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审计会计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12-0086-02
内部审计是会计核算中的监督过程,也是一种对于公司和企业的评价体系,通常良好的评价会对公司和企业增值,因此,需要独立、客观地进行咨询活动。经济随着时间推移日益变化与发展,内部审计也随之产生不断变化,渐渐对企业的地位产生重要影响。同时内部审计部门已经逐步变为至关重要的部门,而不是以前的一个普通的后勤检查部门。对这种情况产生重要影响的原因是其更加注重客观化和专业化的发展。部门的员工也因此获得了更多的机会,通过创新和实验让企业的内部管理更加完善,因为员工整个意识形态的变化是由去控制变为主动要去控制,增强了员工的积极性。
社会公众和企业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关注本身就十分重视,2002年《萨班斯法案》颁布后人们对企业风险管理的关注度又上一个台阶,达到历史最高点。这就需要企业接受 ERM(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企业风险管理)的指导,ERM是一种从战略的高度对风险进行识别和管理的方法。由于导致风险转变的原因有很多,经济全球化使得全球经济紧密相连,管理部门要预测风险并设立解决步骤,内部审计师的重要性日益提高。审计师可以合理运用ERM 的方法给企业制定运营管理办法,给管理层提出决策建议及风险预警。
一、研究现状
由于是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发展较早,企业制度较为完善,内部审计作为企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自然也研究的较为成熟。但是只是相对而言比较完善,还需要对理论体系进行补充,使其更加完整。
国外的内部审计行业起步较早,比国内内部审计更具备经验和理论基础,比如:委托代理理论、受托责任理论以及交易成本理论等等。研究者们往往针对某一方面进行分析,着重内部审计对公司治理效用的关注点却不同。
委托代理理论只是一种防御的方式。内部审计通常在该理论中强调信息不对称的弱化以及减少代理成本的问题。将内部审计视为一种监督机制虽然取得亚当斯的高度认可,可是这种理念所能体现的作用仅在表层上。
受托责任理论将企业的运营治理升级到风险控制,是内部审计的拓展内容。受托责任理论的发展对内部审计在企业的作用产生着很大影响,但该理论并不能对内部审计应该如何去对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做出解释。
二、内部审计的职能
内部审计职能通常指企业内部管理过程中,一直存在或固有的审计统计等功能,这种功能反映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性质。内部审计职能通常会随着审计目标的变化而变化,为了实现审计目标,通常内部审计职能也做出相应的调整。随着许多公司逐步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风险不单单存在于公司运营和财务中,也可以存在机遇之中。内部审计通常以促进控制力度为目标,主要旨在实现风险管理的转移。内部审计很重要的功能是检验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是否合理,为企业高层提供针对管理的相关咨询的服务,从而保证信息的可靠性,有利于内部管理的有效评估。为了预防发生风险,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因此,要在此基础上不断提出方案来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
内部审计不仅仅只是会计核算中的监督过程,同时也是一种对于公司和企业的评价体系,通常良好的评价会给公司和企业增值。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风险和机遇并存,而信息的不对称将会增大风险,而解决内部审计问题将使企业财务信息更加透明,从而使风险大大降低。审计人员不能贸然得出审计结果,必须要以详实的调查和数据来说明问题,审计部门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来保证审计正常执行,尽可能降低审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三、内部审计的风险
(一)审计风险的实质
审计风险是在审计期间由于组织或个人审计存在不确定性而导致审计结果违背了客观事实,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从而导致审计主题需要为结果承担责任,甚至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审计风险的本质是审计过程中出现了不正当行为,说明审计工作者在工作中未能尽职尽责和保持客观公正,审计部门应当对审计过程负责,并对审计工作和质量严格把关,保证审计过程的规范与合法,从而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可靠。因此,越是高质量的审计越需要承担较大的责任,越能降低审计的风险。
(二)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
审计风险往往出现在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两个方面,正是这两方面的疏漏,导致了风险的发生。不论是审计主体发生疏漏,还是审计客体发生疏漏,都会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从而产生风险。如果审计主体与审计客体同时发生风险,那么审计风险所带来灾难性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
(三)风险管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1.客观存在性: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并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从始而终,不会因人为意志消失或转移,也不会受到主观意识的干扰。
2.不确定性: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针对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存在的可能性所做出的判断。而审计风险的不确定性体现在产生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造成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具有不确定性,以及审计人员应承担的审计责任也有不确定性等。因此,审计风险是一个潜在的风险。
3.可控性:审计风险不会被完全消除,但审计人员并非对其无能为力。审计风险是可控的,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合适的审计程序提高审计方法将审计风险控制到最小。同时可以使用分散风险的办法,例如,通过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来进行共同审计,从而降低审计风险。
4.不可计量性:审计风险虽然可以被人为控制降到较低水平,但其风险的具体程度不可计量,也没有具体方法可以用来准确测量。通常采用定性和定量两种分析方法相结合的高级方式来对风险进行核算和分析。 5.审计风险的直接与经济挂钩,可能带来经济效益也有可能带来经济损失。
(四)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审计风险是一把双刃剑,所以审计行业内部不仅要对审计风险进行充分的关注,而且需要采取各种措施控制风险。一方面风险有可能会带来很大的经济效益,但另外一方面也可能使企业破产倒闭,因此,注册会计师都需要考虑怎样去防范审计风险。然而单单依靠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当然不能抗衡风险产生的损失,控制审计风险需要整个行业同心协力。
审计人员需要高度重视审计风险管理,这样才能在审计过程中时刻关注审计风险产生的各种因素,以便及时补救。以会计师事务所为例,如果在审计过程中发生风险,首当其冲的是事务所的信誉度及注册会计师的行业形象,更有甚者导致事务所直接倒闭。所以说,审计风险管理是一项法宝,这不仅能够降低审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也可以保证审计质量,提供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
四、加强审计风险管理的有关措施
(一)建立其审计风险管理的监管环境
如果想提高会计事务所审计业务的质量,必须创立强有力的监管环境。国家为此专门建立风险管理委员会,旨在监督和检查审计的质量。由于监管部门过多可能出现重复监管的问题,应该考虑把监管职能全部交给监管委员会,这样可以更好地实行工作,产生更好地针对性。不过各机关有权抽查管委会的检查内容,这样可以形成多层次监督,创建更好的审计风险的监管环境。
(二)创建审计风险管理的法律环境
在我国,创建一个良好的审计风险管理环境非常重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一个法制国家各行各业和谐发展的基本保障。审计行业自然也不例外,行业法律环境的完善程度对审计的各个角落都有着重要影响,尤其是对审计监督和审计执业活动的影响。但现今我国法律体系还有很多不足,健全法律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
我国现有审计法律体系有四个层次,以《宪法》为核心,《审计法》为母法,并以《注册会计师法》、国家审计准则、独立审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为主要审计依据。审计法制体系随着经济发展和审计市场的逐渐成熟,也需要灵活变动。
五、抓好内部审计的建议
(一)监督各项制度和计划的落实
现代内部审计经过多年发展,已经能够确定被检测机构是否合法,并且确定被检测机构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已达到预期的目标和要求。内部审计搜集到的生产规模、产品品质、产品质量、销售市场等信息,或者发现其他的苗头倾向问题,都可以作为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发现薄弱环节
中国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各机关单位的相关活动都特别需要遵守国家法规和相关政策,同时应当遵守内部控制的制度规定。内审部门可以相对独立地对单位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一系列的监督、检查,将发现的薄弱环节逐步健全起来。
(三)促进改进工作
内部审计通过对经济活动的全过程的检查发现相关经济指标的差异,经过对比分析,针对差异得出具体原因,进而对经营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对经济活动的规律进行总结,从中发现未被充分利用的人力和财物的内在潜力,并且做到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意见,能够极大提高经济效益。
(四)监督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
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需要将所有权和经营权进行分离作为前提。内部审计的主要负责调查各个受托责任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从某种程度来讲是一种绩效考核,利润、收入、资产这些指标的准确度,无论对企业发展还是国家的经济建设都是大有裨益的。
(五)监控财产的安全
任何经营活动都离不开财产,财产是单位进行经营活动的基础。内部审计需要固定一个周期对财产物资进行清算与盘点,及时地发现管理中的漏洞,从而提出管理建议并提醒有关部门加强财产物资管理,努力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避免损失。
笔者认为:必须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模式,从组织上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拓展审计范围,积极发挥在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积极拓展内部审计职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咨询功能;加强与被审计人员的交流;全面提高审计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去行业修养,加强内部审计师的的资质认证及继续教育,这样企业才能充分利用好内部审计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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