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审计会计
0 引言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了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快速稳定发展,国家积极从经济和政治层面进行改革,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不断完善,尤其是近年来加快了对国有企业的改革步伐,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模式,成为加强对国有企业监管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有助于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含义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在对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和国有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下同)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过程中,因为各种主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发生审计人员履行审计程序不合规、审计手段不符合要求或技术手段落后出现重大错判或误判等问题,进而形成错误的审计结论和评价,给审计对象造成不良影响,或误导审计成果使用者作出错误的决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以多种形式存在于审计的全过程,除审计固有的风险、审计操作风险以及审计检查风险等通常的审计风险以外,还包括因审计机关的主观原因形成的审计评价风险。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不仅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政府部门报告使用者关注审计结果,广大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期盼也越来越高,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对其风险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 审计风险控制不力的影响因素
2.1 法律因素
审计的法律因素是指规范审计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的总称,是法律法规对审计人员权益的保证程度和对审计责任的界定。既包括规范审计活动本身的法律规范,如《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审计准则等,也包括外部法律法规环境,如规范审计对象的投资、工程、国有企业经营等各个行业的法律规范。如果法律法规不健全或者不能及时更新,审计人员便失去其作业的准绳和规范,增加审计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实施从最初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展到以经济职责履行情况为首要侧重点的审计方式,其效果也从最初的单一监督功能发展到现在的集监督、鉴证、评价于一体的功能。但是,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却没有紧跟审计迅猛发展的步伐不断完善,严重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别是在国有企业领域,由于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方方面面,相关主管部门法规往往不能及时更新或不够健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由于缺少法律的准绳,难以形成客观的审计结论,企业的经营即使存在明显漏洞,也难以进行纠正,形成审计风险。
2.2 经济环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审计监督并列为八大常规监督之一,可见,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部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原则上应该是同步的,但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系和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并且受当前世界经济发展大环境的影响,经济的大环境始终复杂多变,加大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管控的难度。一方面,国家宏观调整政策,特别是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的调整和变更会影响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管控。这些政策的调整会影响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国有企业会不断根据新的经济环境的条件调整自己的经济做法,必然会增加审计人员审计的难度,增加审计风险。如果审计人员不能适时调整审计方式方法,以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仅以过去的经验判断来开展审计工作,则极易形成错误的审计判断,增加审计风险。另一方面,受经济周期性的影响,不同行业的国有企业均要经历经济繁荣时和经济惨淡等不同的发展阶段,在不同的阶段,企业的社会经济情况是不同的。比如在经济惨淡时,公司的收益会降低,资产负债比率会上升,作出准确适当的审计评价和审计结论的难度大大增加,审计风险也会随之增加。
2.3 审计人员素质
人始终是经济社会活动的核心要素,审计人员处于审计各个要素的核心地位,决定审计的深度和广度、质量和内容,审计人才的引进、培养关系着审计事业的未来。因此,审计人员的素质对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由于审计人员素质偏低,承担的审计任务与能力不匹配容易形成审计风险。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极高,既要完成对企业领导干部的鉴证和评价,还要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和效益型进行检查,如果审计人员职业素养不高,甚至徇私舞弊,其审计结论肯定会不客观,容易让报告的使用者,即各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造成错误的判断,形成重大审计风险。另一方面,如果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特别是业务能力不强,不能及时学习最新的财经知识、熟练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就难以跟上国有企业快速发展的步伐,对一些新事物、新行为的判断如果继续使用过去的审计经验,就极易形成错误的判断和结论,形成审计风险。
3 控制国有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有效方式
3.1 优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环境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因此,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须在法律法规的引领下组织实施,做到有法可依。首先,加快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明确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把法律法规作为保障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履行审计职责的基础条件。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廉政和法治教育,促进审计人员自觉遵照法律规范开展审计工作,一旦发现有违规或违纪行为,要加大惩戒力度。其次,审计机关还要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制度,如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等。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精神,建立审计审计执法责任追究制和干预审计工作行为等级制度。使国有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另外,国有企业自身也要加强有关准则制定,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的行为进行约束,这样才能够为审计机关提供合理的审计依据,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管控奠定坚实的基础。
3.2 优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审计程序
要从审计方案制定、审计组织实施和审计报告等阶段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程序进行优化。一是在方案制定阶段,要对被审计的国有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充分调查,在掌握有关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完善的审计实施方案,在方案中要充分考虑到各个环节的审计风险,做好预案。其次,在审计组织实施阶段,要根据审计现场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的调整,加强与审计对象的沟通,确保审计对象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那些出现频率较高、活动时刻较长的经济活动进行重点审计。最后,在审计报告和总结期间,要充分听取审计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合理作出审计结论,确保审计报告既简洁又精准,符合审计对象客观实际情况。
3.3 提升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首先要重视对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通过训练、交流学习等方法提升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其次,要提升审计人员的法制观念,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过程的合法性,使审计人员的工作方法和程序标准化。大数据化时代和审计信息化背景下,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信息化培训,提升审计人员的数据信息处理能力,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此外,还要加强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培训,促进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自觉、主动地采取措施来降低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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