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8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财务会计
自20世纪70年代首次出现在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报告书第4号以来,公允价值一直是国际会计界研究的热点。金融工具由于其虚拟化及与生俱来的高度不确定性,决定了公允价值是其最相关的计量属性,然而,由于公允价值存在着许多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如公允价值获取的可靠性及运用的可操作性等),使其成为近期金融危机的“替罪羊”。笔者从公允价值信息控制机制构建角度提出完善公允价值信息的新思路,以期重塑公允价值会计的形象。
一、公允价值信息的是与非:金融稳定视角
(一)公允价值信息有用性:促进金融稳定
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1982)早就明确指出:会计,其实就是一个计量过程。进入21世纪后,会计的目标就由“受托责任观”逐步向“决策有用观”转化。在这一重大转变过程中,会计计量由历史成本向公允价值的转化是其必然结果。
1.消除利得交易。投资组合按成本或摊余成本计价,当证券价格上涨时,持有者可以卖掉其中升值的部分以获取收益;而继续持有价格下降的部分,由于继续按成本计量就无需确认损失。由此可见,历史成本计量能给企业创造“利得交易”的机会。但如果证券按公允价值计量,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就可以消除“利得交易”,抑制了金融企业会计处理的灵活性,由此削弱了管理层操纵利润的能力,这被认为是银行家反对公允价值会计的主要理由。
2.增大信息含量。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是指通过帮助使用者评估过去、现在、未来的交易或事项对未来现金流量的潜在影响,或证实、更正以前的评价,从而导致决策差异的能力,它主要取决于信息的预测价值、反馈价值(或证实价值)与及时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能实现和体现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从而增大其信息含量。与此同时,公允价值会计信息还能及时反映企业价值的变动,提高会计信息决策的有用性。
3.提高透明指数。采用公允价值会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一方面能将金融工具及金融衍生工具纳入表内核算,全面反映金融工具市场价格变动的情况和风险信息;另一方面还能将估价方法、基础数据等相关信息予以披露,增强会计过程的透明度,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验证性,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从而有利于投资者做出更加理性的决策。
4.促进监管改善。由于金融业的特殊性,对其实施较为严格的管制是国际惯用做法。财务报告信息是监管者进行金融业监管的基础信息,透明度高、可比性强的财务报告信息不仅有利于监管者对金融业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效监管,而且还有助于强化市场约束。
(二)公允价值会计质疑:加剧经济波动
与前述观点正好相反,有些观点认为公允价值计量的不确定性加剧了经济波动,甚至认为本次全球性的金融危机都是会计“惹的祸”。
1.加剧波动性。在动态的市场环境中,采用盯市(mark-to-market)的公允价值计量会使资产计价波动,如果将其变动计入损益就会加剧收益的波动性,特别是对在流动的二级市场中没有活跃交易的资产,由于市场的不完善或估值技术的不成熟,会导致人为操纵公允价值信息。在亲经济周期效应(Pro-Cyclicality)下,公允价值的使用会“推波助澜”,即在经济繁荣期,银行资产、利润、资本都可能被高估,高估的利润将使信用进一步扩张,产生经济泡沫;而在经济衰退期,资产价值的快速下降对银行利润和资本的影响加剧,进而造成银行信贷过度紧缩,从而使市场陷入“交易价格下跌—资产减计—核减资本金—恐慌性抛售—价格进一步下跌”的恶性循环中,加剧了金融动荡。
2.削弱流动性。流动性包括资产流动性和资金流动性。资产流动性是指能快速购买或出售证券,而不会对价格产生严重影响。资金流动性是指当负债到期时,企业的资金不足以偿还负债,同时也无法在短期内募集额外资金的风险。这两类流动性相互依存,都与当前的金融危机有关。2008年美国25家金融机构倒闭的直接原因就是流动性缺失。银行为了保持风险头寸的相互匹配将会积极进行套期、证券化,或将风险转嫁给客户,因此银行的流动性转换功能将被限制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以此视角而言,公允价值会计鼓励银行过分强调短期收益,从而牺牲了与客户的长期关系和投资需求。这就使很多市场失去了流动性,缺乏交易对手,根本无从估价,很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已不能取得市价估值。
3.降低可比性。首先,公允价值选择权(即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应用扩大了公允价值的使用范围,而公允价值在金融企业间运用程度的差异导致会计信息可比性降低。其次,在公允价值会计下,当没有可观察的市场价值时,企业可能会运用估价模型来估计公允价值。由于目前存在不同的估价模型,这些模型又有着不同的信息输入和前提假设,如果这些模型的输入和前提假设在企业之间及资产负债表项目之间的运用存在差异,可能会显著地降低信息的可比性。
4.运用不对称。公允价值主要运用于金融资产,而在金融负债中却运用较少。由于至今尚没有一种计量金融机构活期存款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可行方法,其按面值计量似乎合乎情理,因为它是储户要求的提取金额,但该方法忽略了密切而无形的储户关系的价值,就产生了提款期和折现期的问题。由于公允价值在资产与负债计量中的不对称性,使资产与负债公允价值波动不能对冲,加剧了企业资产与收益的波动。
简言之,公允价值信息是一把“双刃剑”,既能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又会增加财务报告波动性,且具有放大效应,因此,一方面要发挥其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洞察力,以提升公允价值信息的价值相关性,另一方面应采取措施抑制其消极影响。
二、公允价值重生:构建公允价值信息控制机制
(一)机制框架:构想
1.控制目标。公允价值信息控制机制是一种管制安排。鉴于公允价值信息的虚拟性、未实现性和非客观性的特征以及管理层往往被机会主义所驱使,公允价值相关会计准则难以自我实施,公允价值信息的决策有用性令人质疑,有时还会沦为管理层“利润操纵”的工具。笔者认为,可构建公允价值信息控制机制来抑制公允价值信息生成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影响,增强生成过程的透明度及可验证性,保证“程序真实”,从而提升公允价值信息的可靠性,使其相关性和可靠性均超越历史成本信息。
2.全过程控制。公允价值是与虚拟化及高度不确定性的经济业务的最相关计量属性,其最大的问题在于公允价值信息生成过程中职业判断运用带来的低可靠性。为保证职业判断的公允,应构建从相关交易或事项的发生、确认、计量、列报、后续计量直到终止确认的全过程控制机制。当然,在构建该机制时,应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按照成本效益原则,结合企业特点及相关经济环境,针对不同交易或事项特点制定具体控制办法并控制好关键点。一般交易或事项通常有确认标准、计量方法、信息披露三个关键环节的控制。
3.多维度控制。近30年来资本市场和信息披露的实践表明,信息的生成是一个系统过程,公允价值信息也不例外。要保证公允价值信息的决策有用性,除会计准则规范的会计程序本身实施的控制外,还需外部独立审计师按照审计准则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鉴证,而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能有效控制公允价值选择权的潜在风险并抑制管理层的机会主义倾向,法律和金融监管的刚性措施及惩罚威胁是公允价值信息控制的有力武器。因此,应构建包括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公司治理、法律和金融监管等相协调的多维度控制安排,并将其嵌入全过程的控制安排中。
(二)核心机制:计量控制
“会计计量是会计系统的核心职能”,是现代会计的发展动力之一。因此,公允价值信息控制中,其计量的控制亦是整个控制机制的核心。FASB(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SFAS NO.157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颁布,标志着计量技术已成熟,并得到国际上的广泛认可。针对金融危机中争论的焦点,公允价值计量控制中的关键点:一是动态性。应避免公允价值计量的僵化,采取措施控制管理层不应简单依赖不活跃市场情况下的交易价格,而应及时根据市场变化,在非活跃与非理性市场的情况下,更多地通过对价格下滑时间长短、跌幅及市场流动性的判断,以及借助内部估值模型和假设条件,来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二是可验证性。建立有关公允价值的基础数据库,强化管理层对模型的假设进行市场检验的控制,保证从基础数据到计量结果的可验证性。三是设置“隐藏储备金”。从会计处理手段上引入“隐藏储备金”制度,即在牛市时,向其中增添;在熊市时,再从中支取,起到反周期的调节作用,以缓解公允价值计量对投资者心理上的冲击,稳定金融秩序。
(三)延伸机制:披露控制
披露对公允价值运用有特别的意义,一是从公允价值运用的演进过程来看,最初只是强调公允价值信息的披露,随着经济业务虚拟化和不确定的增加以及计量技术的进步,才逐步将公允价值的计量问题提上议事日程;二是从公允价值计量的复杂性来看,要使信息使用者完全理解公允价值信息,必须有相应的披露。尤其是在非活跃与非理性市场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相应计量方法、重要假设等的披露,该公允价值信息对使用者来说就是“天书”。比如对于不满足确认条件的“风险敞口”来说,就像埋藏在深水中的炸弹,随时会将企业带入破产的深渊。这样,公允价值信息披露就成为计量的延伸。公允价值信息披露的关键控制点如下:一是披露时点。区分计量和披露,对于满足公允价值计量条件的资产或负债,根据其市场状况采用相应计量方法予以表内确认,而不能以披露代替计量;对于不满足确认条件的,对企业有潜在影响的交易或事项(如衍生工具),则采用适用的方式披露。二是披露内容。遵循公允价值计量过程中依据所用参数划分的可靠程度不同的级次原则,级次高(一级)的,计量披露的内容少,级次低(三级)的,计量披露的内容多,目的是通过增加披露的方式弥补公允价值计量可能存在的缺陷。具体来说应披露如下内容:主体应用公允价值计量资产和负债的范围;主体计量公允价值所用估价技术和依据的假设;公允价值计量对主体损益的影响。三级计量还应披露期初、期末公允价值期初、期末余额的变化。三是披露方法。应结合披露内容,采用表格列示与文字说明相结合的方法披露,对于特殊金融工具可采用Var法披露风险。
[本文系教育部国际金融危机应对研究应急课题“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公允价值信息机制控制研究”(课题批准号2009JYJR4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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