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审计会计
【摘 要】2013 年 1 月以来,我国中东部地区浓雾重锁,环境污染状况很严峻,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成为政府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企业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环境成本进行审计并进行信息鉴证也就成为控制企业环境成本的重要举措。文章结合环境审计与环境成本审计的内涵对环境成本审计的依据、国际环境成本审计的内容以及环境成本信息鉴证问题进行分析,通过企业案例探讨了环境成本审计在事后控制企业环境成本方面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关键词】环境成本; 环境成本审计; 内部审计。
2013 年 1 月以来,我国中东部地区浓雾重锁,空陆交通严重受阻,陷入“十面霾伏”的境地。1 月 12 日在国家环保部公布的全国污染指数最高的前十名城市排名中,京津冀地区部分城市“名列前茅”,达到重度污染;1月 13 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检测结果显示,在 74 个重点监测城市中,有 33 个城市的空气质量达到严重污染。在 2013 年 3 月我国举行的“两会”上,国家环保部门负责人指出,自从我国近两年设置雾霾监测以来,京津冀、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累计雾霾天气都超过了 100 天。驱之不散的雾霾遮蔽了视线,让我们更加清晰地意识到环境污染的严重性和环境治理的紧迫性。
企业伦理学认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采取有利于生态环境的生产经营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绿色无污染的环境友好产品,追求企业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共同达到最优。
追本溯源,治理环境必须从经济活动中寻找突破口。企业是经济的基本细胞,是自然资源的主要消耗者,也是环境污染的主要制造者,要改变我国环境恶化的趋势,使企业的行为符合企业伦理,就必须改变企业传统的成本控制模式,加强对环境成本的控制,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因此,企业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环境成本进行审计并进行信息鉴证也就成为控制企业环境成本的重要举措。
一、环境审计与环境成本审计的内涵。
(一)环境审计。
环境审计最初是在企业内部审计领域发挥作用,它在健全企业环境管理系统并提高其有效性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1991 年英国的当地政府管理委员会(LGMB)发布了详细的环境审计指南,这也鼓励了环境审计框架在欧盟“环境管理与审计计划(EMAS)”中的应用,进而促使北美、欧洲的许多企业内部审计部门都把环境审计作为一项重要的审计内容列入审计计划。
环境审计又称为绿色审计,国际标准化组织的ISO14010《环境审计指南———一般原则》指出,环境审计就是审计主体运用一定的程序方法,通过检查核对被审单位的相关环境资料和信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审单位的环境行为、环境事件、环境条件以及环境管理系统遵守环境准则的情况,并将审计结果向环境事件的委托人披露。环境审计的内涵也比较丰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指出,环境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场地污染评估、项目投资的环境影响评估、环境负债审计、环境成本审计、企业环境绩效报告审计、对企业主体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审计。
目前环境审计作为控制企业环境成本的手段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企业中应用。例如,壳牌(Shell)石油公司为了保证公司的经济行为达到环境许可的要求并遵守环境法规,每五年就开展一次针对公司所有环境事项的内部环境审计,对于企业特殊项目的审计和场地审计则每年开展两次内部环境审计。此外公司还执行外部环境审计。企业外部的会计师、环境管理人员和财务分析师检查企业的运营场地以及主要的环境影响,并发表外部环境审计的鉴证报告,促使企业改进其经济行为。针对环境审计意见,企业财务部门和环保部门共同提出改进措施,环保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环境成本审计。
环境成本审计是环境审计的组成部分,指由外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出具对企业环境成本确认、分类、计量、会计处理与环境成本报告等是否合法、公允与一致性的审计意见,即对企业在报告年度内的经营行为所产生的环境损害是否符合国家环保部门的规定,其反映的环境成本是否恰当发表意见。
二、环境成本审计的依据。
审计依据是审计主体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行为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基础及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审计执业规范。
(一)环境法律法规。
我国政府为了贯彻和执行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建立了比较全面的国内环境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如《刑法》(2011 年修订)增加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对违反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污染事故等行为进行了量刑与罚款规范。其他如 2004 年修订的《宪法》、2012 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 年颁布)、《森林法》(1998 年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 年修订)、《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 年颁布)、《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 年修订)、《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修订)等,都从不同的角度对环境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范。除了完善我国国内的法律法规,我国政府还积极参加各种环境保护国际公约、协定和议定书,主要包括:《防止船舶污染公约》(1973 年)、《濒临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975 年)、《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年)、《巴塞尔公约》(1992 年)、《京都议定书》(1997年)、《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2002 年)、《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2004 年)等,履行中国的环保责任。
这些环境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不仅有利于环境保护,防范和制止环境污染,而且是审计主体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环境成本审计的法律依据。
(二)环境标准。
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类身体健康,对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统一的各项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所作的规定。我国的环境标准从范围上分类,可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从内容上分类,可分为环境管理标准和环境技术标准。
环境管理标准较多采用的是 ISO14000 同等转化标准,即 GB/T 标准。环境技术标准可分为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方法标准、环境基础标准和环境标准样品。在实施环境成本审计时,审计人员多依据环境技术标准。
三、环境成本审计的内容。
1997 年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IAPC,2002 年 4 月IAPC 被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 IAASB 取代)发布了第 65 号披露草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应关注环境事项》,这份草案的目的是帮助审计人员正确处理影响企业财务报表的环境事件。Adamson 和 Shaile(r2001)指出审计人员和企业的审计计划应重点关注对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和公允有较大影响的四个环境问题,即环境污染治理成本、对环境损害的价值评估、或有环境事件和没有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的事件。例如石油和水源的污染事件、危险材料和废弃物的管理事件等不仅直接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更应该引起审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警觉,因为重大环境事件的发生往往使企业经营面临巨大的风险,甚至使小企业破产倒闭。
环境成本审计是环境审计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一)合规性审计。
1.环境成本合规性审计。
审计主体主要针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环境标准的情况进行的审计。
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如果合法,与经济活动有关的环境成本支出才能合规。审计主体要按照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企业合法经济活动的清单,对照清单要求检查企业的实际经济活动是否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标准。审计主体主要审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具有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和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被审计单位是否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控制污染物的排放;被审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是否合法并在法律规定的标准范围之内排放等等,审计人员应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对此发表审计意见。
2.环境成本内部控制审计。
被审计单位在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还应遵守企业内部制定的有关环境成本核算的规章制度,审计主体对此进行审计并对被审计单位环境成本控制体系(如被审计单位是否具有完善的环境成本会计政策、被审计单位的环境成本数据是否真实公允、被审计单位的较大环保事项涉及的金额是否专项披露、被审计单位的环保投资项目是否可行等)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二)环境成本信息披露审计。
1.环境成本信息披露的国际标准。
环境成本信息披露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中运用较早,特别是一些国际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推动,使得环境成本在披露形式、披露内容等方面都趋于规范。国际会计准则第 36 号《资产减值》(IAS36,2000 年修订)、第 37 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IAS37,1998 年发布)和第 38 号《无形资产》(IAS38,1998 年发布)都对环境成本信息披露的内容作出规定。其中 IAS36 号《资产减值》要求企业披露因为环境因素引起的资产减值;IAS37《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要求企业披露因为环境因素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里披露或有环境负债,以便向利益相关者揭示企业的风险;企业应在报表附注披露企业经营面临的所有环境问题,以便维持企业良好的形象;企业应在损益表中单列环境成本账户披露环境成本。IAS38《无形资产》要求企业披露因为环境偶发事件造成的企业价值减值,由于环境问题引发的无形资产成本。欧盟委员会(EC)于2001 年 5 月发布了一份《推荐书》,内容涉及在年报中确认、计量和披露相关的环境事项。《推荐书》的内容主要为:第一,当期环境支出的资本化和费用化,如果某项环境支出是为了防止未来的环境被破坏并能带来经济效益,应该将其资本化,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为资产,否则将其确认为费用;第二,环境负债的确认,企业有法定或契约规定的义务去防止、减少或补救对环境的破坏,一旦这部分成本能够可靠的估计,应确认为环境负债,如果这部分成本不能可靠的估计,应确认为或有环境负债;第三,企业应披露的环境事项:环境保护政策、详细披露重大的环境负债和或有环境负债、在会计年度披露环境支出资本化的金额、环保的成效等是企业应该披露的主要内容。1998 年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SAR)发布《环境会计和报告的立场公告》,就环境成本信息披露作出相关规定,组织因为交易和事项引发的环境成本和负债,并且这些环境成本和负债能对组织的经济和财务效益产生影响,组织应该在财务报表中对其披露。美国的上市公司按照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要求需要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以下相关内容:特定的环境法律法规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公司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的陈述;公司的污染控制设备和作业流程;公司对环境问题的关注情况;公司在过去和现在的决策方案中为控制或减弱环境污染所发生的资本支出;公司在过去和现在为控制或减弱环境污染所发生的成本。
2.国际环境成本信息披露的方式。
环境成本的信息披露是因为被审计单位外部会计环境和内部管理的需要而必然产生的结果。根据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的实践经验,目前环境成本的信息披露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报表附注中披露;以环境会计报表形式披露;以环境成本报告形式披露。
Manuela Sarmento(2005)调查了葡萄牙的 520个污染型企业(大型企业占 22%,中型企业占 31%,小型企业占 47%;这些企业分别属于石油、印刷和油漆、塑料、造纸、制革、水泥和畜牧行业)的环境成本信息披露情况,调查结果显示:有 52%的企业按照 IAS36、IAS37和 IAS38 标准在会计报表和管理层报告中披露所有环境事项。通过环境信息的披露,企业向利益相关者表明了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对环境问题的关注。
3.环境成本信息披露审计的内容。
首先是环境成本数据审计,主要审查被审计单位环境成本数据是否客观真实,环境成本计量方法是否真实合法等。其次是重大环保事件信息披露审计,主要审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对重大环保事件进行了披露;被审计单位的环保罚款、排污费以及环境负债(或有环境负债)是否真实合法;政府针对企业环保措施所给予的鼓励政策;被审计单位因为经营行为影响本地环境和公众健康问题所采取的措施等。
(三)能源和废弃物审计。
能源和废弃物审计主要集中在追踪。和记录能源流动和识别鉴定废弃物等方面,审计主体要揭示能源在流动过程中创造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识别废弃物的种类并鉴定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Geoffrey R.Frost 和 Trevor D.Wilmshurs(t2000)调查了 42 个环境意识比较强的企业执行环境审计的情况,其中 38 个企业执行了合规性审计,14 个企业执行了废弃物审计,20 个企业执行了能源审计。环境审计的推行为企业在事后控制环境成本发挥了巨大作用。
四、环境成本信息鉴证。
环境成本审计结束,由国家审计机关或注册会计师对审计结果出具审计意见,对企业的环境成本信息进行鉴证。
(一)国家审计。
国家审计机关注重对环保专项资金的审计,在环保投资、排污费、污染治理费等环境审计工作领域取得一定成就。国家审计署曾对我国 20 个城市排污费的征缴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国家审计的推行为保证环保资金的合理使用以及防控环境污染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社会审计。
企业外部的注册会计师和环境管理人员以独立的第三者身份介入并监督企业环保受托责任的履行,可以客观公正地从事环境成本审计,鉴证企业环境成本信息。为了保护环境,政府制定越来越严格的环境法律法规,其中某些严格的条款可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的或有环境负债,这也是企业经营面临的重要风险。因此,企业外部的注册会计师和环境管理人员对企业的环境成本控制情况进行鉴证不仅意义重大,而且能充分发挥社会审计在环境成本鉴证中的作用。
注册会计师对环境成本鉴证的主要依据除了我国的环境法律法规外,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2006年修订)第 1631 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对影响财务报表的环境事项、注册会计师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时对环境事项的考虑、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审计程序时对环境事项的考虑、出具审计报告时对环境事项的考虑等内容分别作出了详细的阐述。同时该审计准则指出:“对环境事项的恰当确认、计量和列报 (包括披露)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中国证监会 2006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招股说明书》
中明确要求:发行人应披露的风险因素包括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致的风险;发行人存在高危险、重污染情况的,应披露安全生产及污染治理情况、因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原因受到处罚的情况、近三年相关费用成本支出及未来支出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国家环境保护部在 2003 年 9 月颁布的《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中明确了企业必须公开的环境信息包括企业环境保护方针、污染物排放总量、企业环境污染治理、环保守法、环境管理等,企业自愿公开的环境信息包括企业资源消耗、企业污染物排放强度、企业环境的关注程度、下一年度的环境保护目标、当年致力于社区环境改善的主要活动、获得的环境保护荣誉等环境信息。
注册会计师对环境成本鉴证的内容主要针对环境成本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公允发表意见。我国可以考虑制定环境会计准则,为环境成本信息披露和审计提供统一的标准。
五、案例分析:河南华润电力环境成本内部审计。
由于国内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的环境成本必须经过国家和社会审计,因此笔者只能以某个企业的环境成本内部审计为例来说明问题。
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简称河南华润电力)是香港上市公司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主要负责电力建设、生产、销售及电力生产相关的燃料粉煤灰等的附属经营及综合利用。公司新建 2×300MW(兆瓦)燃煤发电机组,同时安装烟气脱硫装置。企业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对财会部门提供的本烟气脱硫工程的投资额以及设备年运行成本和设备维护成本进行经济性分析,指出项目投资单位造价低于限额设计指标,本工程投资合理可行,符合国家对火力发电厂一些特殊的环保要求。
(一)烟气脱硫工程的投资额。
公司采取 EPC 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管理方式,项目的静态投资见表 1。
(二)脱硫设备年运行成本分析。
脱硫设备年运行成本见表 2。
(三)企业内部审计意见。
企业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对脱硫工程和装置审计后,其审计意见指出:
第一,本项目 2×300MW(兆瓦)机组脱硫装置静态投资为 18 273 万元,单位造价 305 元 /KW;建设期贷款利息为 421 万元,工程动态投资为 18 694 (18 273+421)万元,单位造价312元 /KW。火电送电变电工程限额设计参考造价指标中,2×300MW 机组烟气脱硫的指标为 343 元 /KW,本项目投资单位造价低于限额设计指标,本工程的投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合理可行。
第二,安装脱硫装置后,大大降低了 SO2排放量,对本地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是有利的,并且减少每年缴纳的排污费用(本评价未考虑每年减少缴纳的排污费金额),提高了经济效益,并且电价加价 0.015 元 /kWh(含税),则每 kWh 的售电可产生 0.0032 元的脱硫电价效益。
第三,本脱硫装置的投资少、效率高、设计精准优化,且在后续设计中可进一步优化,进一步降低设备的运行维护成本。
第四,本期安装脱硫装置后,为后期新建发电机组提供更大的排放空间提供了保障。
(四)国家环境保护部环评批复要求。
1.原则同意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初审意见。
该项目建设 2×300 兆瓦亚临界抽凝式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静电除尘器和烟气脱硫设施,该项目为热电联产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有利于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减少环境污染、节省土地、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具有循环经济的特点。企业落实环境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符合地方总量控制要求。
2.以后的工作重点。
第一,燃用设计煤种。采取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工艺,安装气气热交换器(GGH),建设高效静电除尘器;采用低氮氧化物燃烧技术,预留烟气脱除氮氧化物装置空间;锅炉烟气污染物须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 3 时段标准要求;采取工程措施防止煤场扬尘,认真落实原辅料储运、破碎等环节及煤场等地的扬尘控制措施。
第二,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 标准。
第三,采取灰渣分除、干除灰系统。做好灰场防渗,其建设和使用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一步做好灰、渣以及石膏的综合利用。
第四,进一步优化全厂给排水方案,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应回用。
第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贮存(处置)场,安装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连续监测装置。
(五)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检查与控制。
该企业设立了总经理负责的环保领导小组,在技术支持部设置环保专工负责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针对国家环境保护部对该项目的批复要求,企业相关人员现场逐条进行了检查,严格按照批复要求把各项改进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治理效果,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保证了下一经营周期企业的环境成本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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