并被县经贸局认定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目前,该县已成为全国最大的茯苓产地和集散地,茯苓出口量占全国总量的60%。
新形势下拓展和提升村级组织经济功能,就要紧紧抓住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这一重要抓手,通过“支部抓协会,协会带农户”,来促进农民专业经济协会的健康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一要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依法享有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为主体。要坚持自愿民主的原则,按照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实现“民办、民管、民受益”,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二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多形式发展。既积极引导成员以入股形式开展紧密的合作,也可以采取入会形式松散半松散的合作。既可以开展单项的技术、信息合作,也可以兴办加工、流通实体,开展产加销一体化的经济合作与贸易服务;既可以在本地、本专业范围内开展合作与联合,也可以跨地域、跨所有制、跨专业开展合作与联合。三是要搞好示范引导。协会是一项新生事物,其发展有一个过程。要通过试点示范,不断增强协会组织对农民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要充分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和农民意愿,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拔苗助长、急于求成。四是加强规范管理。农村专业协会在发展中遇到的规模较小、市场竞争力较弱、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的问题,遇到的经营管理不规范、运作机制不健全甚至把市场风险转嫁给农民的问题,遇到土地流转、农民培训和资金筹措等困难,这些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问题和困难,村级组织要主动帮助加以解决,主动加强领导和指导,把党组织组织领导、政策引导、发动群众等方面的优势,同农村专业协会在技术、信息、市场、资金上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使支部与协会、协会与农户相互结合、良性互动,达到既依托协会增强村级经济功能,又依托协会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双重功效。
四、构建体系——完善服务职能
谋划和制定农村经济的发展规划、政策保障、综合服务三大体系,既是村级组织的重要职责,也为拓展和提升村级组织经济功能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为农服务的职能和工作内容。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尤其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催粮要款不要搞了、集体经济没有搞的了、农业生产农民自己搞了”,村级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感到“无所适从、无处下手”。因此,有的地方农村干部往往选择了“无为而治”,农村经济发展步入放任自流,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构建体系,可以为拓展和提升村级组织经济功能解决“做什么”的根本问题。从宏观层面来思考,增强村级组织经济功能,应着力构建“三大”体系,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农村经济的发展规划体系的制定上,放在为农民生产经营提供产业引导、政策支持、秩序保障和经济服务上。
一是构建村级发展规划体系:要着眼长远,因地制宜,谋划和制定村级农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村级组织有责任引导、指导、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大力推进农业区域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实现生态增值、科技增值和加工增值,不断拓展农业增产增收的空间,稳定农民生产经营性收入。村级组织对本村资源、本地优势和主导产业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应有所把握,多一些宏观思考,发挥好农业生产的指导作用,做到宜粮则粮,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宜果则果,宜菜则菜,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合理布局。这一方面,中西部农村的村级组织明显做得不够。
二是构建政策保障体系:在政策保障上,村级组织要为农业发展提供基本社会秩序供给,其中包括党的农村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国家“反哺”农业具体政策的落实,以及社会资源公平分配和市场竞争机制的落实。在基本经济制度方面,要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基本农村经济制度,给农民吃定心丸,增强农民对未来发展的稳定预期。在土地保障方面上,要更加明确农民对土地使用的权利,严格的土地流转和置换制度。通过支持和鼓励农用地依法、有序、合理流转,逐步实现农村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实现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经营。在资金保障方面,村级组织一方面要积极争取上级或外部对农业的投入支持,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做好粮食直接补贴的发放工作。另一方面要努力发展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抓基础设施建设、兴办公益事业的经济实力,积极兴办农村交通、水利、通信、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同时要发展农村经融,增加对农业的信贷支持。社会保障方面,要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解决离土外出务工农民的社会保障,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完善集岗位开发、职业指导、就业培训、特困群体安置、养老保险和社会救济等为一体的社会保障功能。当前,尤其是要抓好农村建整与扶贫工作,早日让贫困地区农民实现脱贫致富;抓好农村合作医疗,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抓好敬老养老和贫困救济工作,帮助农村弱势群体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三是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为农服务上,村级组织应发挥组织优势,构筑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农机农资服务体系、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村级组织应积极主动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牵线搭桥,搞好协调服务。积极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业科技推广中的作用。完善农机农资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统筹规范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经营,保证货源充足、价格稳定,消除伪劣、违禁农资带来的隐患。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信息化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通过提高农业信息的利用程度、提高农业生产和农产品销售的经济效益,从而增加农民收入。构建一个信息畅通、资源共享、预测及时的农业现代化信息网络体系,为农民生产经营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使农民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竞争中及时掌握市场行情,按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将信息的触角向龙头企业、村组、专业大户延伸,构成农村信息平台。积极引导农民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农产品“网上交易”,发展“订单农业”,开辟新的“绿色通道”。通过构筑社会化服务体系,来提高农民素质,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增强农产品标准化、优质化水平,促进农村市场化程度,从而通过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和降低农产品的交易成本,提高农民的实际收入。
五、转变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目前,在一些地方农村村级组织在抓经济发展方面感到无从下手,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感到“老办法不管用、硬的办法不能用、新办法又不会用”。拓展和提升村级组织经济功能,必须实现村级经济管理方式的转变与创新。转变村级经济管理方式,应当依据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紧扣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和推行税费改革的实际,把管理职能转变到落实科学发展观上,转变到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上,转变到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上。其中包括管理理念的更新,管理手段的优化,管理方法的改善。
一是在管理理念上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性化管理。“其核心就是要以民为重,以民为先”。要充分尊重个人的意愿,尊重个体的差异性和社会的异质性,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个人的需求,以个体的自主管理、自我管理、自我调适、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来实现组织管理的目标。人性化与行政化相对应,与人治化有着本质的区别。古代哲学家荀子提出对待民众要“平政爱民”,通过“养民”,实现“富民”,“使民夏不宛喝,冬不冻寒,急不伤力,缓不后时,事成功立,上下俱富,百姓皆爱其上,人归之如流水”(《富国篇》)。通过“富民”“养民”“裕民”,达到“民和”的目标。在村级经济管理中,坚持人性化的经济管理理念,就是要树立“让民富、促民富、帮民富”的思想,放水养鱼,蓄水养鱼。要坚持以服务为本,把思维从“管理转向服务”,寓管理与服务之中,通过服务实现管理的预期,切实为农村的发展、农业的增产、农民的增收提供多方面服务。要通过拓展和提升村级组织经济功能,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绝不能以损害或侵占农民的利益为代价,来换取村级组织的经济功能。
二是在管理方法上坚持依法理事,推行法治化管理。坚持依法理事,推行法治化管理,就是要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提高依法治村水平,使村级组织管理由人治化向法治化转变,依法管理村级事务,依法解决农村经济纠纷,依法保障农村经济发展的生产生活秩序。法治化与人治化相对应。法治体现了农村管理的理性和规则意识。法治是一种“法律至上”、“法律主治”的社会状态。法治能够创造出保障社会和经济运作的基本秩序。村级组织经济管理中,要实现法治化管理,最重要的是要强化村民自治,转变权力至上为法律至上,转变法律义务本位观念为权利义务统一的观念,转变畏法厌诉观念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的观念。农村各经济主体的权责义务要依法设定,经济合同事务要依法明确,经济纠纷要依法解决。经济规则要依法制定,经济秩序要依法得到维护,经济权益要依法得到保障。
三是在管理手段上要坚持共同参与,主张契约化管理。坚持共同参与,主张契约化管理,应是农村经济管理方式新的选择。一个村庄、一个社区、一个经济合作组织,作为组织共同体和每个个体之间,基本上都是契约关系,包括经济合同要式契约、道德默认心理契约,践诺式的口头契约。实行契约管理,就是在村级经济管理中要依据契约进行,经济事务上要按合同办事,要讲信用;政策、决定不能朝令夕改,减少随意性,不能以集体的名义侵占事先没有约定的个体利益。依此道理,村级组织在处理村民个体之间的关系时也要遵循契约原则,公正、公平,不偏不倚。在心理契约上,要在农村社区构筑共同的理想、共同的价值、共同的道德规范,要引导每位村民有集体荣誉感和集体归属感,使村民个体与村级组织联系的心理纽带更加坚固,使村级组织与个体共荣共生,共享发展的实惠、成就的喜悦。既然村级组织与村民个体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那么村级管理就应该是一种参与式管理、协商式管理、互动式管理,管理过程要体现民主、协商、合作、沟通。
六、搞好培训——强化人才支撑
培训人才,尤其是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现代农村人才,可以为拓展和提升村级组织经济功能提供人才支持。因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又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农民,更离不开掌握科学技术、生产技能的农村人才。他们或是“农”字号土专家,或是农村公认的能工巧匠,或是农村经纪人、生意人,或是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比较稳定、持久的专业化种植大户、经营大户。他们在农村是最活跃的生产者、经营者,是农村生产技术和生产技能的传承者、传播者和实践者,能激活农村生产经营和技术交流,能启迪和带领农村青年农业入门,不断开拓创业,支撑和推动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然而,由于长期存在的城乡分割二元体制结构,长期存在的城乡经济发展状况差别、城乡文明程度的差距、城乡发展机会和发展空间的差距,加上农村改革带给农民自由支配自己劳动和开始松动的户籍迁移制度,当今农村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人才匮乏。农家子弟“跳农门”升学直奔城市,青壮年劳力要挣钱“打工”直奔城市,留守农村的往往是年老的、年小的,城市成为了名符其实的农村人才“收割机”,成为农村人才的“聚散地”。据有关资料表明:农民家庭平均每百个劳动力中就有近15人为文盲和半文盲。目前农村后继乏人的倾向开始显现,“有屋没人住、有田没有种”不再是耸人听闻的说笑。农村生产方式落后,中西部绝大部分农村的劳动生产工具仍然是“锄头、镰刀、犁耙”三大件。在知识经济时代,要对接农业产业化、竞争全球化、产品优质标准化的挑战,要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实现城乡对接和共同发展,农业人才的培养和农民素质的提高,显得尤为重要,也是村级组织增强经济功能所应关注的重要问题。一是要树立农村人才资源意识。要破解农村人才流失和匮乏的困局,农村干部作为农村经济的领导者、组织者和管理者,责任重大。
在农村,论人才不可能离开农业和农民,优秀的农民就是人才,他们既是生产者,又是经营者、技术员和经纪人,他们的素质不可能仅用学历、职务、职称、身份和资历来判定,更不能用统一而不变的尺子衡量和固定。种粮、种菜、养殖业的能工巧匠是人才,生产、经营大户是人才,专事耕作的、科研开发的、提供信息的、市场营销的都是人才。开发农村人才资源,加强对农民的科学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民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于增强村级经济功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要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靠科技致富、靠人才发展的观念,重视和发挥农村科技人才、实用人才、乡土人才在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的作用,带头支持搞好农业技术和优良品种推广工作,主动为农村各类人才服务办实事,为农村人才的培养、发展创造条件和提供平台。村级组织要在上级农村人才工作部门的指导下,站到农村长远发展、持续发展的高度,围绕本村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目标,切实加强农村人才开发工作,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二是要加快农业技术培训的力度。教育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积累方式,也是开发人才资源的主要途径。传统的农村基础教育“水土不适”,农村普通中学教育理念、教学目标、教学方式与农村“无缘”,在课程设计、教材编写等方面与农业生产经营实际脱节,造成回乡农村学生“学非所用、用非所学”,农村学生往往“升学无望、就业无路、致富无术”。大部分农村地区初高中毕业生中50%以上要回到农村,尤其是中西部农业地区这一比例更高,达到80%以上。然而,这些毕业后的农村青年却不能尽快融入当地的经济活动,造成农村劳动力的巨大浪费和盲目流动。而农村成人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却陷入了举步维艰、难以为继的尴尬局面。重构和提升村级组织的经济功能,从长计议,就是要通过农村基础教育、农民职业教育、农民继续教育“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相结合,建立完善农民岗前岗后教育相结合的新机制,实现农村基础教育与农村成人教育有机衔接,使农村孩子升学的有希望,就业的有门路,致富的有技术,创业的有办法。
农村基础教育要增加面向农村的权重,增设农业生产技能课程,劳动技能课不能成为一种摆设、一种点缀,而要实实在在地提高农村青少年学生的农业生产技能。农村职业教育要大力发展已经消失的农业职业高中(中专),依托农业职业高中或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建立新的农村人才教育培训主体。农民继续教育通过开辟农业基地、农业园区、农业公司等现场教育培训新渠道。村级组织要充分依托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农业技术推广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开展农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教育。通过“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相结合,建立完善农村居民的职前职后教育相结合的新机制,使农村居民学习和掌握基础知识和几门职业技能,或是进城或是回乡有所成就,就业后还有机会到高校深造,以体验成功和成就、发展机遇均等,这应该是充满机遇和希望的未来型农村教育和农村人才发展环境。对此,政府要承担重要责任。要落实专门的培训载体、培训机构、培训教材、培训基地、培训经费,如同大规模培训干部一样使之制度化、长期化、经常化、规范化、实效化。三是要加强农村人才资源开发。村级组织要根据本地农村人才实际,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要多层次、多视角物色和挖掘乡土人才,重点培养、使用、联络一批实用人才,把农村的土专家、田秀才、种养殖能人、营销专才、农民企业家等乡土人才纳入组织视野,主动吸引农村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转业军人回乡建设山区,建设家园。村级组织要为他们创业和发展创造条件,提供机会,使他们在农村找到施展才华的舞台,使他们在农村也能体会成功的喜悦。要打破人才部门所有和城乡壁垒,支持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技承包、试验示范和科技下乡活动。鼓励和引导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兴办产业或以技术资金入股兴办企业,领办、承包或租赁乡村企业。要加大对农村人才的服务力度,及时为他们传递市场信息,提供政策支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为农村人才搭平台、给政策、创环境,让有才者有事干,让有才者能干成事。有条件的村还要采取备用结合的办法,建立后备人才库,着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山区工业化的要求,培养和整合村级后续人才资源,做到“备”得足,“管”得好,“用”得活。
第2篇:构建治理保障体系创新农村社会管理
如何保障村级事务健康运行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一直是重要课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费县坚持民生导向、问题导向,把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作为立查立改的重要环节,扎实开展了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到行政村居(社区)“全覆盖”调研活动。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费县着眼解决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完善“3+4”农村治理保障体系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意见》,全面优化农村社会管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社会管理新格局。
一是健全完善“三项社会治理机制”,不断提升农村社会管理水平。建立了农村基层班子建设长效机制。实行分类施治,围绕一类班子“常青创业”,全县遴选30名左右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作为示范群体进行重点培养,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围绕二类班子“达标升级”,乡镇(街道)为每个二类村安排一名班子成员联系帮扶,帮助查找薄弱环节,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发展规划,解决制约难题;围绕三类班子“动态整顿”,对后进班子动态排查、建档立卡,实行入销号管理制度。优化调整,推进规模调整合并村深度融合,对党员人数达到50人以上或党员不足50人但村属企业及产业化组织较多的合并村,调整设置党总支,合理设置下属职能党支部。建章立制,通过严格实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完善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和村党建经费保障机制等制度,着力加强基层班子规范化建设。
二是建立了农村财务有效监管机制。实施“123固基工程”,即完善“费县农廉网”一个网络平台,推行会计电算化,打造阳光村务公开体系;健全会计、经管两支队伍,对村会计推行县考乡聘村用制度,探索建立经管负责人跨乡镇(街道)定期交流任职机制;实行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管理制度、加强明责问效三项措施,乡镇(街道)经管工作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县农业局双重管理,建立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在乡镇(街道)审计“全覆盖”的基础上,县里成立“再审计”人才库,每年抽查再审计不少于1/3的村居(社区),提升了农村财务监督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建立了农村基层社会矛盾有效调处化解机制。坚持重心下移,建立基层社会矛盾有效调处化解机制,健全乡镇(街道)、工作片区、行政村居(社区)、自然村或村民小组四级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网络,搭建“群众诉求接待服务中心”、“民调工作站”和“民调工作室”三大服务平台,组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2+3”模式五支调解队伍,健全完善定期排查、处理报告、会商研判、多调对接、评查听证五项机制,提升排查化解水平,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四是筑牢四条民生保障线,夯实农村社会管理基础。农村基层班子运转保障线方面,县财政每年拿出当年公共财政预算的2%作为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乡镇(街道)按照不低于上年地方财政收入5%的标准设立村级组织建设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年集体收入5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班子正常运转;农村特困群众救助保障线方面,成立了县慈善总会,通过县财政(每年300—500万元)列支、到上级争取、慈善总会募集、公益机构赞助等多渠道筹集临时救助资金,对因发生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导致出现严重困难的群众给予托底式救助;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线方面,自2014年开始,县财政每年列支不少于3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人畜饮水、公共农田水利、农村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争取5年内实现项目全覆盖,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村级群众事务代办保障线方面,以县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依托,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设立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通过公开组织考选,去年上半年配备了220名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每名代办员同时兼顾1—2个村,主要代群众办理涉及低保申请、新农合、农村各项补贴等各类便民服务事项和涉及民政、残联、计生等有关部门的其他便民服务事项,切实解决了“门难找、路难跑、事难办”的突出问题。
通过构建“3+4”农村治理保障体系,有力地增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工作在农村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方面的全覆盖,农村经济社会有了新发展、新变化。
一是形成了互动多元化农村治理体系。费县把建立“3+4”农村治理保障体系作为探索构建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一项重要措施,村村成立了专门力量(配备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法制指导员”队伍),促进政府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每村选聘“五老成员”组建“调解志愿者”队伍,扩大了群众参与村(居)治理的广度和深度,改变了以村两委为主体的村民自治格局,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比如,费县太白庄村近年来因土地、农村财务公开、计划生育等工作导致各类矛盾频发,群众上访不断。今年初,该村按照构建“3+4”农村治理保障体系的要求,充分发挥了调解志愿者、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法制指导员的作用,把矛盾纠纷调处和便民服务纳入其职责范围,形成了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村级治理服务体系,保证了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到目前共化解矛盾纠纷17余起,解决历史遗留矛盾3件。
二是激活了农村发展内生动力。费县设立3000万元的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搅动了“一池春水”,激活了农村生产要素,吸引、带动了民间投资,形成了农民群众参与投资兴建农村公益基础设施的合力,为农村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费县武家汇村是一个典型的农业村,但水利设施建设滞后,严重制约了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为破解用水难题,今年县里拨付86万元用于拦河坝建设,不仅带动村民捐资36万元,新增灌溉面积2000亩,又引导村民自筹资金15万元,投料垫工新建1处大口井,扩大灌溉面积300亩。大口井建成后,该村采取“股份制”合作的方式,把村民投入的工、料、现金按统一标准折算成股份,年终根据收益情况,按投资多少分红,有效解决了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有资金建设、无资金管护”的问题。据统计,去年以来,县财政投入已带动各类农村公益设施建设投资1.1亿余元,新修建乡村道路83.5公里,新建村内垃圾收集点1039个,新建提升农家书屋、文化大院133个,新建村级文化健身广场167处。
三是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通过推行村级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制度,将县乡两级代办制度延伸为县乡村三级代办体系,把便民服务窗口真正下移到村(社区),延伸到群众家门口,由代办员专门办理便民服务事项,为老百姓提供“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打通了便民服务的“神经末梢”,有效实现了从“群众来回跑、事情办不了”到“群众动动嘴、办事不出村”的转变。胡阳镇幸福屯村邵士民在找本村“代办员”办理了粮种直补存折更名和儿子的准生证后,高兴地说:“过去到镇上办事,总得几个来回,耽搁好几天。现在是‘群众动嘴、干部跑腿’,代办员真管事、能办事,俺们方便多了。”如今,在费县农村,最流行的语言就是“群众办事有困难,就找专职代办员”。据了解,全县220名便民专职服务代办员共帮助群众办理各类便民服务事项6500余项,办结率达98%,办结答复群众满意率达100%。
四是夯实了农村稳定根基。“3+4”农村治理保障体系通过保障和改善民生,夯实了社会和谐的基础;通过长效解决村级班子运转经费和有效规范村级财务审计监管,保障了村级班子有钱办事,规范了村干部行为;通过建立农村基层社会矛盾有效调处化解机制,及时了解群众利益诉求,及早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拧紧了基层“安全阀”,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居(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费城街道根据西马兴庄村村民霍建芳上访反映的情况,及时对该村财务进行了审计,发现了村干部套取群众占地补偿款的问题,收回了2007年至2011年上半年由原费城镇政府拨付该村的常年补偿款83.44万元,责令村委收回村干部亲属套取的占地补偿款,并对该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村会计进行了严肃处理,实现了霍建芳上访案件息诉罢访,确保了该村社会稳定。据悉,全县已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154起,化解1146起,化解率达到99.3%,办结重点信访案件28起,信访总量同比下降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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