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审计会计
1引言
我国的审计行业起步较晚,发展较缓,但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审计行业就处于一个发展的“黄金期”。在?@段时间,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处于一个飞跃期,对审计人员和其他经济个人的监管也处于一个“真空期”。审计人员对市场经济的参与度越来越高,他们出具的审计报告往往就是投资者对经济把控的主要信息来源,因此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也理应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总体来说,国外的研究主要从合同法→侵权法→证券法→公司治理结构→专家责任的发展顺序进行,而国内的研究主要可以概括为审计人员法律责任的产生原因和解决方法,主要从会计界和法律界进行,着重研究它的风险防范措施。
2审计人员法律责任概述
21审计人员法律责任的概念
审计人员法律责任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上没有具体的定义。它一般是指与审计或审计人员相关法律责任的总称。近年来审计行业的高速发展,审计法律责任才得以出现在我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但依然没有明确的定义。目前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主要有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几种。
22审计人员法律责任的产生原因
221审计期望差距
在现实社会中,社会大众总是希望审计人员能审查出财务报表中所有的问题,并及时准确告知企业持续经营的财务状况。一方面,由于当代社会经济的交互性和多样性,审计人员审查财务报告时受到我国经济大环境的限制;另一方面,审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可避免地受到众多其他因素的干扰,在出具审计结果时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222经济相关因素
审计工作受到政府的管理,收支相抵并自负盈亏,生存和发展都必须建立在经济利益的基础上。首先,他们需要审计公司财务报表和监查市场经济,另外又必须与服务的客户合作,寻求最基本的经济利益,以满足自身最基本的生存发展条件。在我国,由于社会因素的影响,审计收费远低于国际同行,虽然相关部门为此制定了最低的收费标准,但这些标准往往以审计对象为参照,而没有考虑审计内容复杂性和风险性等相关因素。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少数会计师事务所在经济效益的利诱下,以降低收费等标准来变相招揽客户,降低审计成本,偷工减料,甚至减少必要的审计步骤,以此来获取利润。
223法律环境因素
由于审计报告的使用者大部分都不具备专业的审计和法律知识,因此他们难以界定审计失败和经营失败的区别,当他们投资失败产生巨大损失,首先能想到的是起诉审计人员,补偿自己的损失。
224技术因素
从技术角度上看,现代审计不同于传统审计,它对客户的风险评估有很大的依赖性。以内部控制风险的评价为例,对内部控制的评价只要求审计人员了解交易流程的最基本知识,而不要求审计人员彻底掌握其中的各种因素,并鉴别其中可能发生的错误。另外抽样审计虽然是一种较为科学的审计方法,但审计人员不能保证抽取的样本具有整体性和代表性。
225舞弊行为
审计成功既要依靠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样也需要被审计方的积极配合。配合审计工作主要表现是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资料。当被审计单位在经济利益的利诱下提供一些错误或不真实的资料和财务报表给审计人员,导致审计人员出具错误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使用者为弥补或转移经济损失起诉审计人员,法律风险直接转嫁给审计人员。
3防范审计人员法律责任风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相关政府机关不作为,导致审计人员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以此来获得较高的经济利益。据有关调查,我国的审计报告大部分是无保留意见的。二是会计师事务所质量良莠不齐,绝大部分的审计资源却被一小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掌握,不能保证审计质量。三是我国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我国的《会计法》颁布较晚,而《审计法》颁布更加滞后,导致我国审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陌生,法律责任意识淡薄。
4审计人员法律责任风险的防范措施
首先,政府应当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制定较为合理的收费标准,减轻事务所的经济压力。我国的当代审计行业由于发展时间较短,部分审计人员缺少市场经济的法律观念,对与审计职业道德相关的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政府要督促审计相关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责任意识。在审计行业较为发达的西方国家,审计人员的业务费用,往往要考虑各种风险成本,如遭受法律诉讼的风险成本。而我国政府制定的审计收费标准,一般以审计企业的资产或资本总额作为参照,缺乏对审计人员所要承担的预期风险的考量。
其次,行业自律组织要与审计报告使用者和司法部门加强沟通,防止期望值差异的扩大,为审计人员提供司法援助,并协助立法部门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加强对审计理论研究的力度,完善审计行为规范。尽管规范的审计过程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审计错误,但是对于一些有意为之的错误的财务报表,尤其是公司内串通好的舞弊案件,审计人员因成本、人工、信息等因素的限制,很难将其查清并揭露出来。由于目前中国审计法律的不完善,司法部门对审计人员的法律纠纷,缺乏相应法律法规与专业知识,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对审计人员进行司法培训,必要时提供法律援助,这从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预防审计人员的法律风险。
再次,会计师事务所要谨慎理性选择客户,建立健全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聘请或培养熟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律师。控制风险必须严格控制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对他们进行有效的风险知识培训,并在实际工作中进行适当的监督和指导。面对具有高风险的被审计单位如财务公司、金融公司、保险公司等,由于其经营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在受委托前应格外慎重。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核心是质量管理,有必要建立起一套严格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把这套制度运行到日常管理中,使审计人员严格按照专业标准进行执业,保证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
最后,审计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审计,取得管理当局声明书和律师说明书,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根据我国的当前情况来看,在判定审计人员是否负有法律责任时,最大的根据是检查审计人员是否遵守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以及是否按审计标准进行审计工作。另外,财务报告是一家公司一个会计年度的经营状况的具体反映,不能仅停留在理论层面,只有全方位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各种经济业务等综合情况,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
5结论
总体来看,我国对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风险防范的研究还是处于探索阶段,跟国外的一些发达国家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更没有达到成熟完善乃至可以全面推广的阶段,依然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当前应着眼于我国审计人员法律责任风险防范的现实情况,把握审计人员法律责任的未来发展方向,在此基础上加大研究力度,理论和实践并行,推陈出新,进一步提高和完善我国审计人员法律责任风险防范的规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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