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审计会计
一、联网审计系统建设的理论研究及建设现状
联网审计通过构建财政审计数据平台,采用及时采集数据、及时预警分析、及时评价揭示、及时督促整改的思路,逐步实现事后审计向事中审计、静态审计向动态审计、现场审计向远程审计的转变。不仅创新了财政审计方法,更是审计方式的重要变革。《审计署2008至2012年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审计署“十二五”规划都针对联网审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009年,审计署印发了《联网审计系统》规格说明书,标志着联网审计从探索阶段逐步走向规范化发展的道路。
二、联网审计的应用特点
(一)审前准备全覆盖
联网审计系统覆盖全区所有单位的预算数据和执行数据、收入数据和支出数据。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审前准备阶段,审计人员通过联网审计系统在本局机关内完成全部审前调查内容,摸清了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以及了解资金总体分配结构,资金投入的重点项目、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从而确定整个财政同级审的工作方案和审计重点。联网审计系统使预算执行审前调查涉及的范围更广、审计内容更深、审计聚焦更准,更便捷地发现审计疑点,更有针对性地选择审计对象,使审计人员充分掌握了主动性。
(二)审计实施高效率
联网审计模式下,通过有针对性的设计,能利用预设的分析模型分析被审计单位大规模数据,据此查找出疑点和问题,解决了数据设计自成体系和数据量过大的问题,从而提高了审计效率。
(三)审计过程纵向化
联网审计模式可以进行财政资金的纵向跟踪,全过程掌握资金从财政部门到预算单位,从资金预算分配部门到项目执行单位,从资金使用单位到商品供应方的使用情况。例如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模型就能反映预算单位从采购的预算申报到实际的预算批复,从执行采购到采购完毕的资金流转的全过程,审计人员对此依据特定的指标条件进行必要的筛选分析,发现某些项目做了政府采购的预算但是实际没有执行;有些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和执行存在差异;有些项目虽然已经执行但是未按规定编制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批复的项目本身不合规。审计人员通过进一步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发现这些分析结果主要暴露出部分项目由于前期考虑不细导致无法执行预算,财政部门对部分单位的资金控制不力导致执行率低等问题。
(四)审计监督日常化
传统模式下对财政预算执行数据审计都是事后的,联网审计模式下可以通过每天对数据及时更新,实现对数据及时监控、跟踪,利用风险指标体系实时预警,解决了现场审计事前对风险预警力不从心的状况,也减轻了审计人员对相同项目重复检查的劳动强度,强化了审计管理的作用,增强了审计的时效性。联网审计系统中预警模块使时时监督事事监督成为可能,有效地发挥了审计预警监督的职能。
(五)系统完善循环化
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组积极厘清思路,将实施审计中对基础数据的分析过程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结合联网审计建设需求,固化成审计模型,也可以将现有审计模型进行调整修改,以便更具针对性地完成审计任务。同时,根据审计需求,进一步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协商,补充联网审计系统的数据信息,完善信息化系统建设。由此可见,联网审计系统是一个可以在实践中不断循环完善的系统。
(六)审计成本降低化
联网系统为远程审计提供了可能性,审计空间的变化,减少了就地审计的时间成本和经费成本。同时,由于审计人员可以远程获取主要审计资料,有效地减少了传统审计中被动等待被审计单位提供数据的时间,降低了审计中的沟通成本。另外,利用固化的模型可以节省审计分析的时间,无形中减少了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
三、联网审计系统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联网审计系统尚未真正实现全过程审计
由于目前财政主要申报、审批资料仍然采取纸质的形式,当前的信息化建设水平未能将所有业务数据转化为电子形式导入联网系统。因此,目前的联网系统建设与真正的远程联网审计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联网审计建设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财政部门配合度不高
目前,《审计法》只规定了被审计单位应依法提供电子数据,审计机关也有权对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进行审计,但审计机关是否具有通过联网的形式实时传送、预警跟踪被审单位数据的权利,未有明确规定。正是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被审计单位没有义务无条件、无保留地实时提供所有业务数据传输。另外,仅凭双方的反复沟通商议,签订合同协议确定数据来源,不能满足审计需求,形成联网审计系统建设的瓶颈。同时,由于被审计单位领导的意见不统一及对业务数据保密程度的拿捏不同,导致数据流不稳定,部分数据未完整纳入联网审计系统。
(三)财政系统设计规范性差影响了联网审计系统的设计和规范化建设
由于财政各业务系统是多个并行的数据系统,③未统一数据标准或信息共享,大量的信息数据、资料不能实现有效的共享,形成信息孤岛。此外,部分预算数据设计不规范,预算执行不衔接导致数据之间的关联,账表之间的合并重建不能如愿实现。部分数据模型受财政部门数据结构设计的限制,分析功能无法顺利实现。
目前联网审计软件是各地审计机关根据本地财政信息系统数据进行自主开发出来的,自成体系,相互间可借鉴的经验相当有限。 (四)审计模型更新升级被动
联网审计系统中的分析模型是依托财政数据结构开发固化而成的,一旦财政的业务系统升级更新,那么联网系统中的分析模型就可能出现差错,不能正常运行。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只有在被告知财政系统更改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数据结构的变更升级。若财政没有及时通知,分析模型就无用武之地。因此,联网审计系统处于被动更新升级的状态。
(五)计算机审计专业人才欠缺
审计署信息中心王智玉主任曾说“联网审计在审不在联”。基于联网审计的最大特点是能对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并能做出实时预警,这就必须要求审计人员既要掌握较为精湛的数据编程分析能力,又要精通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业务审计技能。目前审计机关的老同志精通审计业务,但对联网审计这种实时传送、预警跟踪的审计模式存在畏难情绪;年轻同志对计算机技术掌握应用的熟练程度较高,但审计业务技能缺乏。
(六)预警功能未能充分发挥、督促整改落实困难
由于传统审计的组织方式对于项目的立项、实施、整改落实有严格的审计程序限定,而联网预警功能直接显示了财政资金的异常情况或违规问题,越过了前期的项目立项实施程序,那后期的整改落实怎么实现存在难点。没有前期立项信息,审计机关依据什么要求被审计单位整改,被审计单位遵照什么落实。至今,审计机关只能以口头的形式通知被审计单位,不具法律效力,整改落实自然没有法律强制力的保障,导致督促整改落实困难,为审计机关未来审计项目的实施带来了审计风险。同时,由于预警功能是实时的,而审计机关日常工作量大,人手不足的问题凸显,必然无法事先安排人员专职负责预警业务,导致预警功能成效不显著。
四、联网审计未来发展的建议及对策
(一)政府立法明确权利,保障数据来源
审计机关应根据保密法规以及联网审计的特点,完善联网审计立法工作,使开展联网审计有法可依。或者由地方政府主导协调审计机关及相关被审计单位的关系,有针对性地制定审计数据的联网规范,与被审计单位形成互有权责义务的数据提供协议,强化联网审计建设环境,避免审计风险,增强联网审计效果。
(二)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实现审计“大联网”
审计署及市县应在系统技术层面上统一出台联网审计建设标准,严格规范联网系统的建设,合理规范联网审计实施。结合目前审计中规模使用的金审AO系统及京OA系统的设计规范,探索数据间的交互及共享,真正实现审计数据的“大联网”,最终形成一个“内容上全包括、数据上全共享、流程上全衔接、管理上全统一”的联网审计大系统。
(三)积极协商,获取联网完整数据
审计机关应主动向被审计单位介绍联网审计的审计理念、联网审计方式未来发展的方向,积极争取被审计单位的理解与支持。另外,审计机关也可以通过政府文件形式明确审计机关及被审单位的权利义务,保障联网审计的质量效果。
(四)健全联网审计反馈机制,充分发挥联网预警功能
审计机关统一规范联网审计预警反馈机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利用函告等文书形式告知被审计单位,督促整改落实,提高审计质量,规避审计风险。另外,借鉴税务稽核的经验,确定专门处理预警信息的人员,发挥“审计稽核”的职能,实时监控,实时预警,实时沟通协调,实时整改落实。
(五)加强复合型审计人才的培养,完善联网审计模型集合
审计机关要努力通过经验互补、各取所长的办法,加速复合型审计人才的培养,为今后联网审计的深入开展提供人才基础:④充分调动老同志的积极性,利用其审计业务精通的优势,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帮助年轻同志理清审计思路、提高业务技能;年轻同志要认真对待平时计算机审计项目的实战演练,力争成为数据分析、数据转换和模型开发方面的专才。同时,鼓励审计人员进行分析模型的自主开发,模型集合的更新升级,以此应对联网审计系统软件相对滞后问题。
五、结束语
审计机关要抓住信息化建设机遇,完善联网审计系统,提升各模块的功能,使联网审计的操作性和应用性不断提升,从而开创所有审计项目全面应用联网审计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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