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2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会计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指的是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内部会计控制国际研究进展
内部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演变是一个渐进过程,理论界将其划分为内部牵制、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结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风险管理框架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内部牵制阶段。内部会计控制起源于内部牵制,内部牵制可以追溯到上世纪40年代前,是18世纪产业革命后,企业规模化和资本大众化的结果。它是以账目间的相互核对为主要内容并实施岗位分离。内部牵制的概念最早出现在《柯氏会计辞典》:“以提供有效的组织和经营,并防止错误和其他非法业务发生的业务流程设计。其主要特点是以任何个人或部门不能单独控制任何一项或一部分业务权力的方式进行组织上的责任分工,每项业务通过正常发挥其他个人或部门的功能进行交叉控制。设计有效的内部牵制以便使各项业务能完整正确地经过规定的处理程序,而在这规定的处理程序中,内部牵制机能永远是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内部牵制的本质就是工作中不相容的职务分开。
第二阶段是内部控制阶段。20世纪初,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生产的社会化程度空前提高,股份公司规模日益扩大,所有权与经营权进一步分离。随着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企业要想在竞争中赢得主动,就必须加强管理,采取更完善、更有效的控制方法。同时适应社会经济关系的要求,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经济利益,西方各国纷纷以法律形式要求强化对企业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各种经济活动的管理。为防范、揭露错误和弊端,逐步形成了一些组织、调节、制约和监督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方法,这就是最早的内部控制(internalcontrol)制度。1949年,美国会计协会的审计委员会在《内部控制,一种协调制度要素及其对管理当局和独立注册会计师的重要性》的报告中,对内部控制首次作出了权威性的定义:“内部控制包括组织机构的设计和企业内部采取的所有相互协调的方法和措施。这些方法和措施都用于保护企业的财产,检査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提高经营效率,推动企业坚持执行既定的管理政策。”内部控制的研究重点逐步从一般涵义向具体内容深化。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最早提出了“内部会计控制”的概念。1958年10月《审计程序公告第29号》首次将内部控制划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并将内部会计控制与保护资产安全完整和财务记录的可靠性直接联系在一起,具体措施有交易授权与批准制度、资产的实物控制、从事财务记录和审核与从事经营或财产保管职务分离的控制。
第三阶段内部控制结构阶段。80年代至90年代,西方会计审计界对内部控制的研究重点逐步向具体内容深化。1988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审计准则公告第55号》(SAS55),从1990年1月起取代1972年发布的《审计准则公告第1号》。该公告以“内部控制结构”概念取代了“内部控制制度”,指出“企业内部控制结构包括为合理保证企业特定目标的合理保证而建立的各种政策和程序。”内部控制结构由控制环境、会计制度和控制程序三个要素组成。在三个构成要素中,会计制度是内部控制结构的关键要素,控制程序是保证内部控制结构有效运行的机制。特别强调了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的态度、认识和行为等控制环境的重要作用。该公告改变了过去人们将控制环境作为内部控制的外部因素来对待的误区,这是对内部控制理论研究的一个新的突破。
第四阶段是内部控制整体框架阶段。90年代后内部控制的研究进入了新阶段。1992年,美国会计学会(AAA)、美国注协(AICPA)、内部审计师协会(IIA)、财务经理协会(FED)和管理会计学会(IMA)等多个专业团体组成“内部控制委员会”(COSO)。9月,美国COSO委员会颁布了指导内部控制实践的纲领性文件——《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即COSO报告,并于1994年进行了增补,这份报告堪称内部控制发展史上的又一里程碑。报告认为内部控制是由企业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为达到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等三个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同时指出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等五个相互联系的要素。”
第五阶段是风险管理阶段。2002年美国政府颁布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要在年报中提供内部控制报告,评价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其执行的有效性,该法案的出台使内部控制披露由自愿进入了强制阶段。2004年9月,COSO委员会正式颁布了《企业风险管理整体框架》,它在1992年COSO报告的基础上,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要求进行扩展研究而出台。与COSO报告相比,一是目标方面增加了战略目标,并将其置于之首,这意味着企业的各项活动都要围绕战略目标进行,对企业的风险管理也向董事会或更高层次移动;二是要素方面控制环境到内部环境的转变表明,管理当局所关注的除了组织机构、管理理念、经营方式外,还包括风险偏好、管理哲学、企业文化等更广泛的因素;同时目标制定、事项识别、风险反应的增加是对风险评估要素的扩展和深化,意味着风险评估上升到了风险管理的高度,且体现了风险管理由事中控制、事后反馈向事前预防转化的发展趋势。
二、内部会计控制国内研究进展
内部会计控制的演变是一个渐进过程,我国现代内部会计控制的发展与演变有着自身的特点。1980年以前,我国关于内部会计控制理论的研究还很少。80年代初期,不少会计学家开始引进发达国家关于内部会计控制的理论。1980年,湖北会计学会以《会计学大辞典》为名,对日本《新版会计学大辞典》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翻译,介绍了美国注册会计协会1949年发表的《内部管理》、英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61年发表的第1号审计意见书《关于审计的一般原则》,以及日本会计研究学会所属审计特别委员会1970年发表的《对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内部管理的研究》的报告中有关内部控制的定义。20世纪80年代初,原湖北财经学院李成章教授编译的《财务审计基础》,介绍了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内部控制。
199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一次正式将内部会计控制作为内部会计监督,纳人到会计范畴。该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各单位要建立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对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本质特征“职责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进行了概括。该法首次对内部会计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不仅包括对会计对象的监督与控制,而且包括对会计行为的监督与控制。而此前的会计文章、书籍及有关缘律法规中所讲的会计监督与会计控制并不包括对会计行为的监督和控制,即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仅指对会计对象——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与控制。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颁布不久,财政部于2000年初成立了内部会计控制研究小组,就内部会计控制的总体思路等问题进行研究。
2001年6月,财政部颁发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明确了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要求,以及货市资金内部控制的要求。《基本规范》既明确了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目标、基本要素,又界定了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内容。它标志着内部会计控制成为会计学科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两个规范的发布,为我国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和控制的理论与制度建设,树立了一个具有时代意义的里程碑,同时也标志着我国会计法规建设进人到一个更新、更高的境界。2007年,由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出台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规范中第四十八条规定:“会计系统控制要求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适合本企业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的处理程序,规范会计政策的选用标准和审批程序,建立、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办法,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确保企业财务报告真实、可靠和完整。”对如何加强会计内部控制做出了规定,并规定“内部控制分为规定货币资金、采购与付款、存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固定资产、销售与收款、筹资、成本费用、担保、合同、对子公司控制、财务报告编制、信息披露、预算、人力资源政策、计算机信息系统。”可见,内部会计控制仍是内部控制的核心,且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在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的基础上又得到了延伸。
刘 翠 【作者单位】刘翠,石家庄市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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