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5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质量管理论文
摘要:图书编校质量问题历来是我国图书出版单位格外重视的问题,也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背景下,图书编校质量的地位日益突显。综观全行业,图书编校质量显著提升,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急需解决。在当下,图书出版单位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必须适时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探索管理模式,才能做好编校质量管理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图书出版;编校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中图分类号:G23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8883(2020)16-0186-02
新闻出版总署(2018年组建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图书编校质量历来十分重视,为建立健全图书编校质量管理机制,规范出版秩序,先后颁布实施了《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准绳[1];每年组织各类图书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图书编校质量。此外,广大读者也逐渐参与到圖书编校质量监督中,为出版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有生力量。
在国家的有效管理及市场的积极监督下,出版行业的图书编校质量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有效助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但是,一些新问题也摆在行业面前,例如管理的压力越来越大,产量与质量的矛盾加剧,个别传统出版单位在转型中错误地认为发展数字网络出版,编校质量不重要。这些问题对图书出版单位来说是致命的,必须加以解决。
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以下简称“出版社”)成立于1985年,是国家教育部主管、西南大学主办的大学出版社,也是“国家一级出版社”“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全国先进出版单位”。长期以来,出版社将图书编校质量管理放在重要位置,较早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设置了专门机构,相关工作经验及成果也得到了相关部门和行业的认可。本文结合出版社实际,就图书出版单位如何做好编校质量管理工作展开探讨。
一、注重对编辑的培养与管理
图书出版中,编辑队伍是力量。图书出版单位应重视对编辑的培养与管理,充分发挥编辑的能动性。
第一,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注重编辑培养。出版社要重视对编辑的业务培训,鼓励编辑参加国家、协会、地方等各类技能培训,同时定期举办编务交流会,创建“老带新”的传帮带机制,从而为编辑相互学习提供平台。鼓励编辑参与编辑资格考试,目前出版社各编辑部门的编辑基本均通过了国家出版从业人员资格认定,保证了出版队伍的质量。出版社对有科研成果(如发表编辑专业论文、获各级图书及个人奖等)的编辑给予奖励,以激发其学习的积极性。鼓励编辑在职攻读学位,加强出版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了核心竞争力。
第二,坚持责任编辑制度,明确责任编辑职责。出版社始终坚持责任编辑制度,责任编辑由分社统一指定。除初审工作外,责任编辑还要负责对原始书稿的编辑加工,并在印前质检前做好书稿的通读工作,从而使书稿的内容更完善、体例更严谨、材料更准确、逻辑更严密。在图书正式下厂付印之前,责任编辑要负责检查印刷胶片、数码打样。此外,在书稿的编校过程中,责任编辑要负责对排版、校对等环节的工作质量进行把关,做到对每个环节的情况均了然于胸。
二、落实关键环节的主要责任
图书出版中,环节扎实是保障。图书出版单位应明确编校各环节的重要作用,落实各环节的关键责任。
第一,认真落实三审责任制。审稿是对书稿进行科学分析判断的理性活动,审读者不能根据个人观点和爱好,而应理性地从读者角度对书稿进行研判,从出版行业角度对书稿内容进行全面的审查,以作出取舍与修改的正确判断[2]。书稿审读中,初审、复审、终审,3个环节缺一不可,由不同人员负责。明确不同职称编辑的审稿权限及三审各环节的审稿侧重点。针对专业性极强、内容较为敏感等不好把控的书稿,聘请专家进行外审。在具体的审稿工作中,出版社始终注意书稿的政治性、导向性、政策性等问题,同时切实检查内容的科学性、知识性和艺术性等,从专业的角度对书稿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等进行审查,严把政治关、知识关、文字关。
第二,明确三校责任与要求。编辑对书稿的出版及质量负主要责任,发挥主要能动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知识短板、视觉疲劳等因素,编辑对书稿的错误往往处理不到位,因此校对工作显得非常有必要[3]。出版社的校对工作由专设的文字编辑室管理。文字编辑室依托西南大学的学术资源,广泛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各专业学生,在进行培训和素质考核后,组建较高水平的校对人才库。文字编辑室根据校对人员的专业方向和图书类型、责任编辑要求,有针对性地安排校对任务,形成校对的基本工作标准和程序。此外,3次校对中,确保至少有一次校对由社内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编辑负责,并署名责任校对,进一步明确校对人员的责任。
第三,重视通读环节的作用。书稿经过三审三校后,编校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但为确保出版物达到编校质量要求,出版社要求责任编辑在印前质检前必须认真通读清样,全面检查校对情况,解决校对提出的质疑,清除校对遗留的差错,进行最后的文字技术整理。此外,由出版社质检中心牵头,在各分社单设质量管理员,由该分社具有较高编辑能力的编辑担任。通读后的书稿送至质量管理员进行抽检,在抽检内容的差错率达到万分之一以下后,方可报送质检中心进行印前质检。
三、严把编校质量检查重要关口
编校质量检查不仅是图书出版前的最后一道关口,也是图书出版后进行反思与总结的重要手段,其重要性显露无遗。
第一,重视质检人员水平,确保印前质检制度化、常态化。出版社坚持以国家、社内编校质量管理办法为依据,实行图书编校质量检查一票否决制度。每种图书在责任编辑通读完成并经质量管理员抽检合格后,均须送质检中心开展印前质检。质检员按至少抽检10万字的标准做检查,根据抽检结果评定编校“合格”和“不合格”,凡不合格品一律退回继续编校,直至合格后方允许付印。印前质检员由质检中心指定,并不得告知责任编辑。质检员除社内专业编辑外,有特殊需要还可以聘请社外有相应编校质量检查能力的教师、科研人员等担任,如西南大学、西南大学附属中学、西南大学附属小学等单位的教师、学者等,有效利用社会资源。
第二,组织、参与各种专项检查,落实奖惩措施,及时总结经验。质检中心除负责书稿的印前质检外,还负责对已出版图书的编校质量检查工作进行统一的管理:各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教育部编校质量专项检查的图书,由质检中心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送检,并负责差错认定等各项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新书社内编校质量专项检查,实现对有发稿资质的编辑全覆盖。此外,质检中心定期编制《质检信息通报》,公布编校质检情况,促进编辑反思问题、总结经验;遴选有代表性的案例,定期组织全社编辑参加分享交流会,互相学习探讨,实现共同进步。
四、加强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图书编校质量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图书出版单位应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明确奖惩机制,使管理工作有理有据。
出版社对编校质量的奖惩工作,依据《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编校质量检查操作细则》《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书稿校对质量管理办法》《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校对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开展。例如:初版图书质检不合格,责任编辑须继续编校,结束后质检中心再度检查,相关费用由责任编辑承担;仍不合格者,质检中心可建议分社更换责任编辑,同时根据差错数量对责任编辑进行处罚。图书出版后,针对在每年各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教育部、社内成书质量检查中不合格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责任编辑、三审人员、责任校对、质检员分担惩罚。此外,每年各类检查中的不合格品种数作为各分社年终考核分配的重要指标。
除以上规章制度外,出版社还制定了关于分社管理及编辑激励方面的规章制度,例如《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分社管理试行办法》《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编辑工作规程》《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图书获奖奖励办法》等。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加强了对分社的管理和对编辑的激励,激发了生产活力,有利于图书编校质量的提高。
编校质量是图书整体质量的一方面。一部好书,除了要有较高的编校质量外,还离不开较高的选题质量、装帧设计质量、印制质量等。因此,图书出版单位应加强对图书整体质量的统筹管理,确保图书出版各环节配合默契,共创精品。在这方面,出版社依托《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选题论证制度》《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装帧设计管理办法》《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印前质量、印装质量的管理试行办法》等,从选题策划、装帧设计、图书印制等环节提出高要求,与编校质量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互相配合,共同保证了图书具有较高的整体质量。
五、结语
“出版业高质量发展就是通过最大化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文化价值来获得更好的发展,就是用最好的文化产品、最优的服务、最美的体验获得最好的回报的发展。”[4]加强编校质量管理是促进出版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图书出版单位进行品牌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不能有一丝松懈,必须始终坚持下去。当前随着互联网应用的全面普及、读者需求的多样化以及社会对优质读物需求的不断增加,图书出版行业面临着巨大的机遇与挑战。在新时代背景下,图书出版单位一方面更应坚守阵地,继续做好图书编校质量管理各项工作;另一方面应积极转变观念,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不断进行實践总结,探索与时俱进的图书编校质量管理工作之路。
作者简介:张昊越(1989—),男,重庆忠县人,研究生,硕士,编辑,主要研究方向:社会学,近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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