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8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财务会计
股票期权作为一种激励经营者努力工作的报酬计划,已被西方国家广泛采用,并被引入我国,以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然而,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却由于其复杂性和经济本质的难以确定性而成为会计领域最富有争议性的话题,至今仍无定论。本文试从经济后果角度对其会计处理提出相应处理方法。
一、股票期权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
当前有关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归纳起来,主要有费用观与利润分配观。费用观的主要观点是把股票期权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费用,作为企业的成本计入利润表。而其具体操作又分为内在价值法和公允价值法。利润分配观则认为股票期权的实质是经理人员对企业剩余价值的分享,应将其确认为利润分配。在这两种观点支撑下,其三种处理方法的过程如下:
1972年APB发布第25号意见书,规定经理人股票期权采用内在价值法进行计量并确认报酬成本。所谓内在价值,就是赠与日的股价与行权价的差额。而赠与日的股价应以赠与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基础,一般采用当天股票市价。在计量日,以当日的股价与行权价的差额计入待摊费用,并确认股票期权。如果行权价等于或高于赠与日股票市价,则不需要确认报酬成本。如果在会计期末,股价发生变动,则因其会引起期权的内在价值的变动而需要调整所确认的待摊费用和股票期权。这样,每一会计期末就需要对以前期间的费用进行调整。
1995年FASB发布第123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要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法计量经理人股票期权。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一般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计算确定。公允价值一经确定,在以后的期间除行权价变化之外,不得对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因此,一般情况下会计期末不必对股票期权进行调整。其会计处理方法与内在价值法相似,以公允价值与行权价的差额计入待摊费用与股票期权。
利润分配观认为,股票期权的经济实质是经理人参与企业剩余索取权的分享,而不是费用。因此,股票期权应该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在会计确认日及日后各会计年度按照计量出来的该期间应确认的利润分配数计入未分配利润账户与拟新增资本准备一经理人股票期权账户。
二、经济后果与会计处理方法
在1978年发表的《“经济后果”学说的兴起》一文中阐述,经济后果指的是会计报告对企业、政府、工会、投资者和债权人决策行为的影响,这些个人或团体行为的后果被认为可能影响其他团体的利益。自此有关经济后果的各种观点受到人们的关注。其中,William 于1997在《财务会计理论》一书中指出,经济后果表明,尽管存在有效市场假设理论,但会计政策的选择会影响公司价值。他认为尽管在有效的资本市场,只要公司对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作充分的披露,市场便会识破由于会计政策变动而引起的盈余变化,并对之做出价格反应。但问题的关键是选用不同的会计政策会导致不同的净利润,而净利润往往作为各种契约(如管理者的报酬契约、公司的债务契约)最常用的依据,这就可能影响管理者的决策行为和公司的经营活动,从而影响公司的价值。如果这些影响是负面的,并且使许多投资者受到影响,这些投资者就会向其政治代表施加压力,结果政治家也会对会计政策及其制定机构产生兴趣,使准则制定走向政治化。
经济后果学说的兴起,让人们认识到,在看待一种会计处理方法的时候,不应局限于对准则的规范研究,不应单单从逻辑推理与主观判断来研究应该制定什么样的准则去规范企业的会计处理。而要考虑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看其是否公平、有效,看其对社会的影响和对利益集团接受的可能性。
三、各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的经济后果
如前所述,会计处理方法具有经济后果,为此,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就必须顾及每一会计处理方法能够造成的经济后果,并通过其来评价处理方法的优劣。
内在价值法认为,应以赠与日股价与行权价的差额确认股票期权,其隐含之意是确认期权价值时只有当行权价低于赠与日的股价时,经理人拥有的股票期权才有内在价值,并确认报酬成本。这样,如果公司发行股票期权时行权价等于或高于赠与日的股价,就可以确认股票报酬的零成本,这是这种方法的一大缺陷。因为按此推理,只要公司发行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等于或高于股价,那就表明这一股票期权没有价值。这是不符合股票期权内在涵义的。因为股票期权表现为一种权利,能够让持有期权的经理人在未来以一特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如果经理人行权,那这种权利肯定就有价值,即使经理人最后没有行权,也只是表明经理人放弃了一项价值为负的权利。这种选择权是实实在在的,拥有这一权利与没有拥有这一权利肯定不一样。虽然它规定在以后的会计期间要根据股价对期权价值进行调整,但不能掩盖刚开始时的不公允,并有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怀疑。这一方法的另一缺点就是,由于每一会计期末要对期权价值进行调整,造成会计处理的程序比较繁琐。
这种处理方法产生的经济后果,能对各个信息使用人产生不同的后果。对于公司内部人,由于其有能力知晓股票期权的实质,对其决策不会有很大的影响。由于它能够最大化利润,这样就能维护企业本身与经理人员的利益。而对公司外部人,他们可能不知晓或没有能力解读其实质,不知道股票期权的价值具体为何,不了解零成本的期权对企业的未来发展能起到什么作用,而误导其决策行为。只有在以后的会计期间根据股价对期权价值进行调整,才会逐渐显露出其价值,造成信息披露不及时,这有悖于会计处理要及时反映经济内容的原则,也侵犯了外部人能够及时获取信息的权益。对于整个市场来说,这种方法也是有失会计信息充分、真实、及时、有效的原则,不能够满足各经济主体决策的需要。
公允价值法利用期权定价模型如布莱克——斯克尔斯模型对期权进行定价,以此作为计量股票期权的基础。采用这种方法,克服了内在价值法的缺陷,能够公允地反映股票期权的经济本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为操纵的可能,保证各利益主体获得公允信息。在开始时就确认期权价值,符合会计处理的及时性原则。这些,对企业的外部人是明显有利的。
然而,它对企业内部人却是长处小于短处。很多反对这一方法的公司认为,那些大量使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尤其是新成立的高科技公司,如果采用这种方法,财务报表就会出现大额费用,会计利润就会减少,而实际上公司业绩要比利润表反映的好,这样会引起报表使用者的误解,动摇投资者的信心,造成公司股价下跌,这样,虽然公司经理人实际上应该为企业业绩变好而获得报酬,却因为股价下跌无法行使期权购买股票获得应有的收益,将不利于公司留住关键人才,从而违背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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