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审计会计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财务风险
1.审计机构不完善,独立性差
我国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规模较大的高校应该独立设置相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并给予足够的内部审计人员。大家把审计作为对立面,不能给予必要的支持和配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没有深度,难以充分发挥监督和评价的作用。但是通过数据调查显示:教育部直属的高校中,高校内部独立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很少,还不到一半,那些地方本科院校及高职高专院校设置的比例更少,而且即使设置了,机构也是非常不健全的、配备的审计人员较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内部审计的效果。通常情况下,高校内部审计部门还需要接受学校有关行政领导部门等的整体安排与领导,受到学校内部人际关系等的干扰,没有充分的处置权与独立权。
2.经济责任审计存在滞后性
根据我国《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要求,各个单位都要将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结合起来,增强任中的审计力度。我国高校受到干部管理保密性影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程序大多是“先离任,后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常都在领导干部任期满届满、辞职与退休后进行,采用先审后离审计方式的高校只有11.4%,将先审后离与先离后审方式结合也仅有8.6%,我国高校目前仍旧采用先离后审的经济责任审计方式,这给经济责任审计带来了滞后性,被审计的人离开了原来的单位,或者是升迁得到了提拔,即使查出了审计问题,最后也是不了了之,不能使被审计人与原单位进行有效配合,新上任的领导对那些旧账也不想再管,最终导致不能够得到比较科学准确的审计结论,影响了审计成果的利用转化,并且也削弱了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同时也影响了内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丧失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功能,不能很好地发挥出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与功能。
3.财务核算缺乏规范性
近年来,高校在大宗物资、仪器采购方面的资金流通比较频繁,但是由于高校财务核算缺乏相应的规范化管理,部分单位价值较高的精密仪器及工程招标工作存在违规操作,高校物质采购部门的专业人员较少,不具有基建工程及精密仪器的相关知识,难以确保招标、验收资金的合理性、规范性,甚至部分工程招标项目存在着手续、管理、流程不严谨、不规范的情况;另外,由于高校资金在财务核算方面的滞后性,部分高校基建项目的施工存在工程管理、工程质量与资金结算相脱节的现象,影响了高校正常的基建修缮工作,无法及时完善高校的财务核算工作。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
1.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法律法规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审计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实践历史经验证明:每一项审计法律法规出台,都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推动审计实践工作的进步与发展。我国在1999年已经初步确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这有效地促进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扩大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与完善,审计工作环境也进一步改善。我国在立法方面要做出努力,应该进一步修订完善《审计法》及有关的经济责任审计法规,清楚审计机关的责任与权限,使得审计工作程序规范化,促进审计执法顺利开展;其次我国高校有关部门应该根据高校教育审计特点,制定出规章制度,建立一套完善的审计管理体制,为高校创造一个好的工作环境;最后高校还应该增强对其认识、进行广泛宣传,从人员、经费及机构等方面给予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支持,确保审计部门的地位与权威,发挥审计部门作用。
2.规范经济责任评价体系
规范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应该建立起一个完善科学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要客观公正地做好各项工作,高校审计部门及审计人员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在高校实际管理中做好以下工作:依据高校实际工作性质及实际情况,建立起规范科学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指标评价体系,有机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根据教育及时代发展,对指标评价体系完善与修改,给高校评价高校干部经济责任提供一个科学标准。高校还应该依据权责对等原则,下发给高校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制定好的经济责任告知书,让高校各个部门明确自己的经济责任,还要增强高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评价过程中,应该坚持严谨、科学原则与态度,紧紧围绕“经济责任”开展评价,依据实事求是原则与态度评价。
3.强化队伍建设,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内审部门必须建立一整套的审计制度,才能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才能以质量立审计权威,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高校内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比较特殊,应该依据高校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在建立健全的审计制度与任职资格管理制度下,建立审计人员职业化制度、并且还要拓宽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渠道,提升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与能力。如果有需要或者是必要时,高校可以借助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等方面的审计力量,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下,积极建设一支虚拟的审计团队,将“借用”到人才的专业知识与技术经验发挥出来,另外还要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增强审计信息化建设,改进审计手段,紧紧围绕高校的发展主题与内容,转变发展方式,促进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4.细化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与内容
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立法之后,要结合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依法审计,将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对象与内容进行细化,依法审计是高校审计工作开展的基础与要求,高校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必须认真贯彻有关法律责任,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工作。高校领导干部分布的单位业务性质不同,其经济责任也就不同,因此应该建立一个权责明确、监督有力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规范与实施细则,保证审计过程中的各个阶段都能遵守程序规范与细则,这些都应该在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范畴与计划中。另外,还应该依据单位性质及资源数量等等,对审计对象及具体程序做一个确定,对高校中经济业务复杂及资源多的学院部门如后勤、人事等实行任中轮审制度,对那些经费少、经济业务简单实行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制度,慢慢增大任中审计的比重。调整审计内容,适当延伸经济责任审计深度与广度,将高校的一些项目如招生过程及收费标准等等作为审计必查项目,还要增强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的审计。
综上所述,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创新性的审计制度,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文化创新能力等,也能够很好地监督审查高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而促进高效的科学可持续发展。因此,高地方高校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应该从多方面多角度开展,从经济责任制度体系、人才培养到依法审计等方面开展高校财务审计工作,将财务风险降到最低,促进高校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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