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审计会计
(一) 建设方与施工方利益冲突的风险。建设方会要求较低的建设成本, 施工方则要求较高的施工利润, 他们就会对情况介绍带有片面性, 对合同及有关签证理解不一,导致审计方对问题做出错误判断和计算。
(二) 建设方与施工方利益一致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建设方通过施工单位搞假项目, 假结算, 套取国家建设资金, 搞“小钱柜”, 施工方则收取所谓的管理费; 二是双方有关人员相互串通, 利用审计方的信誉与权威, 徇私舞弊, 采取多签证、乱签证、隐瞒施工情况等手段, 使其非法行为合法化, 这也使得审计存在着风险。
(三) 建设项目的敏感性、复杂性导致的审计风险。主要体现在: 一是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十分敏感, 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审计人员所受的压力较大; 二是工程项目投资规模比较大, 建设过程中可变因素多; 三是审计过程中涉及的子目、涉及的专业较广, 需要进行专业判断的次数较多, 审计结论的争议性较大、确定性较差; 四是建设项目的工期长, 人、工、料单价的确定困难等。这种复杂而又敏感的审计业务特点容易导致审计风险。
(四) 外部协调的风险。外部协调包括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之间关系的协调以及有关业务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之间关系的协调。有些建设单位看准目前的造价咨询单位大都挂靠在某个主管部门, 各自都有权力范围这个方面, 从而多头委托造价审计,甚至以造价最低为认可条件, 而承接审计任务的一方由于得到的资料不一, 业务水平不一等原因, 造成审计结果不一而存在风险。
(五) 内部协调的风险。内部协调包括审计口径是否一致, 审计程序是否统一, 审计方法是否适当, 审计制度是否健全等。如果两个工程的采用的标准不一样, 必然导致建设双方非议; 另外如果经办人员自身存在一定的问题,或一时工作疏忽, 或受上级干扰、收受贿赂等现象出现,也会导致某一工程计价错误。
二、工程造价审计存在审计风险的根源
工程造价审计与其它审计存在两大不同之处: 一是它所面对的被审计主体经济成份的复杂性。一个建设项目同时针对的是建设单位、多个施工单位和多??中介组织; 二是建设项目审计内容繁杂, 所涉规范较多, 专业广泛。因此审计风险根源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 工程合同的性质认定。对国家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合同性质存在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是国家建设项目承发包本身是一种建筑市场交易行为, 在建设合同签订过程中,不涉及行政权力的行使, 建设合同双方主体均具有法人地位, 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因此, 应贯彻合同法的相应原则, 强调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平等; 另一种观点认为, 国家建设项目使用的多为财政性资金, 其目的是为了公用基础、公益性事务, 审计部门具有维护公共利益、加强财政支出监督等功能, 有权根据 《审计法》及相关条例的规定, 对利用建设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为予以制止。
(二) 工程价款认定文书的不同。目前, 对于工程价款的出具认定文书很多, 其中主要有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财政部门的评审报告、社会中介造价咨询报告、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报告。在不同的环节采用不同的报告, 就会处于一个混乱无序的状态, 当这些文书出现矛盾时, 如何认定这些文书, 就会存在审计风险。
三、工程造价审计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 熟悉工程造价审计相关的审计法规和建筑法规,提高审计执法水平, 规避审计风险。工程造价审计人员必须同时熟悉工程造价审计相关的审计法规和建筑造价法规,首先, 争取地方法规明确规定, 将审计环节前置于建设合同订立时, 审计应对合同条款以及影响价格变动的工程变更协商条款进行审核, 并对不适宜条款及时提出审计纠正建议; 其次, 在短期内不能解决地方法规明确建设合同审计环节设置的情况下, 就要求工程造价审计人员提高风险意识, 要进行市场调查, 严格按审计准则操作, 重视审计调查证据收集取证; 第三, 国家建设项目设计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调整的审计报告, 应当同时做出审计决定, 而不是只出具审计报告书; 第四, 加大对社会中介机构的指导监督, 将审核质量差的中介机构驱逐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市场。
(二) 建设高素质工程造价审计人员队伍。审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审计工作质量的高低。建设高素质工程造价审计人员队伍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实现: 首先,提高审计人员政治素质, 这可以通过对政治理论的学习来实现; 其次, 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要通过专业选拔、定期培训、绩效考核等方式来实现这个目标; 再次,提高审计人员的道德素质, 可以通过学习先进人物光辉事迹和伟大人物的先进思想等方式来提高审计人员的道德素质。
(三) 将风险意识贯穿于工程造价审计全过程。开展工程造价审计,要注重内控制度的测试和风险评估,要注重从审计项目计划、人员结构搭配、审计作业流程、审计结果与处理处罚等各个方面监控管理。审计人员在进行工程造价审计时,头脑中应始终绷紧审计风险这根弦,时刻不忘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化解审计风险。
(四) 完善审计主体内部运行机制。它能够保证审计主体的各项工作有序、合理、科学地进行, 更加有利于不断修正审计主体自身存在的不合理状况。完善此机制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首先, 不断完善现有的审计制度。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 不断改进和完善现有的审计规章制度,建设科学、合理的新的审计制度; 其次, 做好审计质量检查工作, 这对于做好审计工作和防范审计风险具有积极意义。
(五) 规范审计报告的完整性。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终止的书面说明, 能够指出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不合理工程造价问题。但一般的审计报告只是单纯注重报告审计结果,而不标明所采用的审计方法、审计建议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审计工作自身存在的问题, 不利于改正审计工作自身存在的不足。因此, 首先必须完善审计报告书写制度, 规范审计报告的结构和内容; 其次, 把切实有用的信息纳人审计报告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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