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审计会计
0 引言
针对我国政府投资项目,我国推行实施了以政府投资体制改革为目标的相关决定,倡导在政府投资项目中采用代建制模式,借助于投资项目的投标、招标行为,优选最佳的项目建设资质方。在代建制模式被各地区公共投资项目所采纳的背景下,如何提高代建制建设模式下的基建审计质量就需要着力探究思考。
1 代建制基本概述
代建制从概念及流程上看,主要是指在政府投资项目等公共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中,由专业性强的项目建设及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推进,在完成项目建设后将项目成果交由项目使用者的一种项目机制。在代建制的实施步骤中,项目立项完成后,项目建设方借助公平、公正、公开的项目投招标的方式,优选最具建设资质的建设公司及管理企业,使其负责实施项目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及管理工作,各方在合同的约束下,获取各自的利益及报酬。从代建制的类型划分上看,依据委托范围的不同,可以划分为阶段性代建及全程性代建两类,阶段性代建制主要涉及项目设计、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等重点环节,全程性代建制还涵盖了项目建议书的拟定及批复等环节[1]。
2 代建制建设模式下基建审计的重要性
首先,代建制模式下,项目代建单位涉及的工作涵盖了项目计划的编写、项目计划的报批、项目可行性报告的申报、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施工、项目建设资源的筹集、项目监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项目交付等众多方面,每一方面都需要代建人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但纵观我国制定实施的有关建筑方面的法律规范,其主要着眼于传统的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三方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对代建人的法律责任划分不够清晰,由此也极易引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责任推卸现象,增加索赔概率。借助于代建制制度及项目投资体制改革,在基建审计的介入下,能够使代建单位的法律责任范围得以明确,相应的考评措施也能够发挥作用,达到保障国有资产高效利用的目的。
其次,代建制下如何划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在费用的开支及核算上也没有形成科学系统的规范模式,再加上代建单位的从业人员素质能力高低不均,这就给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及管理增添了难度。从现行的代建收费比重上看,一半以项目投资资金的2%为上限,代建企业能够从中获取的经济收益相对有限,在此背景下,要做到投资项目质量、资金、进度的协调,项目代理方往往与项目的施工方联合,共同向项目的监理方索要经费费用,这就给项目代建模式下的资金无序使用及资金贪腐创造了条件,基建审计工作的介入越显重要。
再次,工程投资项目在进行造价审计时,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招投标法》、《审计法》、《合同法》之间存在衔接漏洞。从代建制模式下,代建企业的权利上看,项目代建方与项目施工方能够在项目各个建设阶段中拥有招标设计、招标监理、签证管理、结算审计等多项权利,涉及投资建设项目的包干合同拟定、项目隐蔽部位及重点部位施工,会有代建方、施工方及监理方互相串通,损害建设资金的现象产生。引入基建工程审计,在各个环节中层层审、面面审,在整个代建的过程中全面开展审计监督。
3 代建制建设模式下更好地开展基建审计工作的措施要点
3.1 限制代建制企业的权利,实行代建单位与工程审计相剥离的制度
在代建制模式下的基建审计过程中,应将代建企业加以排除,避免各方纠缠而引发法律上的纠纷及投资资金使用管理上的不正当行为。在基建审计的方式上可以综合采用政府审计与社会审计相结合的办法。在进行项目建设招标时,建设方可以先行选择确定出社会审计对象,然后由其全程介入审计流程中,在得出审计结论后,将相关的审计报告及时送交项目建设方的审计人员及部门中[2]。如此一来,代建企业在审计权利上能够受到限制,能够使项目投资方对建设资金的使用及流向有一个较为细致全面的了解,为基建审计质量的提高做好铺垫。从代建制模式下社会审计单位发挥的作用看,其主要是严格依据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秉持公正客观的基础上,脱离于代建企业的影响,可以对代建制建设模式下工程造价是否真实合理给出评断,从而有助于政府等公共投资资金利用的合法性及安全性。
3.2 做好代建制建设模式下基建审计工作的前期筹备工作
在代建制建设模式下,前移基建审计的关口至关重要,这就需要做好代建制模式下基建审计工作的各项前期筹备工作,一方满足项目建设投资及融资要求,另一方面也能够切实增强基建审计的质量及效率。在代建制模式下对基建审计工作的时效性提出更高要求的背景下,跟进基建审计工作的前期筹备就更为重要。具体而言,代建制模式下基建审计工作应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要求等因素,选用最为合理的审计办法,并做好项目审计方案的编制及审计计划的信息化数据资料的收集处理,在涉及重大规模的代建项目时,应注重采用跟踪审计的方式,形成审计成果报告,一方面检验工程项目造价审计的准确性,另一方面为后续的竣工结算提供数据参考。
3.3 以过程审计为切入点,将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加以贯穿
在代建制推行实施背景下,针对投资审计,传统的一次审计的方式不再适应代建制模式,相应地,将投资审计纳入大过程审计体系下,采取代建项目的前期决策审计、代建项目施工过程审计、项目交付后的效益审计相结合的审计理念就更为科学全面。在事前审计中着重对项目的投资估算、投资概算环节进行审计,然后以此预估项目的最终建设效益状况[3]。在事中审计中,主要是对代建企业、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合同违规订立、隐蔽及重大工程签证无序管理、高估冒算现象跟踪等问题进行监管,确保投资资金得到合法正确地使用。
3.4 紧跟市场因素,制定代建制模式下工程计价标准,做好法律法规的衔接
现阶段,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持续改革推进,相应的工程定额标准及预算管理机制也同步变化,在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上,已经采取了市场价格为引导、合同定价为主、定额消耗量为依据的工程造价及工程量计算管理方式。工程造价市场化趋势的演变,可以给代建制工程计价标准的形成提供更科学的价格参照体系,政府部门及公共建设项目方可以与代建企业进行协商,在市场价格的指导下,使投资、造价、质量、效益趋于协同及匹配。而在代建制法律法规的衔接上,要在《合同法》、《审计法》及《招投标法》中对代建制模式下各参与方的权利进行细化,对代建单位的审计重点,如投招标审计、投资资金使用合理性审计、代建费审计、变更审计、代建项目质量审计及代建项目效益审计等制定清晰的责任制度及介入规定,填堵法律漏洞。
4 结语
在代建制建设项目趋于增多的背景下,基于代建制模式的各项配套建设也应及时跟进,基建审计与代建制模式紧密相关,在开展基建审计工作时,要针对代建制模式的特点,找准基建审计的关键点,着重通过制度约束、权利限定、跟踪审计、计价确立等手段,使代建项目能够达到资金、质量、效益的统一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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