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审计会计
审计作为一种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不仅得到各个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而且也得到学术界的高度关注。整个审计过程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一个审计证据的规划、收集、评价、处理及运用的过程。审计证据是审计的核心问题之一。在正常的业务执行中,审计证据构成了对最终审计结论的支撑。同时,审计证据也是评价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资料。
二、审计证据的定义及类型
(1)审计证据的定义。审计证据,是指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获取的用以证明审计事项真相、形成审计结论的证明材料。这只是一种广义上的定义,现实应用的可操作性并不强。经过审计理论的不断完善,如今执行的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对审计证据规定为:“审计证据一般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编制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信息和其他信息。”
(2)审计证据的类型。审计证据按其存在的形态可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和环境证据。按取得的方式、方法可以归纳为:验算法、观察法、外部确认法、询问法、检查法、分析法等。
三、审计证据的特征
审计证据的特征是指审计证据内在的特征和性质,具体体现为审计人员围绕这些特征和性质收集审计证据时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审计准则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要求审计人员运用职业判断评价、分析审计证据的充分性、适当性。
(1)充分性。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足以证明审计人员的审计意见,即收集的审计证据数量足够。但对于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审计从业没有正式的标准。一般而言,当审计证据的相关性与可靠程度越高,所需的审计证据数量越少,反之,所需数量越多。在实际上操作中,审计人员可以遵循通过已取得的审计证据是否能够让其他审计人员和需求者得出同样的审计结论。在考虑审计证据充分性的同时,必须考虑以下几项本质的因素:1)重要性因素。其中包含被审计对象的重要性和审计证据本身的重要性。审计对象的重要性程度越高,对审计证据的充分性要求就越高。审计证据本身对于评价被审计对象的作用程度越高,其充分性就越大。2)审计风险性因素。审计人员需要的审计证据的数量受到错报风险估值的影响,在可接受的风险确定的前提下,错报风险估值越高,在实际审计程序中需获取的审计证据量就越大。3)审计证据的经济性因素。在获取充分审计证据的同时,审计人员又不得不考虑其取得、收集证据所付出的时间与成本,即获取充分的证据的经济效益性。
(2)适当性。在审计准则中,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其审计意见。审计证据的适当性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其核心内含相关性和可靠性。1)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审计证据相关性是审计证据的关键特征,不具备相关性的审计证据是毫无用处的。相关性是指证据与审计事项或审计目标之间有逻辑上的联系,能够证明审计事项的存在或不存在。与审计事项或审计目标相关程度越高,其证明力越强,相反,则证明力弱,甚至不能作为审计证据。2)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审计证据可靠性的判断标准,是指审计人员在判断审计证据可靠性时所依据的各项准则、原则,包括审计证据准则以及审计证据可靠性的判断原则。审计证据准则中的相关规定构成了判断可靠性的总体标准,而可靠性的判断原则是判断过程的具体指导思想。可靠性的判断标准是审计人员对审计证据进行衡量或评价的鉴定要点,是衡量审计证据可靠性程度的尺度,也是审计人员分析、评价审计证据的重要依据。
四、审计证据质量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审计证据充分性不够。在现实的工作中,通常有以下两种现象会对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产生影响:第一种是由于审计证据数量不足,难以证明被审计对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第二种是由于审计证据数量庞大,加大了人力、财力、时间等物资的消耗,增加了审计成本,降低了审计工作效率。
(2)审计取证方式单一。审计人员受职业思维与被审计对象配合度的影响,往往更习惯从与审计相关的各种凭证、会计账表、文件记录、合同文本、规章制度等资料中取得所需的审计证据,却弱视了其他类型的证据。例如,更有利于发现审计线索的口头证据,更有利于审计人员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所处的环境和面临风险事项的环境证据,比内部审计证据更具证明力的外部审计证据等。
(3)现场审计实施过程不规范,影响审计证据的证明力。审计人员在现场审计实施过程中,通常更注重对问题本身的描述,弱化了对审计证明资料的取得过程、证据来源、取得方式的说明和记录。审计人员在利用穿行测试、计算调整等方法取得证据时,缺少必要的符合测试记录、审计调查过程记录、计算底稿等证明材料;在应该以函证结果作为审计证据的事项中,省略函证过程,直接以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代替;在审计基础规范方面,缺少审计证据取得的时间、地点、凭证号等必须要素,甚至未能按规范要求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以上因素影响了审计证据的证明力,导致审计建议、审计评价存在明显的证据不足。
(4)对审计证据分析不足。审计过程是一个“假设―论证―得出结论”的过程。审计人员应该结合财务理论知识,运用审计方法和技巧,结合逻辑思维对审计证据进行假设、推理、验证、判断,从而得出与被审计事项一致或相悖的审计结论。因而在这一过程中,要求审计人员具备很强的职业敏感性,透过事项的表面,设定方向正确的“假设”,对审计证据进行深入的分析。
五、规范审计取证的措施
(1)确定恰当取证数量。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事项的重要性和构成审计事项本身所具有的特点,采取判断抽样和统计抽样的方法,合理确定所应获取审计证据的数量。不能单一地考虑审计成本而增加或减少获取审计证据的数量。
(2)建立科学的证据取得机制。审计立项之初,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用全面工作步骤法详细计划,突出审计重点和中心。在收集审计证据时,明确应该采用的方式、方法,重点获得审计证据的领域,确定取得证据的时间,明确审计取证的范围,有针对性地收集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审计证据。审计人员还应该加强对理论和实物操作的学习,熟练地掌握现场访谈、实地盘点、实地调查、现场观察、分析比较等取证方式。
(3)建立健全审计控制制度。要提高审计证据的质量必须建立健全审计控制制度。控制制度的完善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着手:首先,建立健全审计质量责任制。审计人员实施现场审计过程中要认真履行审计方案,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其次,审计组要建立审计复核制度,切实发挥三级复核的作用,最大程度地降低审计风险。此外,建立健全审计人员廉洁制度。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在保证独立性的同时,要洁身自好,遵守职业道德,廉洁从业。
(作者单位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发动机设计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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