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高等教育
(1)无偿资助力度较大,不利于学生自强自立精神的培养。当前国家资助政策,加大了无偿资助力度,这无疑更好地解决了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但同时也正是其无偿性,容易致使学生产生“等、靠、要”的依赖思想。面对经济困难,他们不是积极地主动想办法,通过争取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勤工助学来解决困难,而是等待各种助学金、困难补助金或减免学费等无偿资助。这种不劳而获的思想会导致他们责任感不强、进取心不足,不利于自立自强精神的培养。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方法的科学性有待提高。认定工作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有效资助的前提,它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直接决定着资助工作的效果。然而,在认定工作开展过程中,有时候以贫困生的衣着、用品、有无电脑来进行衡量,这些标准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是也具有片面性。目前更多地采用的是“综合判断法”即通过同学了解其衣、食、住、行等情况,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当地政府、家庭调查了解,对认定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等方式来判断其经济是否困难。这应该说是目前较理想的判断方法。但往往由于申请认定人数较多、工作量大、资助工作人员短缺,难以对每一名学生进行全方位的调查,而且学生的各方面情况在不断发生着变化,而认定工作并未实现一种动态管理,缺少长效机制。
(3)高校资助工作人员工作方式方法有待提高。目前,大部分高校都成立了贫困资助中心,主要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然而,我们的工作仍然简单地停留在奖助学金的发放上,往往缺少对受助学生的人文关怀。一些资助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和方法存在问题,给学生造成了心灵伤害。有的工作人员不做深入调查研究,不去熟悉和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将资助工作简单化和随意性处理,甚至采取“轮流享受”或由辅导员指定;有的采取在班级“公开选举”的民主投票方式“选出”资助对象。然而这些做法看似合理、公正和透明,实际则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并影响了高校资助工作的公正性与科学性。
(4)工作重心过度偏向经济资助,对贫困生的德育教育尚未形成完善的育人机制。虽然目前高校对经济资助有很多有效的手段,对精神解困也有相关措施,但并没有把“助困”和“育人”完全有机结合起来。以勤工助学为例,勤工助学不仅可以使学生通过自身劳动解决经济困难,也可以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工作的过程中,树立自强不息的意识和提高自身素质。但目前多数高校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建设的规范性不强,存在管理不规范、岗位利用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再以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为例,这两种活动形式是培养学生感恩、责任意识的较好途径,但目前这些活动的开展,并未形成长效机制,并且由于高校贫困生人数众多,一些学校或院系在组织活动上难度较大,于是很多情况下流于形式。
二、新时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创新的途径
(1)正确引导,全面提升受资助学生的练合素质。高校在做好贫困生经济资助的同时,要重点加强贫困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全面综合能力培养。努力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通过宣传、讲座、谈心、演讲征文比赛、交流会、观看励志影片等形式,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并引导他们树立自尊、自强、自信、诚信、感恩意识。另外,应当积极开展各类实践活动,例如义务劳动、社会公益活动、校园文化周等,鼓励贫困生积极参与,帮助他们树立主人翁意识,激发回报社会、自强不息的意识,同时通过实践活动,能很好地培养他们的交际能力和动手能力,有利于贫困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2)完善认定办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助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首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要系统而全面地展开调研,科学制定量化指标,认真制定认定办法并严格执行认定程序。同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充分发挥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长效机制。其次,要注意资助资金的合理配置,对学生每年的受助金额设置“上限额度”,避免奖励和资助都集中在个别学生身上,建立形式多样的奖助体系,让不同的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相应的奖助,避免经济困难学生与非经济困难学生之间以及经济困难学生内部之间的不公。
(3)加强资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资助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应涵盖助学政策、理念、工作方法、心理咨询、职业道德等方面,随着助学工作越来越细化,资助工作要满足学生成长成才多层次需求。因此,资助工作人员要用一颗责任心和爱心去工作,在工作中更加细致周到,以身作则、尊重学生,认可学生自我发展潜能。使资助工作彰显人性关怀,让学生和老师建立起信任和感情,从而也为我们的教育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4)营造和谐、文明、积极的校园文化环境。高校要强化校园文化建设,倡导文明和谐、勤俭节约、友爱互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让贫困生在充满关爱和尊重的环境中学习生活,体会集体的温暖和同学的友谊,树立自信,心怀感恩,塑造健全健康人格。同时要抵制拜金主义、盲目攀比的不正之风,让健康、向上的风气影响每个学生的成长成才。
(5)创新制度,完善机制,不断推进资助政策体系的全方位落实。资助政策体系的有效落实还有赖于制度的创新和机制的完善。在确立和突出政府在资助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完善磋商协调机制的同时,要围绕建立多渠道的资助网络、完善多元化的资助制度以及经济救助和人文关怀等问题,创新体制机制;要突出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强化勤工助学的资助功能和育人作用;在坚持国家助学贷款为主的同时,要完善由保险机构介入、有信用担保机构参加的助学贷款机制;要建立催款机制和诚信公布制度及个人信用风险分散于社会的机制;要建立校企联动的助学机制;要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基层金融机构为依托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网;要完善助学贷款的法律支持体系,构建银行、学校、家长、学生的良性的互动机制。
(6)建立健全贫困大学生资助的法律保障体系。目前我国还没有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只能通过政策的修改来修正操作办法。出台专门的资助法律法规,可以进一步明确资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具体的资助行为,确保各项资助活动处于法律的监督之下。法规应包含的内容主要有:资助理念和原则,这是开展资助工作的理论基础;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认定原则,这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资助机构的权限、资助主体和资助对象以及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资助资金的来源、使用和管理;资助形式、程序;资助实施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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