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8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财务会计
【摘要】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最具竞争力的经济力量之一。然而,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融资困境却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本文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解决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截止到2006年10月底,我国中小企业数已达到4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数量达到430多万户,个体经营户达到3800多万户。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59%,上缴税收占50.2%.中小企业已经成为保证我国经济发展、市场繁荣和实现就业的重要基础,并继续以其灵活的运行机制和市场应变能力,成为推动我国经济体制变革的重要力量。但是,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中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其中突出的是融资问题。融资困难造成我国中小企业资金缺乏,严重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持续发展,进而影响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深入了解中小企业筹资难的成因,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
一般来说,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两条:一是内源融资,包括业主自有资金、向亲友借贷的资金、风险投资以及企业开设后积累的资金等来源;二是外源融资,其中又可分为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两种形式:间接融资是指以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为中介的融资,包括各种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等;直接融资是指以股票和债券形式公开向社会募集资金以及通过向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的方式融通资金。
(一)融资渠道的变化
中小企业大多是靠自我积累、自我筹资发展起来的,内源性融资占比重较高。然而,随着企业的发展,单纯的内源性融资已经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对外源性融资的依赖程度提高。由于我国中小企业的经营规模普遍较小,一般无法进入股市或债市进行直接融资,而我国的产业基金、风险投资等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我国中小企业目前无论是流动资金还是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筹措,基本上是依靠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间接融资。
(二)融资成本提高
据介绍,目前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一般上浮20%?30%,加上登记费、评估费、公证费、担保费等,估计中小企业的融资总成本高达12%,比大中型优势企业的贷款成本高出一至数倍。业内人士指出,如此之重的资金成本意味着企业的资金利润率至少要达到12%才不致亏本,而我国工业平均利润率能达到12%的行业是很少的。
(三)中小企业获得的银行信贷支持少
据统计,目前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仅占银行信贷总额的10%左右,全国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的短期贷款仅占银行短期贷款的14.4%。可见,我国中小企业获得的银行信贷支持非常少,这与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59%、上缴税收占50.2%是极不相称的。资金的短缺严重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不外乎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中小企业自身存在问题或由于内部条件的欠缺,导致贷款融资难;另一方面是外部环境及作用造成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
(一)内部条件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
1.目前中小企业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管理水平低、财务能力弱、潜在风险大,同时又存在技术水平差、市场信息不灵等问题,选择合适项目的难度大,银行贷款投放既不经济,风险又大。2.由于不少中小企业重复建设严重,管理混乱,缺少市场竞争能力,从而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贷款的发放。3.企业领导者的合同意识、履约水平和诚信观念十分淡薄,恶意举债、转嫁风险的现象时有发生,少数企业逃废或悬空银行贷款、不良融资率高加剧了金融机构的“惜贷心理”,影响了信贷投放的信心。4.从企业负债与盈利情况看,中小企业负债水平整体偏高,盈利能力低下。5.抵押贷款困难。中小企业自有资产少,可抵押物更少,且抵押物的折扣率高。而且,银行抵押担保评估登记部门分散,手续繁琐,评估中介服务不规范,对抵押物的评估往往也不按市场行为准确评估,随意性很大,费用也较高,造成企业抵押贷款困难。
(二)外部环境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
1.从银行方面看
(1)我国商业银行加大了对不良资产的监控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在实际工作中,贷款投向政府支持的大企业、大项目,既使贷款产生问题,也容易从道德风险方面讲清道理,避免或减轻责任,但如果贷款给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却往往不容易从道德风险方面讲清道理,容易受到审查和处罚。另外,《商业银行贷款通则》规定的贷款条件非常严格,很多中小企业达不到规定条件而得不到贷款。因此,贷款准入和监管的严格,使银行向中小企业谨慎贷款。(2)安全性、流动性、赢利性是银行贷款的基本要求,而中小企业存在过高的经营风险,使得银行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存在天然的困难。国内外研究表明,中小企业具有较高的失败率。如美国的中小企业,在成立2年内,有23.7%的失败,4年内有51.7%的失败,6年内有62.7%的失败。由于中小企业具有较高的失败率,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必然是高风险的,这不符合银行稳健经营的原则,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强迫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将进一步加大银行的经营风险,得不偿失。(3)由于“跑腿成本”的存在,小企业一般只能在距离较近的范围内寻找金融服务,这就决定了为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必须具备较多的分支机构,而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金融机构存在资金筹措、信息收集、强化监管等方面的诸多困难。(4)中小企业的贷款准入门槛过高,贷款方式设计单一,手续繁杂。而且,小额信贷发放存在诸多法律障碍,主要表现为过分注重担保物、抵押物和第三方担保,而忽略了对借款人本身的现金流量这个第一偿还能力的审视。
2.从政府方面看
(1)配套的法律政策缺失,使中小企业融资难上加难。我国没有从法律上确认中小企业的相对特殊地位。中小企业需要国家专门立法来保障其利益,确定扶持中小企业的方面和领域,同时为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提供法律依据。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尚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法律体系。(2)国家对商业银行的管理、考核中,没有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制度和规范,没有把企业客户按大、小区别开来,而是把大、小企业笼统对待。因此,商业银行自然就更青睐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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