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审计会计
一、经济责任审计相关问题探析
1.审计工作缺乏计划性
经济审计工作具有相当的严谨性,主要表现在计划性和规范性。例如离任审计工作,如果属于临时追加和临时决定,会和预先制定的常规性审计工作相冲突,导致事前准备工作不足、产生仓促审计,从而对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产生重大影响。此外,经济责任审计要覆盖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保值增值情况、财务收支、债权债务情况等内容,对任期较长的离任审计工作,往往对审计工作时间要求较高,容易出现所有经济事项难以审计到位的现象,使得审计结论不完整,审计评价不公允,审计风险加大。
2.审计结果缺乏时效性
目前,诸多现实案例显示,离任审计一般采取“先离后审”的方式,即采取后置的审计方式。这种方式存在很大的问题,在审计的各个环节如搜集证据、征求当事人意见、具体问题处理、结论落实等方面都存在无法完整衔接的可能性,产生的评价结果往往会有一定的偏差,对干部任免决策的影响力也有所削弱。一些被审计对象容易在“先离后审”中逃避相关责任,特别是对于转任、离任、升迁的领导干部,约束力较差,一旦发现其在履职期间的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将给相关组织部门处理问题带来很大的难度。同时,审计报告置后于组织部门任用,审计结果缺乏时效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削弱了审计监督的作用。
3.审计评价标准不一,结论难规范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和审计结论的最终体现。目前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尚处于摸索阶段。审计人员仍难以真正贯彻运用现颁布《实施细则》中的有关条款,原因在于《实施细则》中的部分内容没有足够细化,覆盖范围过于宽泛,使审计人员在操作实务中无法把握,最终造成审计评价结果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另外,审计评价指标不够精细化,影响了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客观评价,削弱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实际效果。
二、新常?B下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对策
1.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性,大力推进任中审计
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与干部管理部门沟通,以便对当年可能发生的人事任免情况有所了解,尽早对经济责任审计做好安排,纳入当年审计计划。建立重点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制度,坚持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以任中审计、任期内轮审等为主,逐步前移审计监督关口。同时建议领导干部任免一般情况下须“先审后离”,审计监督常态化成为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程序,审计评价成为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有效性。
2.健全相关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推进审计监督标准化建设
审计评价事关干部奖惩和任免,是相关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衡量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评价履职责任的主要参考依据。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应坚持独立性、客观公正性和谨慎性相统一,按照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企事业可以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设计审计评价指标。评价指标可包含完成上级下达各项任务情况、经营决策、经营管理和廉洁自律情况等。同时评价时需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界定,如工作失职和工作失误的界线、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的界线、现任责任和前任责任的界线、直接责任和其他责任的界线。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关键,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途径。
3.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质量
审计人员应当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程序,将违法违规作为审计重要考虑的问题。审计过程中应围绕重点,深入进行。重点抓住被审计领导干部主要责任、直接责任,对重大问题要实施重点审计,不能简化审计程序。同时要重视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应坚持逐层把关,多层控制,将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在审计方式上可采用多专业融合、多视角分析结合等方式。在队伍建设方面,可通过加强专业培训,鼓励交流等方式最大限度的增强审计人员的审计效能,提高审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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