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审计会计
根据北京国家会计院2013年对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胜任能力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内部审计从业人员85%以上是从其他业务部门调入,且60%以上的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年限在5年以内。我国内部审计无论在机构规模、从业人数、还是发展进程上,都与西方国家存在较大差距。保证审计项目质量的决定因素在于内部审计从业人员的专用胜任能力。如何尽量避免审计从业人员工作中的失误,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需要广大内审从业人员总结经验,集思广益。本文结合某国有企业对其所属的二级单位开展的内部审计实践案例,分析内部审计从业人员入门常见的工作失误,并提出应对措施。
一、内审从业人员对内部审计认识上的偏差,造成内审工作被动
传统内部审计模式普遍存在着“重监督轻服务、重合规轻效益、重查处轻建议、重独立轻互动”等问题。内部审计从业人员如果始终将被审计单位置于“被检查”、“被监督”的位置,不注重沟通的态度和技巧,则易造成以下局面:被审计单位与审计组形成对立,采取消极、被动的配合态度,有意识的拖延送审资料提交时间,分批次提供某项被审查业务中的细节性过程资料,内审工作效率低下,审计工作底稿质量平平,审计报告中缺乏建设性的提升管理水平的建议。
如果内部审计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内审即服务”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向性”,帮助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梳理企业内各项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以提高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效率为目的,将监督寓于管理服务之中,注重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互动,在发挥内部审计对企业治理“免疫系统”功能的基础上,提供管理服务与管理评价功能,则可有效化解开展审计工作的被动局面,促进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达成“双赢”。
二、审前准备工作不充分,造成内审工作质量不高
企业内部审计在工作过程中普遍存在“时间紧、任务重”的问题,究其主要原因还在与审前准备工作的充分性不足。某国有企业对其外省的一家高新产业全资子公司开展内部控制审计为例,项目限期为10个工作日。第一天下午飞抵后召开进点会,安排食宿。第二天审计组召开碰头会,组长对各成员进行了分组、分工,当天审计组按照高新产业工艺流程参观了该公司的生产车间,由于大部分审计人员初次涉足该行业的审计,现场参观时间较长。第三天审计组各成员根据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列出需要初步审查的资料清单,汇总后提交给被审计单位。第四天被审计单位陆续提交相关送审资料。由此,审计工作实际被压缩为了不到7个工作日。该次审计项目质量未达到预期,部分业务点到为止,未及深入。
如果审计组重视并加强审前准备工作,则可有效缓解“时间紧、任务重”的问题。针对上述案例,审计组出发前可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提前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交本单位基本情况汇报材料、图文并茂展示生产工艺的PPT、审计期间内的合同台账、制度框架及文本、内部控制自查报告、上级公司批复的预算指标、下达的经济、技术指标等电子版资料。
2.组织审计组成员,讨论审计工作方案,优化原定的工作分组、分工,熟悉被审计单位审前提交的资料,审计组成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列出初步审查的资料清单,汇总后发送被审计单位,令其在进点会前完成相关迎审资料的准备工作。
3.审计组各人员根据分工的审计事项,结合被审计单位行业特点,搜集准备相关审计标准、依据,如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集团公司的制度、被审计单位的制度、上级公司批复的各项指标等。
以此审前工作为基础,则可提高现场参观的效率和效果,并提高现场查看的针对性,且审计组在第二个工作日下午即可正式开展审计工作,可比案例中增加1.5个审计工作日。
三、由于审计人员在事项审查过程中未及时取证,底稿完成后统一整理审计证据时疏忽了留取相关证据,造成与被审计单位就审计工作底稿交换意见时审计组处于被动局面
以某公司对旗下某分公司开展财务收支审计为例,某审计人员审查一项外委维修业务,发现合同为续签,故向前追索,发现第一份合同为立项方式为直接委托,合同约定服务期限是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而乙方单位营业执照中注明的成立时间为2009年12月23日,经对各年度的业务发生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该业务确实自2009年四季度已经有少量发生。对此,审计人员定性被审计单位违规签订合同。但该审计人员在底稿完成后,整理相关证据时只复印了合同文本及附件,未对2009年四季度发生的维修业务原始单据进行取证,仅存储了乙方单位提供的一份记录自2009年四季度以来的维修项目、费用电子版统计表用于计算维修总费用。在审计工作底稿交换意见时,被审计单位指出第一份合同约定是服务期限为笔误,应该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乙方所提供的维修项目统计表中2009年四季度的若干维修项目登记也是笔误。审计人员再要求调取所有的维修单据,被审计单位未提供2009年维修单据。查结算、付款情况,发现2009年该维修未发生结算(当时乙方单位尚未成立)。故无法充分证明底稿中认定的违规签订合同的审计结论,审计组最后取消了该结论。
如果审计人员养成随手拍照取证的工作习惯,并在审计组内部沟通、审查底稿时,时刻考虑证据链的连贯性、充分性,审计证据宁多勿缺,即可避免上述问题,在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时,审计组即可始终处于有理有据的地位,避免被动的局面。
四、结语
对于刚涉足内部审计工作的从业人员而言,工作失误是在所难免的,对于工作中的失误,审计从业人员应当辩证的、积极的看待,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归纳提炼,避免在今后的内审工作中再次发生类似的失误。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lwfw/huijilunwen/shenjihuiji/147203.html上一篇:深化预算执行审计的基本思路分析
下一篇: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