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审计会计
一、国家审计风险的内涵与特征
审计风险是指因审计结论偏离客观事实以及审计主体的审计行为不当而给审计各方关系人造成一定的危害,并使得审计主体为其审计行为及审计后果承担相应责任的风险。当审计行为主体是国家审计部门时,这种风险就被称为国家审计风险。
与一般审计风险相比,国家审计风险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损失的多重性。国家审计风险不但反映为直接的经济损失,而且对社会、政治、舆论等多个方面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其损失也远远超过一般的审计风险。二是影响较为长久。与社会审计相比,国家审计风险更易引起社会大众和新闻媒体的关注,会在较长时间内以某种形式传播,从而对审计机关的形象造成严重破坏,这种形象的修复和重塑往往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与较多的精力。与此同时,对于审计风险的处理需要经过听证、行政复议、司法诉讼等多个环节才能告一段落,该过程同样费时费力。三是风险控制难度大。国家审计风险的成因比较复杂,审计风险源遍布于审计的主体、客体、程序、技术等各个要素之中,这意味着审计风险防范的难度极大。因为审计风险因素越复杂,就需要在越多的地方布控设防,从而需要投入更多的风险成本。而从“风险-成本-效率”的角度出发,审计成本投入不是无节制的,要想用有限的成本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无疑是非常困难的。
二、国家审计风险的产生原因
(一)经济因素
根据《审计法》相关规定,审计机关所需经费应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但现实中此项规定在各级地方政府的落实效果并不理想,地方审计机关的经费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收缴返还”来填补空缺的。同时,为调动审计机关工作的主动性,部分地方政府还将审计收缴罚没款列入财政零基预算管理。这种情况下,审计机关很可能出现审计行为的逐利化,即一切以经济利益为重,不管发现什么问题,都可以通过支付罚款“破钱消灾”,导致一些弄虚作假或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始终得不到揭露,由此酿成审计风险。
(二)审计体制因素
现阶段,我国地方审计机关采用的是双重领导体制,不但要接受上级审计机关领导,同时还受到地方行政首长的制约,这使得审计机关在工作中经常陷入“角色异位”的矛盾中。特别是在涉及国家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分配时,如水利建设、国债投资等专项资金的审计时,倘若出现利益分配冲突,审计机关很可能采取一些折中的处理方法,过度关注利益平衡与地方保护,导致一些本该反映的问题不予反映或有选择性地反映,进而造成国家审计风险。
(三)审计人员因素
国家审计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其对审计人员的专业背景、业务技能、职业道德修养等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当前审计机关普遍存在人员结构、知识结构单一的情况,在任审计人员有的只精通财务知识而缺乏其他相关专业知识,有的只精通审计财经法规而不懂其他专业法规,再加上审计机关工作任务繁重,导致现有审计力量很难满足审计项目需要。这样一来,在面对一些比较复杂的审计项目时,往往只做表面分析,不能审细、审透,审计建议也大多是一堆空话套话,不能发挥审计应有的作用。
三、国家审计风险的控制策略
(一)规范审计程序
审计风险与审计质量息息相关,而提高审计质量的最基本做法就是严格规范审计程序。现实中,因违反审计程序而导致审计风险的案例不胜枚举,即便审计项目本身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罚适当,但由于审计人员违反法定程序,也可能引起行政复议和诉讼,进而导致审计行政行为被撤销。因此,国家审计机关及相关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审计规定,恪守审计职业道德准则,切忌逾越底线、违反章程,要认真执行《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始终按审计程序办事,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置和曝光。
(二)理顺审计体制
首先,推行重大审计报告及审议制度,对于重大审计事项,应第一时间向审计机关汇报,且审计决定必须由审计业务会进行集体审定。其次,完善审计质量控制机制,尤其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三大环节的控制力度,切实落实审计责任。再次,进一步落实审计承诺制度,以此细化会计责任,消除或转嫁审计责任,从而避免不必要的审计风险。第四,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存在弄虚作假、徇私枉法、滥用审计职权等违法行为的审计人员要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依法进行处罚。最后,应尽快完善审计三级复合制度,由审计组长、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法制工作机构对审计资料进行层层把关,形成科学严密的审计控制体系,从而实现对审计风险的有效规避和防范。
(三)强化审计监督
国家审计机关及相关审计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推动审计工作向综合性、高层次发展。当前,由于地方审?机关在组织关系、经费保障等方面受到被审计单位的严重掣肘,导致审计独立性缺失,审计执法监督陷入十分被动的局面。对此,国家要大力改革审计领导体制,尽快解决审计机关尤其是省级以下审计机关独立性不强的问题。结合当前审计的现实情况,审计体制的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要首先从经费供给上保证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建议各地方政府将审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坚决拒绝“零基预算”“目标管理”等审计创收指标,防止审计监督逐利化。另外,审计机关自身也要设好心理防线,严肃审计纪律,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行使审计监督职能,勇于揭露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事件,防止出现人情审计、权钱交易等审计违法现象。
(四)完善审计培训
一方面,国家审计机关要定期开展专业技能教育活动,为审计人员引进先进的审计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审计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另一方面,要加强审计法制教育,积极为审计人员讲解《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审计人员知法守法,严格按照法律章程办事。
四、结语
国家审计风险具有危害面广、影响时间长、防控难度大等特点,针对国家审计风险,应当从规范审计程序、理顺审计体制、强化审计监督、完善审计培训等方面入手,不断优化审计监督环境,提高审计监督质量,切实通过审计监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为周口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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